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2第1期(总期100期)

部委决策
 
李克强要求推动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
 
  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减税降费座谈会,总结近些年来减税降费成效,就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听取意见建议。
  李克强说,规模性减税降费是宏观调控的关键性举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近些年面对复杂严峻国内外环境特别是疫情等巨大冲击,我们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把推进规模性减税降费作为"先手棋","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8.6万亿元,在压减政府支出的同时为市场主体纾困,并与"放管服"等改革同步推进,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带动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促进实现稳增长、保就业、防通胀。实践证明,减税降费是受益面最大的惠企政策,对应对困难挑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了关键作用。
  李克强指出,减税降费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和量大面广、吸纳就业多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现了宏观政策和微观主体紧密联接。在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的同时,还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措施,既帮助市场主体减负,又促进了创新和产业升级。引导金融机构、部分自然垄断行业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催生大量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纳税逐年增加,起到了培育税源、扩大税基的作用,实现了"放水养鱼"、"水多鱼多"良性循环。
  李克强说,当前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要加强跨周期调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市场主体需求,抓紧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确保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要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换得市场主体总体稳定、有奔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向市县基层下沉,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各地也要拿出自己的措施。同时要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
 
"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发布
 
  2021年12月31日,商务部等22个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50万亿元左右;网上零售额达到17万亿元左右;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现代流通体系将更加完善。
  在"十四五"时期,规划提出国内贸易发展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对经济社会作出新贡献。商品消费大国地位更加巩固,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就业容量、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万亿元左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达到15.7万亿元左右。
  其次,现代化水平得到新提升。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流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现代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实体商业加速转型,电子商务继续快速发展,到2025年,网上零售额达到17万亿元左右。
  再者,提质增效取得新突破。标准化程度大幅提升,绿色流通取得新进展,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流通网络更加健全,流通成本显著降低,流通效率大幅提升,引领消费、引导生产能力增强。
  同时,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区域市场一体化程度大幅提高,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企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应急保供能力显著增强,国内贸易高质量发展与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实现良性互动。
  最后,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法律法规和信用体系更加完善,政策体系、配套机制更加健全,商务领域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以诚信为核心的商业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物联网优先覆盖城市商圈、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物流园区等,加强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中心等新型网络、技术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优化库存管理系统,加强自动搬运机器人、自动码垛机、感应货架等智能装备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商贸物流。
  规划还强调,积极培育新型消费,鼓励发展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消费发展,不断扩大信息消费、数字消费和绿色消费。加快改造提升新型消费场所,加强智能服务终端建设,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零售网点。积极促进夜间消费,大力发展节假日消费。鼓励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鼓励发展婴幼儿照护等相关新业态。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免税店。
 
外汇局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4日宣布,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试点政策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上述四个试点地区的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在外汇局相关分局网站挂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涵盖资本项目改革、经常项目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
  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例如,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自主借用外债方面,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对注册地在试点区域内,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净资产规模较小的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外汇局可按照实需原则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最高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借用外债。
  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也有新进展。在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管理原则下,四个试点地区适度扩大对外资产转让的参与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允许试点区域的银行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展对外转让银行不良贷款和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业务。此前北京、杭州等地就开始探索银行不良贷款对外转让。此次试点地区的外汇局分局会对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业务实行逐笔登记,对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形成的外债,不纳入银行和代理机构自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例如,海南自贸港洋浦经济开发区对试点区域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境外放款的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其所有者权益的0.8倍。
  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和逆周期调节,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秩序。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国家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在筑牢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宏观经济稳定。
 
国办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方案》提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创新新三板市场股债结合型产品,丰富中小企业投融资工具。
  《方案》要求,2021年,启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地区布局、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到2023年,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力争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关键环节上实现重要突破,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建设探索上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完善全国要素市场制度作出重要示范。
  《方案》明确,要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健全要素市场治理、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
  在资本要素方面,《方案》提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推广"信易贷"模式,用好供应链票据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坏账快速核销制度。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支持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支持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增强金融普惠性。
  《方案》还提出,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创新新三板市场股债结合型产品,丰富中小企业投融资工具。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探索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合作衔接的机制。
  在资源环境市场方面,《方案》提出,着力推动资源环境市场流通交易与制度创新,支持完善电力、天然气、矿业权等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融资,探索建立绿色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
《方案》还聚焦要素市场治理,提出要推动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加强要素交易市场监管。围绕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方案》提出要提高全球先进要素集聚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在试点地区依法依规设立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宅基地收益取得和使用方式。探索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我国将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会议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会议要求,一是各省、市、县在今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各地编制清单的基本要素应相对统一,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凡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各地在编制本级清单时不得超出上一级清单范围。二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要公开透明,使企业形成明确预期。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中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予以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三是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对列入清单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的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会议指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要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一要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时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一视同仁的要求,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二要运用分类结果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乱作为、任性执法。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依法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留出发展空间。三要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适时对企业进行提醒,前移监管关口,化解风险隐患。
 
央行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
 
  2021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界定了宏观审慎政策相关概念,阐述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实施好宏观审慎政策所需的支持保障和政策协调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关于"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不断探索建立宏观审慎政策,从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到成立专门的宏观审慎局,再到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正式发布,附加监管规定落地实施,制定实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等,都是在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不过,相比于央行不断的实践摸索,外界对于宏观审慎政策依然知之甚少。《指引》作为宏观审慎政策的顶层设计文件,通过搭建宏观审慎政策的基本框架,有利于增强政策透明度,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对宏观审慎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宏观审慎政策的理念和实践属于新领域,各界对宏观审慎政策的认识仍在持续深化,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还在不断发展。切实发挥宏观审慎政策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需要做好宏观审慎政策的顶层设计,搭建好基本框架并增强透明度,为具体开展宏观审慎管理工作打好基础,推动宏观审慎政策可理解、可落地、可操作。"央行有关负责人称。
  《指引》明确了建立健全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要素,阐述了我国开展宏观审慎管理的思路、原则及框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厘清宏观审慎政策相关概念。界定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管理工作机制等相关定义。二是阐述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宏观审慎政策目标,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尤其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顺周期累积以及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境传染,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性,促进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与稳定;概述了宏观审慎政策主要应对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类别及监测评估机制;划分了宏观审慎政策可包含的主要工具,制定了工具启用、校准和调整流程;明确了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机制等。三是提出宏观审慎政策实施所需的支持保障,阐释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特别是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配合。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履行宏观审慎管理牵头职责,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丰富和优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探索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治理机制,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宏观审慎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提高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央行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据悉,为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人民银行2022年1月1日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加强央地协调配合,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地方金融业态快速发展,但部分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发展定位产生偏差,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少数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甚至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加大了区域金融风险。在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中,因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各方对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理解不尽一致,部分机构和活动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统一监管标准,确保中央对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各项部署得到落实。
  一是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央地协调配合。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予以业务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履行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承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维护属地金融稳定。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中央和地方的监督管理协作和信息共享。
  二是明确地方金融组织定义和监管规则。地方金融组织指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强调地方金融组织持牌经营,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示,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设立其他地方金融组织应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地方金融组织应当服务本地,原则上不得跨省开展业务。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规则由国务院或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三是赋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履职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视情形按程序对地方金融组织采取暂停业务、限制资产转让与资金运用、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等风险处置措施。分情形设置处罚标准,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可实施"双罚"制,对长期多次从事同类金融违法行为可逐次处罚。
  四是明确地方对四类机构的监管要求。明确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等四类机构不得开展的业务类型。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要严格准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对不符合批设或备案条件的投资公司以及社会众筹机构提出限期清理要求。四类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和处罚,参照《条例》规定执行。
  五是明确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认定、处置原则。明确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认定和处置。对区域性非法金融活动和全国性重大非法金融活动提出认定和处置安排。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规则发布
 
  据悉,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简称《承诺金办法》),证监会同步发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简称《实施规定》)。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强投资者保护,使受损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赔付,以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
  《承诺金办法》总体沿用了《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度框架,并结合上位法和实践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将"和解金"相关表述调整为"承诺金",并删除了相关定义条款。根据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对承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了完善。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鼓励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为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预留了制度空间。
  《实施规定》一是发挥制度特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特色,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增强投资者群体的获得感和满足感。通过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为投资者提供了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对行政处罚形成有效补充,更好适应复杂的监管形势。二是稳步审慎推进。对于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这一新型执法方式,总体上仍然按照稳步审慎的原则推进。在遵守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严格限定适用范围,细化完善办理程序,确保新制度平稳落地实施。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严格的内外部监督制约制度,明确当事人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投保、派出机构等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
  《实施规定》主要细化规定了办理程序、承诺金的管理使用等内容。一是厘清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当就案件适用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征求调查、审理部门的意见,适用当事人承诺的案件必须经过必要的调查,案件受理后不中止案件调查,中止案件审理。二是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由投保基金公司负责测算投资者损失情况,调查部门、审理部门、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部门单位提供必要支持。三是规定投资者赔付机制安排。要求投保基金公司制定承诺金管理使用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同时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程序,鼓励当事人提前赔偿投资者。四是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确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机构负责核查验收当事人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情况,另一方面,明确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现阶段由承诺办理部门统一办理。五是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压缩承诺金协商数额的裁量空间,强化派出机构在承诺履行过程中的核查监督作用,要求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及时回应解决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自律监管指引征求意见
 
  1月4日,沪深交易所制定了关于破产重整等事项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破产事项对于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促进风险出清、实现优胜劣汰,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破产事项环节多、链条长、影响广,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信息披露,完善破产事项监管规则,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沪深交易所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前述指引,以进一步发挥破产重整作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指引包含总则、停复牌和内幕交易防控、破产事项的申请和受理、重整投资人、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及权益调整安排、法院裁定及破产事项实施和附则,明确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规范股票停复牌的适用,完善申请和受理的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引入重整投资人方式,规定债权人会议通知规范,强化权益调整信息披露要求,规范法院裁定及破产事项实施。
  其中,指引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涉及重整、和解以及破产清算等破产事项,按照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指引原则上要求重整期间不停牌,分阶段信息披露,相关方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管理人认为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停牌,原则上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在申请阶段和法院受理应当披露的内容,并要求自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履行承诺等事项。
  指引明确了公开征集和其他方式确认重整投资人的披露要求,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关联关系、投资协议、支付对价、锁定安排、相关承诺等内容。
  指引也明确了债权人会议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上市公司或管理人在法院发出债权人会议通知时、会议结束后应当披露的内容。在发出会议通知时,上市公司或管理人除了披露会议相关事项之外,还应当披露重整计划、和解协议。
  另外,指引还规定了出资人组会议和权益调整安排。重整计划涉及权益调整的,应当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表决。同时要就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范围、内容、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等进行说明。另外,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程序应当参照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出资人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指引还对破产重整执行过程进行规范。例如,申请强制批准或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时,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相关裁定内容;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相关方应当自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或者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整投资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其他重整投资人锁定12个月,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锁定36个月;重整计划涉及承诺事项的,要求承诺相关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对承诺内容、履约能力等重要事项充分披露,并充分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
 
