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1第49期(总期99期)

部委决策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公布
 
  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主要变化上,今年提高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明确从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今年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二是自贸试验区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三是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四是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在深化制造业开放上,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领域,取消外商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的限制,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本次修订,实现了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
  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上,市场调查领域,除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社会调查领域,允许外商投资社会调查,但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应当具有中国国籍。
  在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上,为做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衔接,在负面清单说明部分增加"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上,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说明部分增加了"从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参照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新条款。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条款为从事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政策空间,是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精准度、包容性的一项具体举措。同时,明确该类企业赴境外上市需要满足外资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股比符合规定两个条件,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区分存量和增量,对于个别存量境外上市企业已突破外资持股比例的情况,不要求调减境外已发行股份或外资已持有A股份额。
  上述负责人指出,在上述条款中"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系指审核同意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不适用负面清单禁止性规定,而不是指审核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活动本身。国家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融资,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在上述条款中"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系指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等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相关规定。对于从事负面清单禁止领域业务的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境外投资者持有同一企业的境内外上市股份合并计算。
  从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如何申请境外发行上市?上述负责人对此说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监管由证监会牵头。境内企业向证监会提交境外上市申请材料后,如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领域等事项,证监会将征求行业或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的意见,依规推进相关监管程序。有关具体情况,企业可以向证监会进一步了解。
 
公司法修改锚定四大方向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2021年12月24日起,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时隔三年,公司法迎来第六次修改。此轮修订是在现行公司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基础上进行的系统修改,锚定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四大修改方向。
  多位参与修法的学者表示,公司法修订草案强化了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引入授权资本制,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制度短板,对现行公司法进行的"大修"。
  保护中小股东 强化控股股东和董监高责任
  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12月制定,在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2018年先后五次作出修改。今年属于第六次修改,和历年相比属于"大修"。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存在一些与改革和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制度滞后于近年来公司制度的创新实践;我国公司制度发展历程还不长,有些基础性制度尚有欠缺;公司监督制衡、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保护需要加强等。此次修订共15章260条,在现行公司法13章218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介绍,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需要,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的需要,是健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资本市场正在改革关键时期,修改公司法,完善公司资本、公司治理等基础性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其中,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抓手,对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效防范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责任方面,《公司法》修订草案从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规范、维护资本充实责任、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过错致他人损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地位侵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董事、监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规范,扩大关联人的范围,增加了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二是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包括,股东欠缴出资和抽逃出资,违反《公司法》规定分配利润和减少注册资本,以及违反《公司法》规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时,上述人员的赔偿责任。三是增加规定:董事、高管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四是针对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突出问题,借鉴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明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影响,指使董事、高管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与该董事、高管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公司治理当中的三大问题:一是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管之间的利益冲突,二是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三是公司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冲突。修订草案新增的"董事、高管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为了避免公司治理中的风险外溢,避免因为董事、监事、高管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损害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利益。
  "一旦承担连带责任,就倒逼所有的董事、高管慎独自律、择善向善,这样他就不敢相互串通、共同实施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刘俊海指出,在内部关系中,此次修改让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的赔偿责任被上升为责任人之间的连带责任,突出了对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防范大股东不当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不是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但在玩公司治理游戏,是在幕后的"导演"和"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时候是唆使、指使、强迫公司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当然也得和董事、高管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指出,这是对小股东和非控股股东的保护,控股股东出现了利用控股地位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中小投资者可以提起告诉,相关利益链条上的控股股东、董监高等都会相应承担责任。
  推进国企治理改革成果制度化
  《公司法》修订草案完善了国有企业的特别规定,引入"国家出资公司"概念,设置特别规定专章替代现行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专节",将内容适用范围从国有独资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更早出现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中,但两部法对于国家出资公司具体的定义并不一致。较之《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对国家出资公司包含的公司类型,不包括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刘俊海表示,《公司法》修订草案中扩大了原有国有独资公司专节适用范围的外延,既体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思路,也留给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更多公司自治的空间,具有合理性。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更适合适用一般公司法规则。"刘俊海说,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哪种所有制性质,公司股东都应当按照股权行使的纽带,行使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包括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分红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股东决议不成立确认之诉、股东决议撤销之诉等。国家股东也是股东,究竟如何实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关键在于国家股东的代理人能否依据法律规定,依据公司章程,依据持股比例把权力行使到位。下一步,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其他受法律规定或者行政法规授权代行出资人职责的主体也都能够加强公司法学习,强化公司法理念,善于运用公司法思维和方式保护国家股东权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有股东和民营股东共同繁荣。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郑志刚表示,《公司法》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根基,与证券法一样是资本市场的大法。公司法向社会传递了鼓励哪种类型企业在本土开展生产经营的信号。在制度设计上,进行更加公平的制度安排显得尤为重要。此次修改中,可以明显看出,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有了更多侧重。建议需要考虑到,进一步完善对不同类型投资者权益的平等和平衡保护。
  "国企混改多年来,管资本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尊重资本在权利与责任更为对称的同股同权。这方面国内仍在探索阶段,如何有效管资本仍然存在困惑,政策安排还有需要改善的空间。"郑志刚说。
  《公司法》修订草案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超过半数,并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不再设监事会。不少业界人士都认为,这巩固了国企深化改革的关键成果。刘俊海表示,这一调整是经过反复研讨论证的结果,将有助于提高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有效性,避免现行公司法规定必须设置监事会又监督乏力导致有名无实的现象。
  此外,刘俊海表示,《公司法》修订草案中明确董事会为执行机构,与民法典保持一致,体现了"股东中心主义""股东至上"的价值观。凡是和公司法不一致的未来都将进行调整。至于董事会和经理层在执行层面的具体分离,由股东会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
  企业自治空间更大 独立董事职责引关注
  《公司法》修订草案赋予企业在相关章程制定上更大的自治空间。比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决定是否设置监事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郑志刚认为,这解决了被诟病已久的公司治理结构叠床架屋、监督作用有限的问题。从国内的监事会设置实践来看,监事会本应该发挥对财务、会计监督的职能,而公司监事会成员既会有职工代表,也会有股东代表,并不都真正具备财务知识和监督应有的独立性,最终影响了监事会履责的效果。
  郑志刚表示,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多见于美国模式下的公司治理结构,其履行的职能与监事会类似。修订草案中也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独立董事为主,也意味着通过本次调整将有利于提升董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
  完善公司资本制度方面,《公司法》修订草案还加强对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的规范,包括增加股东久缴出资的失权制度,如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经公司催缴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出资的,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加速到期制度,明确瑕疵股权转让时转让方、受让方的出资责任。刘俊海表示,《公司法》修订草案的思路是,享受认缴制的期限利益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期限利益必须以公司可持续运营为前提。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运营,无法清理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股东的认缴出资应该提前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轮修法引发了市场对于"独立董事"的关注。《公司法》修订草案新增一条,即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欧阳昌琼在分组审议时表示,要借着此次修法机会,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加以完善。他建议,要全面梳理近几年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执行情况,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执行情况,好好总结这当中的经验和教训,把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出来,上升为法律,写入公司法。比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由谁聘任和解聘、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是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资质和条件、应该尽什么样的义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独立董事有哪些禁止行为等。
 