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
 
  2021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关工作,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介绍基础设施REITs在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提高企业再投资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运营效率、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企业拿出优质资产参与试点,促进企业实现轻资产运营。适时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原始权益人和金融机构等开展业务培训,普及相关政策规定,讲解操作规则,提升业务水平。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不断提高各方面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
  通知要求摸清项目底数,分类辅导服务。根据本地区基础设施现状、项目自身条件和前期准备情况等,认真梳理意向项目和储备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分类储备。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要坚持统计监测和协调服务的功能定位,做到项目"愿入尽入、应入尽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项目入库。及时对项目进行分类辅导,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等全过程服务,推动做好发行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落实申报条件。加强与证监、行业管理、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压缩项目准备周期。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重点围绕项目手续完善、产权证书办理、土地使用、PPP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国有资产转让等,协调有关方面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予以支持,加快无异议函等相关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发行条件。
  通知要求用好回收资金,形成良性循环。对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要加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定期调度回收资金是否及时使用、是否投入到原始权益人承诺的新项目建设,以及使用方式是否为资本金注入等情况,督导项目原始权益人切实履行承诺。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原始权益人未按承诺将回收资金投入到相关项目的,要加强督促落实,要求整改,并及时向我委投资司反映有关情况。
  通知说,鼓励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引领。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支持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企业,研究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先进企业典型经验做法,鼓励相关企业学习借鉴,加强基础设施资产优化整合,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中保协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1年12月31日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下称《指引》)。
  近年来,保险行业销售人员规模快速增长,各种新型执业失信行为不断出现,给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挑战。国家鼓励推动行业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2020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通知》中提出,要"严格从业管理,建立销售人员诚信体系"。《指引》的发布既是完善保险业诚信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落实银保监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对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明确了销售人员5大类共计60余项执业失信行为的特征描述,理清了认定主体的职责范围,规范了执业失信行为识别、立案调查、审定及复议等一系列工作流程,提出了执业失信行为记录在销售人员诚信管理中的应用机制。
  据介绍,该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当前保险行业销售从业人员诚信自律管理实际需要,对销售人员执业失信行为的分类界定、认定程序和执业失信行为记录的管理及应用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健全公司内控和行业自律制度机制,指导地方协会开展相关自律工作,解决保险行业销售市场乱象有重要意义。
  《指引》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国寿寿险牵头组织,大都会人寿、重庆协会、广西协会、人保财险、太保寿险、大童保险销售6家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前后历时一年多,在广泛调研保险机构对销售人员的品质管理制度和地方协会自律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参考借鉴相关金融行业从业人员诚信自律管理的经验和成果,通过调研、论证、立项、起草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建议,并进行多次修订完善,吸收行业建议数百条,最终完成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政策要闻
 
▲上交所发布收费管理规则
 
  2021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普通股总股本≤2亿的,上市初费为7万元,2亿<总股本≤4亿的,上市初费为10万元,4亿<总股本≤6亿的,上市初费为12.5万元,6亿<总股本≤8亿的,上市初费为15万元,总股本>8亿的,上市初费为17.5万元。
 
  ▲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
 
  近日,监管机构下发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的情况通报。根据通报,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持续提升注册效率,支持行业机构加大优质产品供给。
  具体来看,第一条是进一步优化常规基金产品注册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常规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提高审查效率。一是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常规混合类、债券类基金产品,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20天缩短至15天。二是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常规主动权益类、被动权益类(宽基)、混合类、债券类基金产品,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30天、30天、45天、45天缩短至20天、20天、35天、35天。
第二条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保障产品注册质量在提高产品注册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压实机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一是基金管理人应严把申请材料质量关,对申请材料齐备性,真实、准确、完整性,合法合规性,风险揭示充分性承诺负责。二是基金管理人应始终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优化产品设计,充分评估产品申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切实加大高质量产品供给,更好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和实体经济金融需求。三是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复核把关,切实承担共同受托责任。
 
  ▲中保协发布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指引
 
  据悉,为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明确反保险欺诈组织职责与定位,建立反保险欺诈联防机制,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正式发布《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指引(试行)》。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保险欺诈犯罪风险逐步显现,作案人员专业化、团伙化,手段智能化,资金巨额化等特征明显,反保险欺诈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协同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反保险欺诈组织信息化运用,加大行业反欺诈宣传,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浙江保协、广东保协、四川保协以及青岛保协等地方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制度研究课题组,探索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据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在全面了解各地反保险欺诈组织建设以及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上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共六章二十八条,从总则、组织架构、工作机制、信息系统、宣传教育以及附则六个方面对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制度进行规范,明确反保险欺诈组织的职能。
  工作指引的发布,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为保险行业反欺诈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提高防范化解欺诈风险能力,进而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形成全国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一盘棋"的整体运行机制。
 
▲水利部发文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据悉,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制度保障,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时期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系统部署各项任务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更加完善的水法治体系,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到2025年,河湖长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流域治理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水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水权、水价、水资源税、水利投融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补偿等重点领域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作用更加明显;水利建设和运行安全机制更加完善。水法、防洪法、黄河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时制修订,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落实,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明显提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显著提高。
  《指导意见》提出了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注重协同高效,不断完善水利管理体制,包括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完善水行政管理职能体系;二是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包括推进水权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完善水利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四是坚持依法治水,夯实水利法治基础,包括健全水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水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此外,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实施保障措施。
  与《指导意见》相配套,同时印发了《实施方案》,将《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与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为57项具体措施,明确了每项具体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水利部印发《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
 
  据水利部1月5日消息,《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方案指出,加快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由减量降级向提质增效转变,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由重点监管向全面管控转变,水土保持监测由水土流失面积强度监测向注重管理需求的全面精准监测转变,发展动力由传统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数字化驱动转变。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水土保持质量效益双提升,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状况显著改善,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万平方公里,全国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3%以上。
  --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基本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严格规范、执行有力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实现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综合治理效益全面提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推进,重点工程治理质量和效益达到更高水平。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万平方公里,建设美丽乡村生态清洁小流域2000个。
  --监测和信息化达到更高水平。监测站网布局进一步优化,动态监测更加科学精准,监测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全面强化,智慧水保建设有效推进。
  --改革创新取得更大突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制机制有效建立,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评估进一步强化,协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水土保持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西部陆海新通道"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案印发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对"十四五"时期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进行系统谋划和部署安排。
  针对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存在的设施网络有待优化、运输组织效率需进一步提升、安全绿色发展不足等问题,《建设方案》提出,要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求,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提质、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强化融合联动发展、注重安全绿色发展,推动形成南北贯通、陆海联动、开放共享、辐射有力、协同一体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发展、助力西部地区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方案》要求,到2025年,推动基本形成南北贯通、陆海联动、开放共享、辐射有力、协同一体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陆海通、港口强、枢纽畅、衔接顺、能力足"取得明显进展,为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提供有力支撑。到2035年,全方位形成南北贯通、陆海联动、开放共享、辐射有力、协同一体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全面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西部陆海新通道。
《建设方案》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强化互联互通。提升陆路通道能力、强化海运通道功能、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强化与辐射延展带等的衔接、促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二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提质,提高运输效率。提升运输组织能力、提升多式联运水平、提升国际运输效率;三是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增强发展动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推进物流信息共享应用、鼓励智慧物流新模式发展、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四是强化融合联动发展,扩展发展空间。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促进新业态有序发展、加强国际市场对接;五是注重安全绿色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提升陆路交通安全水平、优化通道运输结构、全面推进"低碳运输"、统筹交通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同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支持、拓展资金来源、引导多方参与4项保障措施。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加强央企融资担保管理工作
 
  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说明。国务院国资委表示,近年来,个别中央企业仍存在担保规模过高、对外担保、采取隐性担保等问题,有的企业还发生了担保代偿损失。《通知》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融资担保范畴、对象、规模等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实现担保管理规定的完整统一。
  《通知》主要特点和内容在于:
  一是管控范围更加"全"。《通知》明确管控范围包括所有融资担保,不仅包括为企业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同时也包括具有担保效力的隐性担保。
  二是管控要求更加"严"。一方面,基于同股同权、控制风险原则,对中央企业融资担保实行"两禁两控":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企业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严控对高风险子企业担保,严控对子企业超股比担保。另一方面,严格限制担保规模。参考目前中央企业担保规模占净资产的平均比重、上市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等,明确中央企业总担保规模不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单户子企业(含本部)担保额不能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三是管控方式更加"实"。考虑企业担保属于重大风险事项,公司法等规定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因此,《通知》从中央企业实际管理出发,要求担保预算由集团董事会或其授权决策主体审批以提高效率,但企业担保制度和特殊担保事项仍由集团董事会审批,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风险把关作用。
  四是整改要求更加"细"。明确对企业新开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严肃追责,要求企业对存量违规融资担保业务限期整改,力争两年内整改50%,原则上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改。
  国务院国资委还特别提到,《通知》管控对象不仅包括中央企业集团本部,还包括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而对于隐性担保的判定,企业提供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函、支持函等函件是否具有担保效力,需要企业法律部门根据具体条款进行判定,具有担保效力的则属于隐性担保。
 
自主创新
 
医保大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明确中医药医保支付的政策和范围等措施,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强的决心,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在扩大药品支付范围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经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配备、使用纳入监测评估。充分利用"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将参保患者用药的渠道拓展到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各地应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扩大医疗服务支付范围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地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
  《指导意见》还要求相关单位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符合疫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机制。
  在中医服务价格管理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丰富中医价格项目。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简化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在价格调整机制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开展调价评估,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在中医药购销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的具体范围以药品监管部门的定性为准。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中药饮片实际采购票据的,可参照本地区社会药店购进价格作为监管依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鼓励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
  在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中医医疗机构的特点合理确定总额指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对于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在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一般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可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探索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国家统一制定日间病房的病种目录。
  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方面。《指导原则》鼓励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在其诊疗范围内承担医保门诊慢特病的诊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按人头付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和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部门加强协议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加强绩效评价,完善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指导原则》还强调,要支持建设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此外,《指导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及时将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将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于医保基金,《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防范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定点中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推进定点中医药机构落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规范中医药诊疗服务行为。同时,建立并完善医保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定点中医药机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
 
姜长云:全面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
 
《经济日报》1月4日刊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姜长云撰写的文章指出,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强调“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并在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继续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能力提供了重要指引。
  面对世纪疫情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的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在此背景下,做好经济工作就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为此,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做强经济基础上下功夫。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支撑能力的确定性,有效化解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全面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既要做到高瞻远瞩,又要注意走深走实。要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强化应用研究对基础研究的带动作用,创新筹资方式,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支持,探索完善基础研究的长周期评价机制。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引领带动创新体系转型升级,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鼓励和推动各类战略科学家、战略性技术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总的来看,需注意增强科技创新的前瞻性,加强对战略问题的研判和超前应对,引导科技创新更好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不能满足于短期的修修补补和被动应对。与此同时,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背景下,需更好依托科技创新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特别是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用合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服务,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科技支撑。
  在认识上,需科学把握科技创新“开天辟地”与“铺天盖地”的关系。许多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开天辟地”的作用,是颠覆性创新,能有力引领未来发展的方向,可以成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战略指引”。加大力度鼓励这方面的科技创新,有利于我国抢占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同时,还要看到,引导更多的科技创新“铺天盖地”也具有重要意义,能为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支撑,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供支撑。就产业发展而言,通过科技创新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成长固然重要,通过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进而培育对传统产业改造和转型升级的引领带动能力,也尤为关键。“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过程中,情况也是如此。
  在实践中,应坚持需求导向、市场驱动。需求是科技创新转化为产业创新的重要“导航”。国际上一些高质量创新型经济体不仅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能级较高,而且其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市场驱动特征也较为明显,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应用能力较强,甚至科技创新链与产业创新链实现了深度融合互动。在这方面,我国也需持续发力推动。
  从当前和长远的结合看,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形成扎实的科研作风,可以为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提供雄厚底蕴和不竭动力。在加大力度引进创新机构、创新人才的同时,我们需更加关注科技创新生态的构建和优化,特别是要通过培育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创新机构、创新人才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的环境。通过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应把培育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自觉行动。
 
节能减排
 
两部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据悉,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此《公告》涉及建筑垃圾、工业废气、废钢铁、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废玻璃、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其中,废农膜、镉渣等退税比例最高达到100%。
  按照《公告》,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据悉,再生资源行业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所得税,对该行业发展影响大的是增值税政策。由于税收政策不完善、回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影响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发展。
  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政策研究专家表示,再生资源具有资源环境双重属性,如果处置得当,就变成可利用的二次资源(再生原料);如果处置不当,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将会取得的资源环境效益,但再生资源是废弃物,经济价值较低,因此需要国家税收政策进行扶持,降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成本,形成再生原料和原生资源合理的比价关系,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原生资源消耗量。
  除了再生资源的税法范畴,《公告》明确了多个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比如,符合条件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
  在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后续管理上,新政策规定,对纳税人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退税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税资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查,财政部门逐级复查后,由省级财政部门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出具最终复查意见。复查工作应于退税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复查程序由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会同省级财税部门制定。
  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说,以废钢为例,回收企业如果从个人或者非一般纳税人手里回收废钢,没有增值税发票,没有进项税,从而导致企业的税收成本加大。"《公告》主要针对废钢、废纸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进行税收明确,解决增值税链接不完善的问题。"徐向春表示,对于钢管行业来说肯定是利好,同时也有利于"双碳"以及环保目标的推进。"不过后续在实施细则和操作细节上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四部门明确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据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下称四部门)2021年12月31日发文,明确了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要求: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2020年初,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下滑。四部门于2020年4月联合发文,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并提前明确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退坡幅度,稳定市场预期。在经济稳定恢复增长态势带动下和有关政策支持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从二季度起触底反弹,1-11月共销售110.9万辆,同比增长3.9%。
  据四部门负责人介绍,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利益,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
 
五部门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计划
 
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突破智能光储关键技术,平抑光伏发电波动,提升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能力。建设一批电源侧光伏储能项目,保障光伏发电高效消纳利用。在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统筹推进居民屋面智能光伏系统,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推广太阳能屋顶系统。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著提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能力。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水平逐步深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光伏特色应用领域大幅拓展。智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卓有成效,适应电网性能不断增强。在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乡村振兴及其它新型领域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形成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满足多场景大规模应用需求。
  《行动计划》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分别是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光伏人才培育。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光伏产业链技术创新,加快大尺寸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研制和突破。夯实配套产业基础,推动智能光伏关键原辅料、设备、零部件等技术升级。开展智能光伏与建筑节能、交通运输、绿色农业等领域相结合的交叉技术研究。
  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发展智能光伏产品。面向智能光伏发电建设,结合多场景终端用电需求,开发一批智能化、特色化、类型化光伏产品。构建适用于农村自有建筑物屋顶、城镇及建筑节能、生态化交通网络等的智能光伏多样化产品体系。发展智能光储系统。突破智能光储关键技术,平抑光伏发电波动,跟踪发电计划出力、电量时移,提升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能力。推动光伏电站与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电源侧光伏储能项目,保障光伏发电高效消纳利用。
  在助力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将发展智能光伏工业、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建筑、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乡村、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通信、智能光伏创新应用。在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统筹推进居民屋面智能光伏系统,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推广太阳能屋顶系统。鼓励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建设,鼓励智能光伏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中的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
  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双创”孵化平台。支持智能光伏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批智能光伏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探索产业发展和商业应用模式创新,鼓励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市场应用及推广等方面的扶持。
为确保计划实施,《行动计划》还提出,将发挥光伏产业充分竞争、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支持设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开展多元化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培育若干国家级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鼓励光伏企业与信息、交通、建筑、农业、能源、乡村振兴等领域企业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智能光伏建设模式。
 
三部门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及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按照上述实施意见,到2025年,拟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文件提出,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引导企业有序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企业从单纯发电转为热电联产。在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县域,探索农田托管服务和合作社秸秆收集模式,或以村为单元建设农林废弃物收集站,由专业化企业建设规模化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天然气项目、生物质热解气化项目、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就近满足乡镇生产生活用电、用热、用气、用油需要。在畜禽养殖规模较大的县域,结合农村有机垃圾治理,建设区域有机废弃物集中处理沼气生物天然气项目、园区型“养殖-沼气-种植”项目和农户庭院型沼气项目。
 
我国确定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438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通知》是为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大落实推进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实现"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支撑项目,各实施主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各基地管理机构及骨干企业,要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创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选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每半年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委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节能降碳示范引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要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开展节能改造,选用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回收利用余压余热余能,提高能效水平,发挥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替代天然资源的协同降碳作用,形成利废建材行业降碳示范效应。
  四是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委要落实责任,跟踪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情况,并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五是强化动态监测和督导。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定期调度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开展督导,对实施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的要及时组织论证,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调整内容不得影响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六是有序组织评估验收。建设期满后,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组织评估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将评估验收情况、建设成效和经验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不定期调度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并视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对建设进度滞后、成效较差、违反规定的,将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问题严重的,取消基地和骨干企业资格。
 
北京市发布“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近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该《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夯实绿色低碳基础、推动能源效率提升、建设循环发展体系、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提升专业能力建设等5方面17项重点任务,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市区两级管理的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规划》提出,全市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1150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571万吨以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8%、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和人均碳排放分别下降9%、7%。
  除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指标外,《规划》还明确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新建机房平均PUE值、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以及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单位遴选、能效领跑者遴选、水效领跑者遴选等方面的指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可喜成就。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和用水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7.8%、20.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6.4%、12.4%、15.4%,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制,营造节能降碳工作氛围,逐级逐项分解任务指标,不断强化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作用等,将《规划》明确的指标和任务落细落实,发挥好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发布产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
 
  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布《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产业将实现能源效率稳步提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产业绿色发展能级提升、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工业资源利用水平全国领先等五大发展目标。
  具体而言,相比2020年,"十四五"期间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以上海市政府下达目标为准),供电煤耗等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十四五"期间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5%(以上海市政府下达目标为准),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提升产业绿色发展能级。规划提出,上海将创建200家以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0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开展零碳工厂、园区、供应链建设试点。
  围绕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规划提出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能力持续加强,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的目标。
  聚焦工业资源利用水平全国领先,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保持在95%以上,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
  规划还提出了九大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实施工业碳达峰行动;优化结构布局,合理配置能源资源;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大力提升能效水平;推进环保攻坚、全面促进清洁生产;推动循环发展,提高综合利用能级;健全绿色制造体系,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加速数字转型,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丰富低碳技术供给,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强化综合施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其中,围绕健全绿色制造体系,规划提出要开展新一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10家国内标杆绿色工厂,形成10家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供应链,形成10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
  围绕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规划提出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升级改造;树立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打造30个以上能源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10家以上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商等。
 
河北省公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 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8%,粗钢、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工业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9%,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重点行业资源产出率持续提升,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13%。加快推进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再制造基地建设,承德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
  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基本普及,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明显下降,高风险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在主要工业行业全面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实施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园区20个、绿色设计产品100项、绿色供应链企业10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
  节能环保产业逐步壮大。加强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应用,支持优势特色企业发展,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千亿级。
  《规划》提出了主要任务:
  实施工业企业"四个一批"工程,推动企业入园进区,全省工业企业入园率达到70%以上。加快省级化工园区认定,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化工产业集约集聚水平。聚焦8大主导产业和107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拟建"两高"项目,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铸造等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严控"两高"项目新增产能;对在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存量"两高"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到2025年,绿色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4,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
  严格能效约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对标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到2025年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每年重点支持一批工业节水技术应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将工业节水指标纳入工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把工业用水效率评价指标作为对企业政策、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到2025年,累计遴选发布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30项。
  加快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共享的动力电池回收、性能检测评价、梯次利用、有价组份再生利用体系,健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可追溯机制。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定期组织对清洁生产标杆企业进行评估,通过标准引领、技术创新,推动全省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现100%覆盖,钢铁、焦化、平板玻璃、陶瓷企业对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整体水平,燃煤电厂、水泥企业对标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整体水平。
  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意义大的绿色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模式,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达到20个。
 
海南在电商平台设"闸门"严控违规塑料制品流入
 
  据悉,自海南省立法实施全域、全面"禁塑"以来,电商平台一直是源头治理工作的监管难点。日前,海南省商务厅编制了《关于推动海南省电商平台禁塑的若干措施》,力图通过源头管控、奖惩结合等手段严控违规塑料制品通过电商平台渠道流入海南。
  措施强调源头管控,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制定相关规则,限制商家销售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的塑料制品;要求外卖、社区团购平台禁止商家在配送环节使用违规一次性塑料制品;要求国内快递企业停止揽收目的地为海南的违规塑料制品。
  据海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林海云介绍,措施明确了仓储、运输、销售和使用等4个重点执法环节,同时建立常态化督导评估机制、常态化网上巡查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络机制。针对违规、违法情况,海南将对相关责任方采取警示、约谈、按规定移送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并定期公布违规案例。此外,海南还将制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动员社会监督。
  海南省禁塑办相关负责人公磊表示,措施相当于在电商平台上设置了一道"闸门",有利于严控违规塑料制品流入。
 
中国零售电商企业环境表现研究报告发布
 
  据悉,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2022年1月6日发布《中国零售电商气候行动与环境表现(2021)》报告(下称《报告》),对七家头部零售电商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目标与行动进行评级。
  基于行业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等原则,《报告》选取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网易、唯品会、小米七家拥有零售电商业务的企业,从气候变化与环境相关目标设立、气候变化与环境行动表现、气候变化与环境信息披露、平台用户可持续管理等四大维度评估企业的气候行动与环境表现。
  评级结果显示,七家企业中仅有两家得分超过及格线,这意味着中国主流电商企业在气候和环境治理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其中,阿里巴巴因做出相对全面的集团运营层面碳中和规划,以及率先提出对平台生态伙伴的气候影响负责的理念,力压京东位居排行榜首位;相比之下,拼多多因几乎未披露任何气候变化应对与环境治理信息而排名末位。
  对此,绿色和平平台企业环境责任项目主任唐大旻表示,气候行动和环境治理已经成为中国零售电商行业领导者之争的关键赛场。期待阿里巴巴和京东在已有的基础上补齐短板,再接再厉,并利用其巨大影响力引领中国公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中国尽早迈向碳中和做出贡献。此外,拼多多在环境方面从目标到行动都远远落后于同业,需要奋起直追。
  《报告》呼吁中国零售电商企业尽快设立覆盖全价值链的气候变化与环境目标,明确企业减排路径与时间线。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与公众、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就环境治理进度进行定期沟通。建立专门针对环境表现(如有毒有害物质、限制贸易的野生物等问题的管理)的商家审核和准入机制并持续监督和完善,同时向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绿色选项。
 
李礼辉:发挥好数字人民币促“双碳”作用
 
《经济日报》1月4日刊发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李礼辉撰写的文章指出,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数字人民币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在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发挥作用。
  数字人民币是绿色低碳的货币工具和支付工具,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安全可靠等特点,可以节约货币流通成本,节约印制现钞所需要的纸张。流通中货币的总量是逐年累积的,一定时期的净投放现金数量等于投放现金数量减去回笼现金数量。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形态的现金,今后随着数字人民币发行数量的逐步增长,印钞、发钞以及旧钞回笼和销毁所需的资源和成本就可以逐步缩减。
  未来应继续推动数字人民币产品创新和市场稳健发展。在碳排放权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市场中,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作为支付工具。数字人民币有一项待开发的功能,就是加载智能合约,实现有条件支付。在碳排放权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市场中,无论是碳排放权的直接交易,还是碳期货等衍生产品的交易,都需要通过市场竞价为碳金融产品合理定价,也都需要执行约定的条件,加载智能合约的数字人民币可以作为智能化的计价工具和支付工具。
  还应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执行“双碳”政策、实现“双碳”目标,不仅仅是企业的事,也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家庭都能自觉践行低碳节能的生活方式,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双碳”目标。因此,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应该覆盖企业、家庭和个人。在绿色金融激励政策的落地方案中,采用数字人民币作为计价和支付工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数字人民币可成为国际合作的工具。实现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化,有利于配合中国的绿色金融产品融入国际市场。中国承担的碳达峰、碳中和指标的分量和份额都比较大,在全球化的碳排放权等绿色金融产品市场中使用数字人民币作为计价工具和支付工具,有利于在数字经济时代促进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的均衡和协调。
 
劳动用工
 
安徽省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建设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城镇社区推行"三公里"就业圈,创新运行机制,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三公里"就业圈,是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该模式线上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线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在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建设,明确了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在基层社区构建服务网点、对接求职人员开展就业服务等6项主要任务,提出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等4项政策支持。该《实施方案》出台后,各地将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三公里"就业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持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体系。
 
破解“用工难”要有治本之策
 
深圳特区报1月4日刊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李长安撰写的文章指出,近段时期以来,国内制造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十分突出,部分企业甚至开出每月超万元的薪资,仍难吸引一线普工。
  导致制造业“用工难”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由于人口增速的逐年下降,我国的劳动力大约在十年前就开始出现了绝对数量的减少,过去那种“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况被彻底改变。农民工是制造业劳动力大军的主力,但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数量也在持续减少。与此同时,新经济新业态的大量涌现,成为与制造业“争夺”人力资源的主要因素,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青睐快递、网约车等灵活就业形式,而传统的制造业则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冷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15年至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平均用工人数由8711万人下滑至6550万人,短短五年间降幅超过2000万人。
  而在当前“用工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有些劳务中介公司却趁火打劫,干起了“倒腾”劳动力的生意。比如,有的劳务中介公司趁机收取高额的劳务介绍费。据调查,在江浙地区,目前制造企业招聘一个工人支付的中介费在10000元左右,高的甚至达到18000元。这无疑会推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使企业在“用工难”的同时,还面临“用工贵”的难题。有的劳务中介公司还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随意克扣劳动者费用,或减少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障,使“用工难”问题雪上加霜。
  很显然,部分劳务中介公司的不规范行为,既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也加剧了劳动力市场中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因此,尽快规范劳务中介公司的行为,防止在“用工难”加剧期间随意“倒腾”劳动力现象发生,是劳动监管部门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
  当然,对于制造企业来说,更有必要不断改善员工的待遇,努力提高制造业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同时加快从依靠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以素质取代数量,以技术进步对冲要素短缺,这才是解决制造业招工难问题的根本之道。
 