央行强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积极做好"加法"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四季度例会日前在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提出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积极做好"加法"。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效实施宏观政策,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科学管理市场预期,努力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更加主动有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积极做好"加法",精准发力,将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转换为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化政策工具,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
  会议指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加强预期管理,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房地产方面,要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金融与财政、产业、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统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防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央行部署2022年八大工作
 
  据悉,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于12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工作。2022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精准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要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2021年,人民银行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力支持助企纾困,创新推动绿色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会议要求,2022年人民银行系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系统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是精准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持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绿色金融工作的整体协调、有序推进。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治理机制。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和评估框架,开展宏观审慎压力测试。稳妥有序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审批并开展持续监管。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
  四是坚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稳妥有序做好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依法加强对资本和平台企业监管,持续做好头部网络金融平台整改工作。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五是持续深化国际金融合作。主动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继续利用好多边债务协调机制,稳妥应对低收入国家债务问题。
  持续推进金融业有序开放,推动形成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六是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办法。稳步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开放。进一步完善货币、票据、黄金、衍生品等市场管理制度。实施好存款保险制度。支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分类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加强对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健康发展。
  七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推动贸易便利化试点扩容提质。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提升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
八是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持续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支付活动。加强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稳妥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推动国库更好服务社会民生。落实《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推进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落实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明年央行将重点做好两项直达工具政策接续转换工作
 