专家论坛
 
以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经济日报》2022年1月4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闫坤、刘诚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此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2022年经济工作时也强调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并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可以看到,扩大内需既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不仅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形成国内大市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策。
  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扩大内需的重大意义
  内需包括国内消费和投资两个方面,内需的扩大与经济的增长具有直接的线性关系,所以,扩大内需通常是一国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对我国而言,“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此背景下,我们不能把扩大内需简单地理解为把内需的规模做大,而是要把扩大内需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去考量。
  要看到,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对此,要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还要看到,扩大内需并不是应对风险挑战的一时之策。必须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这需要进一步着力优化内需的结构和质量,对消费和投资进行结构上的引导,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释放内需潜力,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需要兼顾短期和长期。虽然我们希望在短期内就看到消费上扬的局面,但在实现过程中需有一个长期蓝图,在逐年实现短期目标的同时,持续推进长期战略目标。比如,扩大内需既可以稳定经济增长,又能长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这个角度上看,需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促进共同富裕结合起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让更多中低收入者获得更多收入、提高消费水平,并且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上切实发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为均衡地释放城乡消费潜力。
  新发展阶段更好扩大内需的主要思路
  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扩大内需,需找准重点,厘清扩内需的主要思路。
  第一,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有效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在新发展阶段,我国扩内需的重心需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特别是要着力增加居民消费。当前,消费的主要来源是居民消费,扩大居民消费的难点和堵点在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仍有待提高,收入分配需继续优化。提高收入是扩大消费和增加储蓄的重要基础,牢牢抓住推动收入增长这个“牛鼻子”,就可以持续不断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效释放我国居民消费潜力。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为消费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第二,改善投资结构,增强对社会效益的长期考量。各类主体的投资活动都需着眼长远,在制造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大对社会效益的考量,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为长远发展积势蓄力。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投资,以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价值导向,以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基础,促进社会投资稳健增长。同时,这还有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居民扩大消费支出并优化消费结构。
  第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当前,大部分城市具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配套和市场基础。但是,对于一些刚刚摆脱绝对贫困的农村地区而言,较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尽快形成强劲的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我们不仅要考虑扩大农村市场对城市产品的消费能力,还要积极促进农产品上行,提升城市消费农产品的便利度,努力形成农产品产销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同时,鼓励城市反哺农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从城市流向农村。通过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内需体系,释放城乡内需潜力,缩小城乡之间经济增长和收入上的差距。
  重视扩大内需对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
  更好扩大内需,还要处理好短期上稳增长和长期上促进共同富裕的关系,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放到促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去考量。
  一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等收入群体具备稳定的购买力,这一群体的庞大消费能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好发挥,能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对此,一方面,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特别是要有效识别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目标人群,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群体。另一方面,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增加城乡居民住房、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
  二是建议适度提高公共领域和公共服务的投资比重。需加大在补短板和锻长板方面的投资力度,以持续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来增强供给能力,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来提升供给水平。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运营的投入机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激活民间投资活力,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多元化投资,保障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的投资需求。增加对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的投资,着力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
  三是着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在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部署。未来一个时期,建议更加关注农村地区的消费与投资,将扩大内需与保障民生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积极补足农村消费环境存在的短板,切实将农村地区的内需潜力有效释放出来。
 
以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经济日报1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闫坤、刘诚文章表示,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此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2022年经济工作时也强调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并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可以看到,扩大内需既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不仅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形成国内大市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策。
  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扩大内需的重大意义
  内需包括国内消费和投资两个方面,内需的扩大与经济的增长具有直接的线性关系,所以,扩大内需通常是一国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对中国而言,“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中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此背景下,我们不能把扩大内需简单地理解为把内需的规模做大,而是要把扩大内需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去考量。
  要看到,市场资源是中国的巨大优势,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对此,要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还要看到,扩大内需并不是应对风险挑战的一时之策。必须根据中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这需要进一步着力优化内需的结构和质量,对消费和投资进行结构上的引导,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释放内需潜力,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需要兼顾短期和长期。虽然我们希望在短期内就看到消费上扬的局面,但在实现过程中需有一个长期蓝图,在逐年实现短期目标的同时,持续推进长期战略目标。比如,扩大内需既可以稳定经济增长,又能长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这个角度上看,需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促进共同富裕结合起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让更多中低收入者获得更多收入、提高消费水平,并且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上切实发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为均衡地释放城乡消费潜力。
  新发展阶段更好扩大内需的主要思路
  文章指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扩大内需,需找准重点,厘清扩内需的主要思路。
  第一,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有效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在新发展阶段,中国扩内需的重心需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特别是要着力增加居民消费。当前,消费的主要来源是居民消费,扩大居民消费的难点和堵点在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仍有待提高,收入分配需继续优化。提高收入是扩大消费和增加储蓄的重要基础,牢牢抓住推动收入增长这个“牛鼻子”,就可以持续不断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效释放中国居民消费潜力。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为消费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第二,改善投资结构,增强对社会效益的长期考量。各类主体的投资活动都需着眼长远,在制造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大对社会效益的考量,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为长远发展积势蓄力。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投资,以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价值导向,以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基础,促进社会投资稳健增长。同时,这还有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居民扩大消费支出并优化消费结构。
  第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当前,大部分城市具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配套和市场基础。但是,对于一些刚刚摆脱绝对贫困的农村地区而言,较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尽快形成强劲的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我们不仅要考虑扩大农村市场对城市产品的消费能力,还要积极促进农产品上行,提升城市消费农产品的便利度,努力形成农产品产销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同时,鼓励城市反哺农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从城市流向农村。通过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内需体系,释放城乡内需潜力,缩小城乡之间经济增长和收入上的差距。
  重视扩大内需对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
  文章认为,更好扩大内需,还要处理好短期上稳增长和长期上促进共同富裕的关系,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放到促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去考量。
  一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等收入群体具备稳定的购买力,这一群体的庞大消费能促进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好发挥,能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对此,一方面,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特别是要有效识别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目标人群,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群体。另一方面,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增加城乡居民住房、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
  二是建议适度提高公共领域和公共服务的投资比重。需加大在补短板和锻长板方面的投资力度,以持续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来增强供给能力,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来提升供给水平。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运营的投入机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激活民间投资活力,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多元化投资,保障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的投资需求。增加对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的投资,着力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
三是着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在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部署。未来一个时期,建议更加关注农村地区的消费与投资,将扩大内需与保障民生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积极补足农村消费环境存在的短板,切实将农村地区的内需潜力有效释放出来。
 
中小企业
 
央行实施两项普惠小微直达工具接续转换
 
  据悉,央行日前宣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
  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央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按季操作,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
  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不再实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在现有基础上调增。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央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于2020年6月初正式设立,支持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两项直达工具延续实施至2021年末。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和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有利于稳企业保就业,有利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此前两项直达工具已延期两次,此次央行采用市场化方式对两项直达工具进行接续转换,有助于在保持和巩固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的同时,用更可持续的方式继续做好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工作。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扩面,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内嵌了激励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工具支持的机构范围为符合要求的地方法人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六类。二是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资金。央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资金,资金金额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即本季度末比上季度末增量)的1%确定。资金按季审核发放,当季余额增量为负的,后续季度补足后再计算增量,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进行激励,既有利于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市场化持续支持原客户信贷需求,也有利于促进地方法人银行挖掘新客户普惠小微贷款。三是坚持稳健原则。相关贷款的信用风险仍由金融机构承担,以防范道德风险。鼓励经营稳健、有潜力的地方法人银行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央行表示,将充分发挥好接续转换的市场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扩大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积极挖掘新的融资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促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福建省出台28条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据悉,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福建省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若干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优化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开展惠企政策“回头看”行动,强化责任落实。
  《若干意见》中主要惠企政策包括——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纾困帮扶作用。鼓励市、县(区)设立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省级财政一次性安排2亿元用于两期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用好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力度开展地方版“总对总”银担合作批量担保业务,担保代偿率上限从3%提高到5%,引导逐步降低担保费率至1%左右。
  给予企业更大的融资支持。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支持应收账款融资,省级财政按福建省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对接国家基金,对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根据“免申即享”的原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强化用电、用地等要素保障。强化电力运行调度,稳妥有序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提高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稳岗扩岗支持。
  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对入选解决“卡脖子”难题的产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加强“工业设计生态云”平台建设和设计资源共享,鼓励设计服务方式创新;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奖励,省级财政对实施梯度培养成效明显的前三名设区市分档给予奖励。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档予以奖励,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原来奖励10万元增加到20万元;通过降低技改投资额门槛、扩大支持范围,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此外,《若干意见》还从逐步缓解企业成本上涨压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相关人士介绍,《若干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所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适用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  
 
调查分析
 
央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家问卷调查报告
 
  据悉,央行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家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企业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为37.3%,比上季下降2.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28.6%的企业家认为宏观经济“偏冷”,68.2%认为“正常”,3.2%认为“偏热”。
  产品销售价格感受指数和原材料购进价格感受指数方面,产品销售价格感受指数为57.9%,比上季下降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其中,25.4%的企业家认为本季产品销售价格比上季“上升”,65.1%认为“持平”,9.5%认为“下降”。原材料购进价格感受指数为70.6%,比上季下降1.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6.4个百分点。其中,47.4%的企业家认为本季原材料购进价格比上季“上升”,46.4%认为“持平”,6.2%认为“下降”。
  出口订单指数和国内订单指数方面,出口订单指数为48.7%,比上季下降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19.1%的企业家认为本季出口订单比上季“增加”,59.2%认为“持平”,21.7%认为“减少”。国内订单指数为51.2%,比上季提高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3.9个百分点。其中,21.5%的企业家认为本季国内订单比上季“增加”,59.3%认为“持平”,19.1%认为“减少”。
  资金周转指数和销货款回笼指数方面,资金周转指数为60.4%,比上季提高0.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34.2%的企业家认为本季资金周转状况“良好”,52.4%认为“一般”,13.4%认为“困难”。销货款回笼指数为64.9%,比上季提高1.0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37.0%的企业家认为本季销货款回笼状况“良好”,55.8%认为“一般”,7.2%认为“困难”。
经营景气指数和盈利指数方面,经营景气指数为56.8%,比上季提高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25.8%的企业家认为本季企业经营状况“较好”,61.9%认为“一般”,12.3%认为“较差”。盈利指数为57.4%,比上季提高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37.9%的企业家认为比上季“增盈或减亏”,38.9%认为“盈亏不变”,23.2%认为“增亏或减盈”。
 
经贸态势
 
RCEP生效
 
  1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中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立即零关税比例均超过65%,与韩国相互之间立即零关税比例为39%和50%,中国与日本是新建立自贸关系,相互立即零关税比例也分别达到25%和57%。在此基础上,RCEP成员国将通过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90%的产品享受零关税。
  关税减让是RCEP在货物贸易领域的重要成果。1月1日协定生效首日,中国贸促会及地方机构签发首批158份RCEP原产地证书,涉及全国12个省市的69家企业,主要涉及纺织品、化工产品、医疗产品、食品等,出口目的国包括日本、澳大利亚等已生效成员国,涉及出口金额1200万美元,预计可为企业减免关税18万美元。
  RCEP各缔约方适用的关税承诺表分为两大类"统一减让"和"国别减让"。中国采用"国别减让"模式,因为东盟10国在我国的关税减让承诺中被视为一个整体,所以中国共有5张关税承诺表,分别对应东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降税模式则主要包括4种: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以及例外产品。过渡期的时间主要为10年、15年和20年不等。
  分析员认为,整体看,受影响最大的是传统高税率行业,例如食品、农业、消费品和汽车及零部件。如:降税完成后,中国从东盟进口的椰子汁、菠萝制品、纸制品,从日本进口的电磁炉、电烤箱以及大部分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都将逐步免除关税。同时,中国对日本出口的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纺织服装、部分水产品和蔬菜等也将逐步享受零关税待遇。通过RCEP关税优惠安排,区域内企业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
  除了享受更加实惠的商品外,RCEP生效后,成员国间即将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如免签、落地签以及配套的旅游、餐饮等消费优惠会让老百姓出国旅游更加便利,花费更低。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问诊、网上交易会等新业态新模式也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为本地区人民生活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
 
RCEP生效,世界经济受益几何
 
光明日报1月4日刊发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朱小能,上海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盼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日前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扬帆启航”。该协定生效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和统一的经贸规则将大幅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的不确定风险,也为稳定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提供制度保障,加速商品流动、技术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形成“贸易创造”效应。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加剧世界经济衰退、“逆全球化”、全球供应链震荡的背景下,RCEP经过8年谈判如期生效,不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而且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
  提振信心,推动疫后全球经济复苏
  当前,全球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进一步增加了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全球经济陷入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消费受抑制。当前国际形势下,RCEP的如期生效有助于缓解区域经济复苏面临的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提振市场信心,为区域乃至全球疫后经济复苏、长期繁荣发展注入新动力。该协定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和统一的经贸规则不仅有助于形成新的贸易投资增量,而且也将进一步激发区域市场潜力,创造更多新的消费需求,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带动各国经济增长和福利改善。
  整体而言,RCEP将显著拉动区域整体的贸易和投资增长,对于全球贸易和福利增长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会实现零关税,与区域内现有的双边自贸协定形成叠加互补,进一步提高区域整体自由化水平,大幅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产生明显的贸易促进效应。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RCEP对区域经济影响评估报告》预计,到2035年,RCEP将带动区域整体的实际GDP、出口和进口增量分别较基准情景累计增长0.86%、18.30%和9.63%,区域经济福利将累计增长2503亿美元,世界实际GDP和进出口贸易也将因RCEP实施增加0.12%和2.91%,经济福利增长1696亿美元。
  RCEP生效后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开放力度和更有保障的制度性合作环境,将加速经济要素流动,使成员国共同受益。该协定不仅将促进区域投资增长,提高东盟国家的资本回报率,也将为区域各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人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不论是从实际GDP的增长率还是从经济福利的角度,RCEP带来的影响均为正向效应。其中,东盟实际GDP累计增长率最高,达到4.47%,中国、东盟和日本的经济福利改善幅度最显著,分别累计增长996亿美元、549亿美元和512亿美元。
  破解“逆全球化”,引领新一轮全球化浪潮
  当前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势头上升。在百年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相互叠加之下,世界的迷雾、乱象更多了,“退群”“甩锅”“脱钩”泛滥,霸权、霸凌、霸道横行,冷战思维、零和心态、强权政治屡屡冲击国际秩序和道德底线。RCEP如期生效,充分体现了各方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心和决心,让人们在阴霾中看到光明和希望,将通过促进区域间自由贸易引领新一轮的全球化浪潮。
  RCEP是由东盟与中国、日本等15个自贸伙伴共同推动达成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是覆盖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2020年,RCEP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进出口总额超过10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高于现有的区域贸易集团。RCEP通过降低甚至取消区域成员国之间的市场准入壁垒,使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无缝畅通,将逐步形成涵盖15国的开放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为区域贸易投资增长、经济复苏和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尤其是作为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的中国和日本,以及日本和韩国间没有建立自贸联系,RCEP生效后将推动形成中日韩大市场,带来可观的开放红利,这将成为促进三国及区域贸易投资增长的新的动力来源。
  更重要的是,RCEP的成员结构最多元,各国具有不同政治社会制度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际上以经合组织(OECD)为代表的经济合作组织大多由发达经济体组成,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RCEP则对此做了有益的探索。RCEP成员涵盖了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也包括了中国、泰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彼此之间经济产业结构具有较强的多样性和互补性,RCEP协定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和统一的经贸规则不仅有助于形成新的贸易投资增量,而且也将进一步激发区域市场潜力,创造更多新的消费需求,带动各国经济更快增长。
  稳定预期,确保全球供应链安全
  疫情的扩散蔓延对全球生产和需求造成全面冲击,导致很多产业的供应链面临断裂或停滞的危机,凸显了国际分工下全球供应链系统的脆弱性。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从安全角度布局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全球产业链向更加稳定、更具韧性的方向变迁。RCEP作为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为稳定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缓解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中面临的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稳定预期,有望推进成员间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RCEP在货物贸易领域采用原产地累积规则,将使RCEP成员的贸易关系更加紧密,并推动形成更加紧密、更具韧性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原产地累积规则,将原材料累积范围扩大到区域内所有成员国,大大降低享受关税优惠的门槛。这不仅有助于促进成员国企业在区域内部开展采购和生产、销售活动,使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更加紧密,也有助于深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依托RCEP建立的自由贸易平台,成员国企业可按照资源最优配置的原则,在区域内灵活采购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统筹安排生产分工,制成品再免税出口到区域内部的大市场,从而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稳定和更有韧性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此外,除了货物贸易,RCEP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也作出高水平开放承诺,并建立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规则,各类经济要素流动将更加顺畅,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将推动东亚地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巴基斯坦冀外国投资者投资
 
  据报道,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1月3日出席在总理府举办的中巴商业投资论坛成立仪式时表示,巴政府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投资者来巴投资。
  伊姆兰·汗说,巴政府正简化在巴投资相关手续和流程,为投资者提供便利。该论坛的设立将有助于优化巴营商环境,有望推动巴工业化进程,增加出口。
  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主席穆罕默德·阿赫桑说,该论坛将有利于两国企业更好匹配需求,吸引更多中国投资者来巴投资。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农融在仪式上表示,中巴经济走廊第二阶段聚焦产业、农业和社会民生领域合作,需要两国企业界共同支持。成立中巴商业投资论坛有利于两国企业互动交流、共享信息,创造更多商业机会。
  据了解,中巴商业投资论坛由全巴中资企业协会和巴投资委员会联合组建,旨在为两国企业搭建深化商业和产业合作的平台。
 
投资视点
 
2021年北京GDP突破4万亿元
 
  据报道,世界唯一的"双奥之城"北京开启了"4万亿"新篇章。2008年,举办夏季奥运会的北京GDP首次突破万亿元,在2022年1月6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市长陈吉宁表示,初步预计,2021年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万亿元,同比增长8.5%。北京经济结构和质量持续优化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保持全国第一。
  在探索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北京市在紧要处落好"五子",集中力量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数字经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率先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
  2022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中关村示范区规模以上企业总收入增长20%以上;制造业投资增长60%以上,民间投资持续活跃;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50亿美元,新设外资企业增长超过50%;首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网上零售额增长超过20%。
  与此同时,北京不断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的带动作用,高精尖产业快速发展,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主动作为、高效协同,目前已累计生产新冠疫苗约50亿支,为全球抗疫贡献力量。
  奥运也助推了北京经济不断提质增效。2008年,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在过去近7年间,2022年冬奥会筹办工作与首都发展同频共振、同生共舞。北京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徐逸智认为,筹办冬奥会让北京城市发展又迈上新台阶。
  陈吉宁表示,2022年,北京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5%以上,北京市将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通信等领域"卡脖子"技术实现新突破,加速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进程。
 
河南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据悉,为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进一步理顺省、市、县级政府间财政关系,规范统一核定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
  为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管理权限,去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明确2022年1月1日起,河南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这意味着各县(市)财政收入除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留归当地使用,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县(市)。
  相关方案明确,对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相关事项,结合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实行分档分担办法,省财政对各档分担不同比例的支出责任。其中,17个省辖市本级(含市辖区)分为三档,省级分担比例分别为20%、30%、40%;济源示范区和102个县(市)分为四档,省级分担比例分别为30%、40%、50%、60%。
 
湖北出台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六大措施
 
  1月4日,湖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取消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间距限制,对新开办零售药店实行“告知承诺制”“先证后查”等方式经营准入,并有条件放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
  《措施》提出,将推行关联审评审批,按照能合尽合原则,合并办理“两品一械”注册、许可以及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等。实行减免检查,对需开展核查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若企业在一年内接受过国家局或省局相同或涵盖其内容的检查,不再重复检查;对按照注册人制度跨省委托生产的,认可外省检查结论。同时,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低风险缺陷,以提醒函、告诫信等警示方式督促整改。探索药品经营非现场检查(远程检查)方式,实现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为激活产业发展动力,将积极搭建政府、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沟通合作平台,推进“政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对国家药监局受理的新药、创新医疗器械或在研创新药械产品,设立创新药械项目服务通道,实施专班帮扶、早期介入、全程跟踪,全力做好政策、技术等服务保障。对引进的填补省内空白、突破“卡脖子”技术等重点项目和相关创新团队,提供检测技术、标准评价、体系建设、技术审评等跟踪服务。完善“百名干部联百企”工作机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一对一”定点帮扶,全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难点堵点问题。
 
湖北省发布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据悉,湖北省日前发布《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促进消费“十大工程”,力争2021年至2023年全省社零额年均增长11.3%,到2023年社零额千亿级城市增至9个,全省社零总额重回全国第六。
  该方案是湖北省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建设全国消费中心、全国商贸物流中心,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构建强大市场枢纽的重要举措。
  通过“三年行动”,湖北省消费总量、层级、结构、贡献将大幅提升,消费总量将迈上新台阶,2023年社零额达到2.48万亿元,重回全国第六位;黄石、十堰、荆门、孝感进入社零额“千亿俱乐部”,25个县市区社零额突破200亿元;工业、农业、服务业各培育100个知名、有影响力的消费品牌。
  为此,“三年行动”方案将展开“五大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包括全国消费中心城乡“双建设”行动、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与消费平台“双构建”行动等及多级城市消费中心建设工程、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提质工程等。
  作为方案的保障措施,湖北省将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消费促进协调工作会,总结推广经验;加大资金和金融支持,对相关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同时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据透露,湖北省将探索制定覆盖服务消费和新型消费的社会消费总额统计指标体系,出台消费扩容升级奖励机制,对年度增长较快较好的全省5强消费市(州)、10强消费县(市、区)和30强消费乡镇分别给予奖励。
 
海南省出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据悉,为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海南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完善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制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等相关犯罪。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基础制度和规范。审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快海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方案》指出,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完善建设用地市场机制,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以"极简审批+对赌协议"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同时,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跨省通办""一码通行"。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口分园、三亚分园)、中国三亚旅游人才市场、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建立企业培育上市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尖峰岭"专项行动,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加快省内优质企业首发上市,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推动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牌照。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方案》还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健全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建立省、市(县)两级绿色农产品认证机制和"三品一标"认证激励机制,实施"海南优质农产品"认证工程。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依托中国品牌日、"双品网购节",培育推介海南品牌。用好用足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免税购物、国际医疗、留学海南三大品牌。
  在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方面,《方案》要求,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创新医疗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
 
福建发布七条措施保障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日前,福建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出台措施,保障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确保福建省全年实现良好开局。
  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措施提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三明、南平、龙岩、平潭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根据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500万元~10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则按每增1000万元分别给予1万元、1.2万元和1.5万元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若同时又符合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重叠享受。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为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措施还提出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8日。
  在保障企业用工稳岗方面,措施指出,对经当地有关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具体奖补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此外,措施还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组织缺工企业举办招聘会或通过当地的劳务工作站有效输转务工人员来闽就业。
  措施还提出,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的若干举措,包括积极调度“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储备推荐、抓好全省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统筹协调等,并提出对一季度工业投资增速、技改投资增速、全省工业投资增长贡献率居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分别给予奖励。
  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创新管理推动降本增效,指导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实现更加精细的成本费用核算;发挥省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强化能效标杆示范带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发展等。
  年终岁首是企业开拓市场的良机,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一系列举措,包括:持续深化“全闽乐购”行动,鼓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原则上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牵头举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每场活动奖励3万元。
此外,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措施还提出对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强化协调服务,包括对一季度民企对接签约合同总投资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经费支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等。
 