  据悉,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日就金融领域热点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及货币政策如何在"稳"字上下功夫,明年将推出哪些有利于市场主体的金融政策,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
  易纲表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金融结构稳步优化,精准施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支持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易纲表示,明年央行将重点做好两项直达工具政策接续转换工作:一是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央行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增加普惠小微贷款;二是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计划管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直达工具的实施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原则。
  11月份,央行正式推出了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对于这两项工具如何落地生效,易纲表示,两项工具由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央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低成本资金。央行将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预计今年年底之前将向金融机构发放第一批资金。
  易纲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体系运行总体平稳,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宏观杠杆率持续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已经回落到基本稳定的轨道。对一批突出风险点进行了有序处置。影子银行、乱办金融及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反垄断取得实效。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性建设,金融市场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易纲表示,前期,个别房企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盲目多元化扩张等因素导致风险暴露。个别房企出险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积极采取措施,稳妥有序化解风险,满足居民和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市场预期正在逐步改善。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调整,有利于形成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实现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总体上看,对市场经济中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来处理,压实股东和属地的责任,稳妥化解各类风险,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央行、外汇局发文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12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
  《通知》所称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需要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对相关跨境资金结算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二是鼓励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优化自主审核,提升服务水平,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三是强化风险监测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通知》还要求,银行应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在业务办理、监测管理以及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的,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银行内控制度要求,调整企业的客户风险分级,严格审核企业后续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C类的企业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按外汇局有关规定办理。
 
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实施备案管理
 
  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包括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备案办法》)。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并不是对境外上市监管政策的收紧。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在开放中谋发展、在规范中促发展,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
  《管理规定》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二是加强监管协同。建立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强化监管协同;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与安全审查等机制做好衔接;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建立备案信息通报等机制。三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未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材料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增强制度包容性。结合资本市场扩大开放实践和支持企业发展需要,明确在股权激励等情形下,境外直接发行上市可向境内特定主体发行;进一步便利"全流通";放宽境外募集资金、派发股利的币种限制,满足企业在境外募集人民币的需求。
  《备案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备案管理适用范围及相关认定标准。二是明确备案主体和备案程序。三是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明确境外证券公司的备案要求。另外,在遵守境内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备案管理将重点关注境内企业合规情况,遵循必要、合理的原则设定备案程序和材料要求,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备案管理将比现行的行政许可更加高效便捷。按照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企业须对重点合规事项提交说明,中介机构须出具必要的核查意见。备案材料完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如证监会认为材料反映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将要求企业进行补充说明。根据企业材料反映的情况,证监会视需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备案时限内,征求意见情况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为了确保备案管理平稳实施,证监会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明确了过渡期安排。一是先从增量开始。对增量企业和发生再融资等活动的存量企业,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其他存量企业备案将另行安排,给予充分的过渡期。二是区分首发和再融资。充分考虑境外市场再融资便捷高效的特点,对再融资在备案时点、备案材料要求等方面作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与境外市场实践做好衔接,减少对境外上市企业融资活动的影响。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从来没有动摇。展望未来,扩大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支持企业用好两种资源的态度也不会改变。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并不是对境外上市监管政策的收紧。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在开放中谋发展、在规范中促发展,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为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提供清晰、透明和可操作的规则,构建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不对企业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发行上市条件等进行审查,也不搞变相审批,重在加强境内外监管协作,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放开搞活,使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持久落实见效。
  上述负责人强调,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监管机构更需要加强监管合作和政策沟通。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与境外主要市场证券监管机构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一是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建立备案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境外上市监管信息共享。二是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企业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为企业境外上市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沪深交易所就互联互通存托凭证配套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监管规定》),稳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业务顺利落地实施,2021年12月24日,沪深交易所制定了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并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深交易所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均包括"一个办法"和"三个指引",分别是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征求意见稿对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做了调整,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由不低于300万元下调至不低于50万,且需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其他要求保持不变。
  上交所指出,多年来,上交所不懈探索和优化境内外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沪伦通开通以来,先后已有华泰证券、中国太保、长江电力和国投电力4家上交所上市公司成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累计融资58.4亿美元,对拓宽双向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中国存托凭证业务推进过程中,上交所广泛接洽国际公司,并与境内外各类市场机构就推进部分重点潜在发行人的发行上市事宜进行深入交流,积累了有效经验。后续,上交所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一如既往地推进国际化战略,持续深化完善跨境合作和互联互通机制,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更高效地服务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深交所指出,本次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在沪伦通原有业务框架基础上,根据《监管规定》优化内容,体现深市特色,对中国存托凭证开放融资功能后的配套交易机制、境外发行人信息披露及深市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预审核相关措施等内容做出适应性调整。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正式向市场发布,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迈入双向拓展新阶段夯实制度基础。
 