美国白宫宣布拨款10亿美元以控制肉、禽类物价
 
  2022年1月3日,美国白宫宣布将拨款10亿美元,用以控制肉类和禽类物价。
  据报道,截至去年11月,美国食品价格较此前一年上涨了6.4%,其中肉、禽、鱼、蛋的价格涨幅达到了13%。具体来看,牛肉价格涨幅最大,达到了21%。
  白宫表示,美国四大肉食企业体量庞大,中小型同类企业无法与之竞争,是美国肉类和禽类物价飞涨的主要原因。此次拨款的10亿美元将帮助中小型肉食企业提高竞争力,进而有利于稳定物价。其中,3.75亿美元将以补助的形式直接发放给中小型肉类企业,2.75亿美元将以资本的形式注入其中,1亿美元用来培训该行业劳动力,1亿美元用以帮助小型和超小型肉食加工厂减少监管开支。
  由于物价飞涨,白宫正面临着巨大的政治和舆论压力。不过,白宫多次表示,大企业垄断市场,才是推升物价的主要原因。去年11月,白宫曾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对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是否存在不正当推升能源价格的行为发起调查。然而,多位共和党人以及部分民主党人曾公开表示,白宫需要认识到,物价飙升的真正原因是拜登政府推行的政策。
 
德国财长承诺将从2023年起开始减税
 
  2022年1月2日,德国财政部长林德纳表示,德国新政府将在2023年财政年度预算草案中为该国个人和企业提供至少300亿欧元的税收减免。
 
德国2021年11月工业新订单环比增长
 
据悉,德国联邦统计局2022年1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受国外新订单增长推动,经价格、季节和工作日调整后,2021年11月德国工业新订单环比增长3.7%。
  数据显示,2021年11月德国国内新订单环比减少2.5%,国外新订单环比增长8.0%;来自欧元区的新订单环比增长13.1%,来自欧元区以外的新订单环比增长5.0%。
  此外,德国联邦统计局将2021年10月德国工业新订单环比降幅从初值6.9%调整为5.8%。
  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德国工业新订单2021年8月和10月显著减少后,11月显著增长。尽管经济活动继续受到供应瓶颈困扰,11月数据依然为经济前景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
 
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逐步停用
 
  据悉,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2022年1月1日起终止部分报价,这一全球金融市场曾经的重要基准利率正逐步退出市场。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曾于2021年3月发布公告称,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将立即停止所有英镑、欧元、瑞士法郎、日元,以及1周和2个月期美元LIBOR报价,2023年6月30日之后将终止对剩余期限美元LIBOR报价。
  LIBOR曾广泛应用于英美等国金融市场,影响全球数百万亿美元债券、工商业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定价。
  经过多年使用,LIBOR的固有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其中最被诟病的是其形成机制并不依据利率市场交易数据,而是根据国际银行业巨头提供的报价来计算。分析人士表示,LIBOR依赖专家判断而非实际数据,因此在操纵面前异常脆弱。LIBOR管理机构也曾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但未获得市场广泛认可。
  此前,大银行频频爆出操纵市场丑闻。2015年5月,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宣布对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花旗银行等6家银行罚款超过58亿美元,以惩罚它们在外汇市场操纵汇率、操纵LIBOR等违法行为。
 
哈萨克斯坦政局动荡推升铀价
 
  据报道,目前,全球最大的铀生产国哈萨克斯坦正努力应对大规模抗议活动。根据核能产业全球市场和咨询服务供应商UxC的数据,世界铀价格在哈萨克斯坦事件的背景下上涨。1月5日,铀价上涨8%,至每磅45.25美元,而4日则为42美元。与此同时,最大的铀生产商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股价5日下跌了11%。
  上千人1月5日下午闯入哈最大城市阿拉木图市政府大楼,暴力纵火并破坏公共财产,还冲击了一些政府机构办公室。总统托卡耶夫当日签署总统令,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集体安全条约组织(集安组织)6日说,应托卡耶夫请求,集安组织决定在哈萨克斯坦短期部署维和部队。政局动荡引发的市场反应仍在继续发酵。
  哈萨克斯坦生产全球逾40%的铀,是全球最大的铀供应国。按照已经公布的数据,哈萨克斯坦铀矿储量为169万吨,约占全球20%,居世界第二,仅次于澳大利亚。据报道,哈萨克斯坦境内开采1磅铀矿需9.3美元,成本为全球最低。
  自2021年9月以来,铀价在全球能源市场一路上涨,已飙升24%,创下自2008年底以来的最佳表现。随着各国政府去碳化进程日渐明晰,投资者纷纷押注核电。此前,欧盟就考虑将核电和天然气纳入绿色能源范畴。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哈萨克斯坦还是世界第九大原油出口国,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3%,位居全球第11位,天然气储量全球排名第22位。虽然哈萨克斯坦的油气资源储量在中亚国家中并不出众,但油气资源出口占其外汇收入的50%,约为哈萨克斯坦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1%。
 
投资分析点评
 
▲多地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近期,各地频传重大项目投资、开工动向,全面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提质增效,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
  据有关方面初步统计,四川、浙江、河南、上海浦东等多地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亦有多地在岁末年终公布了新一年重点项目投资规模。从趋势上看,各地重大项目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仍占重要地位,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教育、环保、公共卫生等方面也是重点布局方向。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在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解读时表示,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减污、降碳、新能源、新技术、新产业集群等领域加大投入,既扩大短期需求,又增强长期动能。
  2022年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项目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重点项目能够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为稳增长促发展、保就业惠民生注入强劲动力。
  具体来看,2022年前两个工作日,四川、浙江、上海、江苏、河南、安徽等多地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或重大项目建设动员会,公布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数据及投资方向。广东、山东、河北等地也在近期公布了新一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规模均在数千亿级别。
  广东省的投资规模暂拔头筹,初步安排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9000亿元,比2021年增加1000亿元,将加快推进在建工程,抓紧新开工一批成熟项目,特别是结合中央最新要求,提前开工建设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城市管网等重点项目。广东省将聚焦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尽快把既定部署变成一个个带动性强、高质量的项目。
  上海市暂未公布全市的投资计划,但浦东新区、杨浦区和崇明区的数据已经出炉,力度空前。浦东新区82个重大项目1月5日集中开工,总投资达3176亿元,重点投向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方向。杨浦区集中签约科技金融、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新能源、在线新经济等九大产业类别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总额超80亿元,集中奠基与开工的项目达19个,涉及总投资约400多亿元。崇明全区35个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集中启动,总投资约274.5亿元,涵盖生态环境、医疗、教育、交通、保障房等多个领域。
  浙江的2022年全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1月5日举行,共358个项目参加,总投资63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21亿元,计划3月底前全部实质性开工建设。浙江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轨道交通、安澜工程、公共卫生、基础教育、文化旅游、城市更新、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等。
  四川省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在1月4日集中开工,包括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100个,总投资2322亿元,涉及基础设施、现代产业、民生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江苏省举行重大项目建设动员会,一季度,全省计划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180个,比上年增加714个,年度计划投资5720亿元,比上年增加1343亿元。安徽此次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共有731个,总投资376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62.5亿元,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社会事业等12个行业领域。黑龙江目前项目库中筛选确定省级牵头抓的重点项目500个,总投资7920亿元,2022年可完成投资2150亿元。
  厦门在首个工作日集中开工132个项目,总投资11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3亿元,项目涵盖产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厦门的重点项目集中在机场片区,共8个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超620亿元,涵盖航空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三大类。其中厦门新机场最引人注目,具备了全面开工条件。
河南、河北的投资力度也在加强。1月4日,河南省第三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举行,全省集中签约项目460个,总投资3514亿元;开工项目860个,总投资5956亿元;投产项目790个,总投资3640亿元;河北省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显示,今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695项,总投资1.12万亿元,年内预计完成投资2500亿元以上,其中,新开工项目356项,总投资4091.1亿元。
 
▲赛微电子51亿元投建12吋MEMS制造线项目
 
  2022年1月3日晚间,赛微电子(300456)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1日与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在合肥高新区投资建设12吋MEMS(微机电系统)制造线项目,总投资51亿元,拟建设一座设计产能为2万片/月的12吋MEMS产线。
  赛微电子称,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重大战略转型,聚焦资源发展半导体业务,该类业务的比重已超过95%。另外,公司已成为全球领先、国际化运营的高端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生产商,也是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核心半导体制造技术的特色工艺专业晶圆制造商。
  赛微电子位于瑞典的全资子公司SilexMicrosystemsAB(以下简称"瑞典Silex")成立于2000年,拥有400余项工艺开发积累,10年以上的量产经验,是全球领先的MEMS纯代工厂商,在2019及2020年的行业排名中均位居世界第一,第二至第五名分别为TELEDYNEDALSA、索尼(SONY)、台积电(TSMC)和X-FAB。
  近年来,瑞典Silex(FAB1&FAB2)订单饱满、产销两旺,且正持续扩充产能;根据公司产能的全球化战略布局,瑞典Silex还于2021年12月与德国ElmosSemiconductorSE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其位于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多特蒙德市的汽车芯片制造产线相关资产(简称"德国FAB5"),该交易目前正在申请德国政府的批准。目前,公司瑞典FAB1&FAB2掌握了硅通孔(TSV)、晶圆键合、深反应离子刻蚀等多项在业内具备国际领先竞争力的工艺技术和工艺模块,拥有业界领先的硅通孔绝缘层工艺平台(TSI)。
  而赛微电子位于北京的控股子公司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克斯北京")成立于2015年,由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共同投资,负责建设运营"8英寸MEMS国际代工线"(以下简称"北京FAB3"),该产线的建设目的在于通过自主建立国内生产线的方式,对国际领先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经过对照式研发与生产,培养一流的综合性MEMS工程团队,打造全球技术领先的MEMS生产线及产业化平台,进一歩建立行业技术壁垒,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当前北京FAB3正在进行二期扩产。
  基于对MEMS在消费电子、物联网、汽车电子等终端应用市场需求扩张及长期发展趋势的判断,赛微电子通过各种方式和努力在全球范围内建设及扩张产能。
  公告称,合肥高新区是1991年国务院首批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合肥高新区高度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已建成设计、制造、封装、装备、材料完整产业链,是国家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安徽省集成电路新兴产业基地管理单位。本次项目合作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要素,尤其是集成电路产业链及下游应用产业优势,积极把握半导体产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特色工艺晶圆代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金圆股份子公司拟8亿投建万吨级锂盐项目
 
  据悉,金圆股份(000546)1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锂源矿业拟在西藏阿里地区投资8亿元建设"捌千错盐湖万吨级锂盐项目"。
  金圆股份曾于2021年11月8日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藏圆锂业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燕、柳拓、加布及锂源矿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金藏圆锂业以自有资金5.1亿元收购锂源矿业股东持有的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藏圆锂业将持有锂源矿业51%股权。
  根据彼时公告,锂源矿业主要从事盐湖卤水锂、钾、硼等资源的勘查和开发。根据2021年10月8日三方签订的《西藏阿里锂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及《西藏阿里锂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锂源矿业已将捌千错盐湖采矿权证所有权益变更至全资子公司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矿权转移已完成。
  金圆股份在2021年11月8日晚的公告中表示,锂源矿业扎根西藏多年,技术团队人员均具有丰富的盐湖提锂技术经验及行业信息资源,公司持有的盐湖均具有丰富的锂、钾、硼等矿产资源。公司将以本次投资为起点,不断加大自身锂资源储备,加快国内锂矿开发建设及生产锂产品的进度。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项目申报及建设开发进度,加快实现碳酸锂量产目标。
  金圆股份在最新披露的公告中介绍,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子公司锂源矿业与阿里行政公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阿里行政公署鼓励并支持锂源矿业在阿里地区进行盐湖资源整合,锂源矿业对已完成收购的捌千错盐湖开展项目设计和项目建设等实质性的工作。
  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依法取得革吉县文布当桑乡罗玛村捌千错盐湖矿采矿权,开采矿种包括硼矿、锂、钾,有效期至2029年4月2日。
 
  ▲伟明环保拟出资逾17亿投资印尼高冰镍项目
 
  据报道,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头部企业伟明环保(603568)1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新设合资子公司PT.JiaMan New Energy Indonesia(简称"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股70%。通过项目公司投建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根据公司所占股比计算,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2.7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7.39亿元。
  2021年11月,伟明环保控股股东伟明集团与Indigo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在印尼规划投资开发建设红土镍矿冶炼4万吨高冰镍项目。今年1月5日,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上述投资事项,同意由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伟明环保将与Indigo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Merit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文名称暂为印尼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伟明环保持股70%,Merit公司持股30%。
  本次投资的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Bay工业园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
伟明环保表示,本次与Merit公司在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开展合作,拟开发低品位镍矿或尾矿利用技术,布局新能源产业链,建设国际领先的环保能源企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东风本田新能源车工厂落户武汉
 