沪市B转H业务细则发布实施
 
  近日,中国结算与上交所联合制定并发布沪市《B转H业务实施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以来,沪市B股上市公司华新水泥、老凤祥等拟将B股转换为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细则》积极回应市场需求,按照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为沪市公司办理B转H相关业务提供操作指引。
  资产安全方面,境内投资者应通过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作为香港结算的结算参与人托管其B转H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选择一家香港证券公司作为在香港联交所卖出股份的经纪商。投资者持有的H股存管在以中国结算名义在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并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上述集中存管和名义持有的安排可以有效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
  转换实施方面,《细则》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市场和投资者的原则,允许在境内交易的投资者通过原沪市B股账户卖出转换后的H股,并继续使用美元进行结算。投资者在境内的H股卖出指令经上交所技术公司传递,由香港证券公司报送至香港联交所进行交易。
  决策及审批方面,B转H方案除需B股公司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之外,还须履行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有关程序方可实施。截至目前,深市已有3家B股公司完成B转H方案的实施,沪市有2家提出B转H意向。B股公司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决定是否启动B转H相关程序。
据悉,下一步,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技术测试及上线、市场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沪市B转H业务顺利开展。
 
中证协就券商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中证协日前向各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在去年的基础上,本次《评估办法》及指标吸收了部分行业反馈意见。具体包括:对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提升可操作性;优化评估指标总体分值设置,增加基础指标分值比重,降低加分指标分值比重等。本次为再次就相关规则向行业征求意见。
  据了解,评估包含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及扣分指标三大类,一共涉及57项具体指标。中证协根据券商实践评估计分的高低,将券商文化建设实践评估结果分为A(A+、A、A-)、B(B+、B、B-)、C(C+、C、C-)、D等4大类10个级别。
  根据券商文化建设实践评估结果,在券商分类评级加分中,将分别按照以下标准进行:A+级别1分,A级别0.8分,A-级别0.6分,B+级别0.4分,B级别0.2分,B-级别0.1分,其他级别无加分。
  有券商负责文化建设的人士表示,这个文件可以理解为是对券商2021年文化建设实践情况的考核标准,虽然只是征求意见,但最终应该变化不大。券商要开始准备各种材料了。
  基础指标的基准分为7分。据了解,基础指标包括总体要求、平衡各方利益、建立长效激励、加强声誉约束、落实责任担当、融合发展战略、强化文化认同、激发组织活力、秉承守正创新、崇尚专业精神、坚持可持续发展11个方面共计45项指标。
  券商在自评时应当对照基础指标逐项进行评估。公司文化建设实践情况不完全符合基础指标要求的,自评时应当每项扣0.1分。
  加分指标包括践行行业文化建设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保障措施及成效两方面内容共计8项指标。
  具体而言,参与协会自律规则及规范研究讨论工作,最高加0.5分。服务行业专业能力提升参与协会组织的培训及资格考试工作,最高加0.5分。发挥行业智库作用服务国民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最高加0.5分。
  加强行业文化理论研究,最高加0.3分。宣传行业形象,最高加0.3分。文化理念引导,最高加0.3分。文化建设成果被宣传报道或推广,最高加0.3分。文化建设工作获得奖励或肯定,最高加0.3分。
  扣分指标共计4项,具体而言,未按《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年度实践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规定公示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年度实践报告及重大事项的,最高扣0.5分。
  违反中证协自律规则、规范,被采取非书面处罚措施的,最高扣1分。从业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行业文化和职业道德相关课程完成学时占比未达20%的,扣0.2分。薪酬激励过于激进,未能体现建立长期激励机制要求的,扣1分。
 
银保监会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据悉,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通知》从发展定位、业务方向、风险隔离、正本清源、强化监管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养老保险机构应定位为专业化养老金融机构,进一步突出养老特点,优化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保障等服务,提升长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与养老金融业务特点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明确主要业务方向,推动养老保险机构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体现养老属性的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三是强化风险隔离,要求养老保险机构健全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在其所经营的不同类业务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防火墙,防范各类风险交叉传递。
  四是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终止或剥离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转型与产品创新。
  五是强化机构监管,对于规范发展的养老保险机构,将对其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分支机构准入等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偏离养老主业、业务压降清理不到位、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制度的养老保险机构,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保险业偿二代二期落地
 
  2021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以及保险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的不断变化,偿二代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制度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优化。
  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结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险监管新形势,银保监会对现行偿二代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升级,以提升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保险业自编报2022年第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全面实施规则Ⅱ。对于受规则Ⅱ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过渡期政策,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到位,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
  完善利率风险计量方法增设重疾恶化因子
  在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专注主业方面,规则Ⅱ完善了利率风险的计量方法,优化了对冲利率风险的资产范围和评估曲线,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针对重疾风险显著上升的情况,增设了重疾恶化因子,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发展重疾产品。针对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长期性特征和风险实际,对长寿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以体现监管支持导向。
  不得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计入实际资本
  在促进保险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规则Ⅱ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大幅提升了风险因子,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实施资本100%全额扣除,促使保险公司专注主业,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野蛮生长。
  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计入实际资本,引导保险资金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第十三条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统一按成本模式计量金额作为其认可价值的规定,在新旧规则切换日的规定如下:对于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保险公司以2022年1月1日作为初始计量日,将其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成本,按成本模式计量其认可价值。其中,投资性房地产的购置成本作为核心一级资本,评估增值作为附属一级资本。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足额计提减值。保险公司计提的减值和按照成本模式计提的折旧,应当在购置成本、评估增值间按比例分摊,相应减少核心一级资本或附属一级资本。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对保险公司投资的绿色债券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
  为贯彻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对专业科技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
  对支持国家战略投资的险资适当降低资本要求
  对农业保险业务、保险资金支持国家战略的投资资产等设置调控性特征因子,适当降低其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
  对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二期支持国家战略的未上市股权投资,计量其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适用的基础因子为0.15。支持国家战略的投资包括:国家级专项基金及《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列明的行业;京津冀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性发展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
  对险资运用"全面穿透、穿透到底"
  在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方面,规则Ⅱ完善了资本定义,增加了外生性要求;将长期寿险保单的预期未来盈余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分别计入核心资本或附属资本,夯实了资本质量。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多层嵌套等问题,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资金最终投向,基于实际投资的底层资产计量最低资本,准确反映其风险实质。根据最近10年的数据,对所有风险因子进行全面校准。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关于保险集团最低资本的计量,保险集团暂不计量集团层面的附加资本和风险分散效应对应的最低资本,且在未获得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监管评估结果前,控制风险最低资本为零。
  规则Ⅱ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提供了更为明晰的标准。新增了资本规划监管规则,要求保险公司科学编制资本规划。
  规则Ⅱ进一步扩展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增加了对重大事项、管理层分析与讨论等披露要求,有助于提升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约束作用。
  降低境外分保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
  为落实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规则Ⅱ完善了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计量框架,降低了境外分保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落实了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明确境外国家(地区)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获得与中国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资格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保险机构在资本要求、实际资本等方面给予适当优待,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提升监管合作效果。
  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
  保险业自编报2022年第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全面实施规则Ⅱ。
  因新旧规则切换导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或跌破具有监管行动意义的临界点(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120%以下或100%以下,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75%以下、60%以下或50%以下)的保险公司,可以向银保监会反映有关情况。银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到位,并将督促公司制定过渡期计划,严格落实,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做好规则Ⅱ各项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新旧规则平稳过渡,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财政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据悉,财政部近日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从持续推动会计审计标准体系高质量建设与实施,全面推动会计审计业高质量发展,培养造就高水平会计人才队伍,全面推进会计法治建设,切实加快会计审计数字化转型步伐,大力推动会计职能拓展,全面参与会计国际治理,加强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其中,在依法整治行业秩序方面,《规划纲要》指出,坚持系统思维、点面结合、综合施策,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秩序整顿规范,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串联违规造假行为的惩戒,对弄虚作假、配合企业蒙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严惩重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着力整肃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行业乱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惩处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在加快完善会计法治体系方面,《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会计审计工作的主体责任,丰富行政监管手段,畅通单位内外部会计监督衔接渠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民事责任承担机制,为持续推动会计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奠定制度基础。
在研究资本市场开放相关会计审计政策方面,《规划纲要》明确,适应资本市场开放要求,持续研究制定境外机构在华投融资会计审计标准适用政策。巩固与欧盟、英国、俄罗斯、中国香港会计准则等效成果。稳步推进中国-瑞士等会计审计准则等效互认磋商,加快推进中国-俄罗斯和中国-英国等审计准则等效互认磋商。
 