  1月5日,本田汽车在华合资公司东风本田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投资协议,东风本田新能源工厂项目正式在武汉落户,这也是本田在全球的第一个新能源标杆工厂。
  据了解,新工厂占地63万平方米,将于2024年投产,并拥有超过12万辆的年产能。该工厂具备电动车完整的生产工序,并拥有行业领先的自动化水平。同时,工厂的建设将“双碳”目标贯彻其中,通过利用,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水循环再利用等措施节约资源,以达到节能环保,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20日,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股40%,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东风本田有2家对外投资企业,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武汉万兴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据悉,东风本田新能源工厂的落地,也是东风公司继成立岚图品牌后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另一个动向。未来,东风公司将聚焦新能源和智能驾驶两大领域,不断加快向科技型企业的转型。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毕马威发布《2021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榜单
 
  据悉,毕马威2021年12月29日发布《2021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报告及榜单。报告认为,数字技术日新月异,以"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核心技术要素是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重要发展基础。
  《2021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榜单显示,从业务领域来看,2021年平台技术赋能、财富科技类企业分列一、二位,普惠科技和保险科技类企业并列第三,分别占比31%、17%和13%。从城市来看,北京、上海、深圳仍是上榜企业的主要集聚城市。同时,杭州、成都等城市也不断发力。
  报告显示,近年西部地区金融科技发展迅速。据毕马威中国四川及重庆首席合伙人谭伟介绍,毕马威已连续6年发布金融科技50榜单,今年成都有6家企业上榜,创历史记录。
  "我非常看好西部地区金融科技的发展前景。"谭伟表示,"多重国家战略和政策红利,为成都金融科技创造了优越的发展环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积极支持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开展金融科技等创新试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提出,打造中国(西部)金融科技发展高地。金融科技企业和金融人才集聚,也注入了强大的发展活力。"
  多家区块链金融科技企业入选50榜单。质数斯达克董事长兼CEO邓柯表示,区块链金融科技技术是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例如,在国际债券的场景下,若全球主要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能通过区块链技术互联互通,并对国际债券的发行、登记、交易、清结算等环节进行联合登记并互相确认最终性,必将极大提高效率,从而催生出全新的应用场景和行业生态,其产生的经济效益也非常巨大。
 
▲南方银谷入主中兴系统集成
 
  据悉,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兴系统集成")于2021年12月30日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兴通讯于2022年1月2日退出。
  中兴系统集成此前为中兴通讯控股子公司,目前,在该公司股东中,南方银谷持有90%的股份,深圳市聚力弘创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力弘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
  中兴系统集成于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是国内最早的轨道交通通信系统集成商之一,也是我国最早"走出去"的通信信号EPC/Turnkey方案提供商之一。
  中兴系统集成主要专注于子系统、轨道交通、视频监控、接入控制、智能化等技术领域。
  南方银谷是国内领先的地铁互联网场景运营商,基于在地铁全场景(包括站厅、站台、列车、隧道)构建的WiFi、iBeacon系统及PIS系统,力图创造国内最大的"在地(地铁)、在线(即时在线)、在云(云端)"的地铁场景移动互联网生态圈,致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化媒体平台与互联网互动娱乐平台。
 
▲前海金控拟转让汇丰前海证券39%股权
 
  2021年12月底,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一则股权转让信息:汇丰前海证券39%股权转让项目挂牌亮相,挂牌价约12.64亿元,挂牌期满日为1月21日。
  此次股权转让方为前海金控,后者持有汇丰前海证券49%股权,是第二大股东。值得一提的是,汇丰前海证券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前海金控当年以8.82亿元出资,持股比例49%。若以此简单测算,前海金控此次股权转让或赚3.82亿元。
  据了解,CEPA框架下获得证监会核准设立的汇丰前海证券与东亚前海证券,实际上是深圳前海金融改革试验的里程碑事件,是深港两地新时期金融领域的重要合作成果。
  2015年12月汇丰前海证券的设立申请获得证监会正式受理,2017年6月证监会核准设立,同年12月公司正式开业。据了解,汇丰银行持有汇丰前海证券51%股权,剩余股权为前海金控持有。在CPEA框架下,汇丰银行突破了外资不能控股内地券商的限制,成为业内首家外资控股的合资券商,还突破单一牌照的限制。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原因,前海金控相关人士未作更多解释,仅表示这只是正常的商业往来。
 
▲山东能源与泰山地勘实施重组
 
  据1月4日召开的山东能源与泰山地勘重组工作部署会议披露,根据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山东能源与泰山地勘重组,采取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将省国资委、山东国惠、山东财欣分别持有的泰山地勘70%、20%、1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转至山东能源,泰山地勘成为山东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能源是由原兖矿集团和原山东能源集团联合重组成立的山东省属大型能源集团,是以矿业、电力、高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为主导产业的能源产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泰山地勘是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要求,整合山东省煤田地质局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组建而成,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揭牌成立的省管一级企业,先期注册资本5亿元。重组后的泰山地勘由山东能源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党组织关系和领导班子由山东能源党委管理。重组后的山东能源将进一步优化发展战略,用1年左右时间,有序开展集团各业务板块整合,推进两户企业在资产、业务、人员、文化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协同发展。
  近年来,山东在国有经济领域持续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在此之前,已先后整合组建山东铁投、山东机场、山东港口、国欣颐养、国欣文旅、南郊集团、产权交易集团和人才发展集团,完成山东重工与中国重汽、山东高速与齐鲁交通、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联合重组,另有6户省属一级企业整合到其他企业,打造了一批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团,相关企业整合后协同效应迅速显现。其中,港口资源整合后,山东港口货物吞吐量稳居全球首位;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联合重组后,煤炭产量跃居全国第三,在世界500强中排名攀升至第70位;山东高速与齐鲁交通联合重组后,资产总额突破万亿元,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居全国同行业首位;山东重工重组整合山东交工、中国重汽后,重卡、发动机、重型变速箱的销量均跃居全球第一。
 
  ▲中国电建拟以房地产资产置换大股东优质电网辅业
 
  1月6日晚间,中国电建(601669)公告,为妥善解决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拟将所持房地产板块资产与电建集团持有的优质电网辅业相关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为电建集团持有的18家子公司股权,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3家子公司股权。置入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246.53亿元,置出资产所有者权益为247.18亿元,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电建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8.34%,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电建集团持有的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等18家公司。
  而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中国电建表示,控股股东将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有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增强公司独立性。与此同时,置入电建集团下属18家优质电网辅业资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完善公司产业结构,置入资产整体盈利能力高于置出资产,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
 
  ▲小米、汇川技术等入股上海积塔
 
  据悉,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积塔")于2021年12月31日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包括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海望塔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川技术等。
  上海积塔成立于2017年11月,是一家半导体芯片研发商,专注从事集成电路相关技术的研发与设计,旗下主要产品包括功率器件、电源管理、传感器芯片等,广泛应用于工控、汽车、电力、能源等领域。
 
▲OPPO关联公司入股火乐科技
 
  据悉,JMGO坚果的运营主体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火乐科技")于1月4日发生工商变更,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退出,新增股东包括OPPO关联公司巡星投资(重庆)有限公司等。
  火乐科技成立于2011年1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投影设备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公司,专注于打造行业领先的"终端+内容+平台+软件"于一体的智能家庭影院生态圈。
  据了解,火乐科技主要专注于投影仪、投影设备、智能投影仪、电子设备、投影机等技术领域,非外观专利占比超过70%,表明其专利研发技术表现优秀。同时,火乐科技的专利自引率为5.63%,表明其核心研发团队的能力非常强,且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创新能力。
 
▲中华保险集团与中华财险拟设立保险资管公司
 
  1月4日,中华保险集团发布公告称,其与控股子公司中华财险于2021年12月22日签署了《中华联合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双方拟共同发起设立中华联合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事项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复。
据了解,该资管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中华保险集团持股80%,中华财险持股20%。
 
管理视点
 
支振锋:在大时代塑造中国企业大格局
 
环球时报1月4日刊发西北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撰写的文章指出,进入工业时代以来,企业取代家庭成为微观经济运行最重要的组织方式,也是推动科技研发、组织生产销售、培植创新创业、进行财富创造的重要社会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企业得到极大发展,企业家获得巨大回报。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突破,互联网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耀眼明星,日益成为新经济形态的担纲者、新商业模式的探索者、新科技革命的突破者。
  企业往往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极其活跃的分子,但它仍然只能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和一个时代的产物。企业的成功当然离不开企业家的智慧、汗水和投入,更离不开他所在的国家、社会和时代。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特殊的经济社会转型,也由于企业参与经济活动天然跟财富具有的密切关系,企业在中国社会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企业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一度相当复杂。一方面,大部分企业家实业报国、创造就业、繁荣经济、创新创业,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存在收买行贿、围猎干部、剥削压榨、贪得无厌的情况。
  实际上,企业的形象及人们对企业家的观感,不仅仅是企业家自己的问题,也往往折射一个社会的复杂性,成为时代的剪影。企业家的精明或油腻、智慧或贪婪、阳光或猥琐,往往与一个社会、一个时代形成复杂的互动。
  但任何人都首先要承认,没有伟大的国家,就很难产生伟大的企业,遑论伟大的企业家。没有强大的“铁公机”等基础设施,就不可能有强大的物流企业,电商巨头也完全无从谈起;没有足够的消费人群等市场纵深,就不可能有强大的社交媒体,依赖海量数据的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也很难得到发展;没有发达的教育体系输出稳定的人才,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形成大量、稳定、优质的创新创业队伍,高新技术突破更将成为无源之水。特别是,如果没有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较高的政策、法治水平和营商环境,企业同样难以干出大事业。所以,19世纪伟大的企业多出自欧洲,20世纪伟大的企业多出自美国,而21世纪,则给了中国企业家无限的机遇。
  信息技术突破正催生人类历史上第四次产业革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深刻塑造了国际地缘政治格局。百年大变局、科技新革命、国际新格局与中国新时代,诸多因素交织,既带来了今天我们所感受到的一些不确定性,也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之后给人类再次带来实现全面革命性突破的可能,这是真正的大时代。对于中国而言,则是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在中国的个体、组织遍布全球,利益触角遍及世界的背景下,历史已经进入到了“中国现代化的国际时刻,世界全球化的中国时刻”。我们必须以新的视角来打量自身和这个世界。
  作为全球化时代国家力量的重要承载者,和平时期战略力量的重要投放器,中国企业在这个大时代,也迎来了发展的无限想象空间。中国企业,特别是互联网等新技术企业需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大时代干大事业,以大格局成就大事业。
  需认识到企业与社会的共融。农民、产业工人、快递小哥、科研人员以及工程师和“剁手党”,都是企业发展的丰厚土壤。企业家的聪明才智、资本投入固然重要,但若没有全产业链各环节、各方面人才的辛勤、汗水和智慧,企业的发展根本无从谈起。因此,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回馈它所赖以生存、成长的社会。
  要认识到企业与国家的共荣。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理想平衡,从来都不是容易实现的。一方面需认识到,企业也是国家力量的重要承载,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都是国家资产、民族资产,合法资产都要依法一体保护;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国家是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是企业能在全球市场上攻城略地的牢固靠山。只有融入到整个国家发展的大局中,企业才能找到大机遇、获得大发展、成就大事业。
  需要认识到企业与时代的共进。在某些新兴技术领域,经历一段时间的宽松发展阶段之后,社会对规范市场秩序、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呼吁日益强烈,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的市场疑虑。但实际上,规范并非扼制,而是减熵积势,使得企业能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更好的爆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越发明亮。广阔天地、星辰大海。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中国企业要以更大的格局,成为国家科技突破的探索先锋,全球战略布局的资源投放,民族复兴的财富海洋,从而更好地造福中国和世界人民。
 
信息化建设
 
十三部门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前述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始终支持境内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掌握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利军律师认为,这可能意味着相关赴港上市企业一般不需要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但是,依《办法》第二条规定,如果是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仍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据了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11月份发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数据处理者赴香港上市,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在郭利军看来,相较于国外上市"一刀切"的量化标准,赴港上市的网络安全审查采取的是风险导向的标准,只有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风险,才会触发审查。这意味着现阶段政策层面是鼓励赴港上市的,中国香港极可能会取代美国成为中概股最重要的境外上市地。
  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办法》重点聚焦的是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上述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形。另外,网络平台运营者应当在向国外证券监管机构提出上市申请之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四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需要。党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制定完善对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和《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并作出相关顶层设计。在此基础上,及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算法推荐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要求,也是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二是积极促进算法推荐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需要。算法应用日益普及深化,在给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注入新动能的同时,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迫切需要对算法推荐服务建章立制、加强规范,着力提升防范化解算法推荐安全风险的能力,促进算法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中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配备与算法推荐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和用户标签管理规则;加强算法推荐服务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定》明确了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一是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二是算法选择权,要求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三是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作出具体规范。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规定》指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规定》明确,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等备案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同时,明确了备案编号标注、备案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等相关事宜。
  《规定》明确,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留存网络日志,配合网信部门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七部委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外汇局、知识产权局七部委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营销活动,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环节。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渠道营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质。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线上场景和触达客户的优势通过参控股金融机构或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在金融产品营销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亟需制定政策制度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行为。
  《办法》聚焦非法金融产品营销、虚假和误导宣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适当性管理缺失、不正当竞争等五方面突出问题,注重发挥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合力,与现有监管制度有效衔接,从基本原则和资质要求、内容和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三十四条具体要求。
  一是提出网络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业务资质要求。明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要求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禁止通过互联网面向不特定对象营销私募类金融产品。
  二是明确营销宣传内容和行为的具体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营销宣传内容应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全面披露金融产品的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要分区展示各类金融产品,不得进行骚扰性营销和嵌套销售。另外,明确精准营销、直播等新型营销、组合销售的基本行为规范。
  三是加强对营销合作行为的管理。明确金融机构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责任划分。要求金融机构作为业务主体承担对营销合作行为的管理责任,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建立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营销活动,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环节,同时要加强对入驻金融机构的管理,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不得违规在网站、APP名称和商标中使用金融类字样。
  四是提出监管措施,明确违规行为法律责任。明确金融管理、网信、电信主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监管职责,以及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违反《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
 
网信办强调不得利用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应用程序
 
  据悉,国家网信办2022年1月5日公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
  征求意见稿指出,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规划》提出要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筑牢金融与科技的风险防火墙。
  《规划》强调,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守为民初心、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贡献金融力量。
  《规划》指出,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规划》提出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金融科技治理,全面塑造数字化能力,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金融科技伦理规范体系,构建互促共进的数字生态。二是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三是建设绿色高可用数据中心,架设安全泛在的金融网络,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进一步夯实金融创新发展的“数字底座”。四是深化数字技术金融应用,健全安全与效率并重的科技成果应用体制机制,不断壮大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五是健全安全高效的金融科技创新体系,搭建业务、技术、数据融合联动的一体化运营中台,建立智能化风控机制,全面激活数字化经营新动能。六是深化金融服务智慧再造,搭建多元融通的服务渠道,着力打造无障碍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绿色、人性化的数字金融服务。七是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筑牢金融与科技的风险防火墙。八是扎实做好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持续推动标准规则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护航金融科技行稳致远。
 
财政部发布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PPP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PPP规范高质量发展。
  "加强PPP信息公开,让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在阳光下运行,有助于推动PPP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法治政府、信用政府建设。"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2015年起,财政部运用"互联网+"技术搭建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了贯通"中央-省-市-县"各级的PPP项目信息采集和管理的"一条通道",实现了全国PPP项目信息统一录入、统一管理、统一发布,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参与方信息"一网通"。
  此次发布的《办法》,是对2017年出台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完善。《办法》要求,PPP项目信息和PPP项目参与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与原暂行办法相比,本次修订扩展信息录入主体范围,将原来的由财政部门单方录入,优化为由财政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项目公司、咨询机构等多方分工录入,同时压实财政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同时,顺应绩效管理、履约管理和公众监督要求,《办法》增加项目信息特别是项目执行阶段信息,增加专家、金融机构等项目参与方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原《办法》规定的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并明确程序要求,提升可操作性。
  推动PPP信息公开提质增效的关键,是要让监督管理"长牙齿"。为此,《办法》明确了项目信息更新的时限要求,要求处于准备、采购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处于执行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对逾期未按要求更新项目信息的,PPP综合信息平台将自动显示项目处于停滞状态,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督促项目相关参与方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将项目从项目库中清退,并对PPP项目参与方进行通报。
  同时,为防止个别PPP项目通过不入库、不及时更新信息等方式,故意规避监管,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办法》明确对未纳入管理库自行以PPP名义实施的项目,以及违反本办法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项目,不得安排PPP项目相关财政资金。
"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履行PPP信息公开牵头主责,加强对辖内PPP项目及其参与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与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PPP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主动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推动《办法》落到实处、发挥实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
 
  近日,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简称《规划》)。《规划》明确,要加快建立会计数据标准体系,推动会计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到"十四五"时期末,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对主要电子票据类型的有效覆盖。
  加强函证数字化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防伪等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报告电子化、行业管理服务数据、电子签章与证照等领域,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据标准体系。
  要探索建立共享平台和协同机制,推动会计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到"十四五" 时期末,初步实现各监管部门在财务报表数据层面和关键数据交换层面上的数据共享和互认,基本实现财务报表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和单一来源,有效降低各监管部门间数据交换和比对核实的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智慧水利建设指导意见出炉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十四五"期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还同步印发了《智慧水利建设顶层设计》、《"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规划》,系列文件明确了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单。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通过建设数字孪生流域、"2+N"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水利网络安全体系、智慧水利保障体系,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建成七大江河数字孪生流域。
  《指导意见》提出,在重点防洪地区实现"四预"(即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在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跨省重点河湖基本实现水资源管理与调配"四预",N项业务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建成智慧水利体系1.0版。
 
两部门酝酿新举措推进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据悉,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旨在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征求意见稿从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网络布局;补齐冷链短板,提升冷链流通率;整合快递物流资源,提高配送效率;扩大电子商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协同发展;规范行业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部署,明确了推进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的主要任务。
  其中,在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向乡镇、村及本地生产流通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主体,提供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
  在补齐冷链短板,提升冷链流通率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地冷链物流短板,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产品冷链标准制修订,加强生鲜农产品质量监管和产品溯源。
  在规范行业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修订《快递服务》等标准,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1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十六条。涉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经济促进措施、数字经济安全保障等十章内容。
  《条例》指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经济开放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加强与省外数字经济合作,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据资源依法有序流动、合法有效利用,数字产业协同发展。
  《条例》指出,省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做好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优势产业集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开放数字化应用场景,宣传数字经济文化,推广先进经验、成功模式。鼓励学校开展研学游、工业游,组织学生学习、体验数字经济新业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条例》所称数字基础设施,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且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遵循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原则。
 
法国启动全国量子计算平台
 
  据报道,法国高等教育、研究与创新部1月4日发布新闻公报说,在法国量子技术国家投资规划框架下,政府当日宣布启动全国量子计算平台,旨在更好推动量子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该平台拥有初始投资7000万欧元,目标投资总额1.7亿欧元。平台将以法国替代能源与原子能委员会运行的超大计算中心(TGCC)为载体,由法国计算机科学和自动化研究所提供支持。平台致力于将量子计算机和传统计算机系统进行联通,面向国际上的实验室、初创企业和制造商等提供服务,旨在促进它们获得量子计算能力。
  公报指出,通过该平台,法国军队和参与国防的相关部门将能够发展真正的量子技术,从而提高军事战略优势。
  2021年1月,法国总统马克龙宣布启动一项投资总额达18亿欧元的量子技术国家投资规划,用于未来5年发展量子计算机、量子传感器和量子通信等,并推动相关产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企业信息员园地
 
江苏大中电机有限公司党委以党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特约信息员:靖江市红领服务队员  尹家锁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异军突起,成为我国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相继建立,同时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相融,不仅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课题,更是构建和谐企业的迫切需要。它可以为党组织的建设与企业主以及员工的目标找到合力的方向,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发挥党组织弘扬正气、积极向上和拼搏奉献的思想政治优势,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塑造先进的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并把它渗透到企业的科学管理、制度建设、人才资源开发、品牌打造、企业形象树立等方面,就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将企业“文化力”转化为一种无形的“生产力”。
  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68年,是一家集电动机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总资产8.8亿元,共有员工1030名,其中党员75名,公司于2007年成立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2019年,公司销售收入达93948万元,累计向国家交纳税金2104万元,先后被评为“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企业”、“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公司党委从打造“四同八助”型党组织入手,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注重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力促进和保证了公司规模高效全面发展。大中党委的生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
  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是互为促进的关系。
  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是两个不同的课题,二者的目的不同,工作方式不同。但在一定范围内,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表现出很强的互补性。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经营理念、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经济和文化巧妙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更科学、更合理的现代企业管理新模式。企业文化能营造一个非常和谐的工作氛围,激发员工共同奋斗的愿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使员工忠于企业和企业所从事的事业。而加强非公企业中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充分调动员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抓好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实现飞跃发展的重要思想武器。从战略高度推进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既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创新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
  公司党委努力寻找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公司把以人为本作为企业的指导思想,倡导“注重质量、关爱民生”的企业文化理念,以实际行动服务民生。党组织坚持把党的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把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到企业文化建设的经营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上,使之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不仅保证了企业文化建设始终符合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且为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与企业改革同进步,和企业管理相融合的有效途径。
  党建要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企业党组织只有摆正位置才能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真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长期以来,部分企业党组织由于定位不明确,干扰企业的正常活动,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反过来直接影响企业党建工作的成效。
  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坚持“不指挥、多引导、善参谋”定位原则,努力扮演好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角色。一方面对企业发展做好引导教育工作,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始终注意妥善处理企业中心活动与党建重心的关系。党建重心必须是促进企业经济活动为中心,这是党组织职责所在,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之中,同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优良传统优势,推动企业机制正常运转。而紧扣企业中心,企业党建工作才能明确出发点和归宿点,在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大中电机党委始终将党的建设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创精品工程相结合;与强化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企业员工教育管理相结合。开展争先创优。加强人才培养。公司党委积极拓展员工实践舞台,先后在党员中开展了“党员先锋岗”、“党员科技标兵”、“党员形象在岗位”、“争做合格党员,为党旗争光添彩、为企业多做贡献”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开展企业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工会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鼓励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带动了企业内部人人争先创优。助力科技攻关。在推进电机智能生产线改造项目中,公司党委牵头骨干党员,组建党员技术攻关小组,围绕重难点项目开展深度攻关,圆满通过国家级专家组考核验收。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员工技术和队伍素质为重点,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当中;坚持改革创新,以创精品工程为重点,以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创新。事实证明,只有摆正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位置,党建工作才能发挥好政治上的核心作用、生产经营上的参谋服务作用、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发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是抓好企业文化建设的先决条件。党组织通过信念宗旨、爱国主义、爱厂爱岗教育,使员工真正认识到自己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大中电机党组织发挥党建工作优势,组织党员认真开展“爱岗位、明责任、守纪律”教育活动;定期慰问老党员,请他们来给党员职工上党课;开展捐资助学关爱贫困学子活动等。通过开展系列党建活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在改革和各项生产建设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了思想基础,为企业文化建设注入永不枯竭的生命力。 
  党组织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可以达到互融共促,双赢俱进的目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在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中必须增强促进企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才能够更好地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公司党委特别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提炼企业核心价值观,按照“以人为核心,共创新事业”的企业文化理念,组织实施“团队执行力”团建活动,召开职工运动会、举行歌咏比赛,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培养了职工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通过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大大丰富了党员和全体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定期组织谈心谈话,收集党员群众心声,在党委倡导下,公司通过改革食堂、献爱心、送温暖,帮助职工排忧解难,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增强了党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同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大中电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职工中开展“爱岗位、明责任、守纪律”教育活动。广大党员模范带头,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当中。在党员的模范带动下,公司上下形成了一股比学赶帮、奋发向上的氛围,为企业精品工程建设注入活力,企业生产产值和产品研发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势头,企业经济得到快速向前发展。
实践证明,企业文化建设为党建提供了有效载体,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又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发展提供可靠政治思想保障。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的有机结合,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企业党建工作的内涵,而且还促进了企业经济和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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