财政部公布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据悉,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财政部12月28日公布《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规划纲要提出了包括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构建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等九项重点任务,并部署了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培养工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养工程等五项重大工程。具体培养计划方面,规划纲要提到,对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上市公司和地方重点企业总会计师开展轮训,提升总会计师岗位能力素质。
根据规划纲要,目标"十四五"时期,通过深化改革,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会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体系更加健全,会计人才创新活力充分激发,会计职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会计人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高端会计人才数量比"十三五"期末增长35%。
 
国税总局部署2022年税收工作重点任务
 
  据悉,12月30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税收工作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2022年将着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企减负纾困,着力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着力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后的工作,着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进一步增强中国税务的国际影响力,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2022年重点要抓好十个方面工作:一要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的高度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二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三要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尽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要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着力确保平稳协调安全可持续增长。五要紧紧围绕转方式稳征收防风险,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六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七要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八要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九要积极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全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十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更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其中,会议强调,要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尽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企业行业的支持力度。继续用好"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效高质落地生根。密切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既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的红利账,继续扩大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试点并逐步推行,又算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效应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增强减税降费综合效应。
  会议强调,要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出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经办缴费业务"一窗通办"、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等一大批利企便民的"春风行动"新举措。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落实好常态长效打击"三假"工作机制,对各种偷逃税行为,一律严惩不贷。推进精准性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着力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12月28日,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医疗装备领域首个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流医疗装备基本实现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到2035年,医疗装备的研发、制造、应用提升至世界先进水平。我国进入医疗装备创新型国家前列,为保障人民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为确保2025年总体目标的实现,《规划》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水平、企业活力、产业生态、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设置了5个分目标:
  一是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医疗装备亟需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基本补齐,初步建成创新力强、附加值高、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二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医疗装备在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腔镜手术机器人、7T人体全身磁共振成像系统、质子重离子一体治疗系统等一批高端产品实现应用。
  三是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医疗装备龙头企业的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涌现一批细分领域全球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以及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独特工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四是产业生态逐步完善。医学+工业、医院+工厂、医生+工程师等多维度医工协同创新模式初步建立,健康医学服务快速发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精准医疗、中医特色医疗等新业态全面创新发展。
  五是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医疗装备产品认可度、品牌美誉度及国际影响力快速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大幅提高,6-8家企业跻身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规划》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聚焦临床需求和健康保障,提出了"7556"的推进思路,即围绕7个重点领域、部署5项重点任务、实施5个专项行动、采取6项保障措施,推进医疗装备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7个重点领域:包括诊断检验装备、治疗装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装备、妇幼健康装备、保健康复装备、有源植介入器械,基本覆盖了全人群从防、诊、治到康、护、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装备需求。
  5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跨界交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国制造业体系完善的大工业优势,推进医疗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融合创新,补齐短板、锻造长板,贯通全产业链,夯实产业基础,构建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二是强化医工协同,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强化需求牵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医企合作平台,完善医疗装备产品创新体系,快速提升安全有效、先进优质医疗装备产品的供给能力。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国际竞争能力。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品牌培育为重点,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产业链优势企业,建立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增强全球资源整合和核心技术掌控能力。四是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全方位服务能力。针对"大卫生""大健康"发展需求,针对突发传染病、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医学救援需求,加快培育医疗装备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着力提升人口老龄化社会医疗健康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提升为全人群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医疗健康服务的能力。五是优化产业生态,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医疗装备标准体系,健全医疗装备本体安全、使用安全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健全产业基础平台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产业持续优化升级。
  5个专项行动:为确保任务顺利推进,针对每个重点任务分别设立1个专项行动,即:产业基础攻关行动、重点医疗装备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行动、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行动、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体系完善行动。
  6项保障措施:包括创新支持模式、促进推广应用、加强人才培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开放合作、加强组织协同。
 
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29日,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首次将国内全部原材料工业整合起来进行规划,不再像过去一样分别制定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分行业"十四五"规划。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克龙在同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这是为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行业间耦合共生发展。
  原材料工业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也包括新材料产业。新材料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以及传统材料成分、工艺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具有新功能的材料。
《规划》在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35年成为世界重要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高地,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越领先。
《规划》同时提出供给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发展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效应凸显、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等五项具体目标。具体如突破一批重点战略领域关键基础材料,重点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以上,掌握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5至10家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在原材料领域形成5个以上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行业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总量实现双下降;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3级及以上企业达到20%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70%以上,建设100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行业关键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高,产业链断点堵点显著减少,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强调,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战略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基本稳定的资源保障体系。重点行业关键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高,产业链断点堵点显著减少。
  为保障各项任务顺利落地落实,《规划》部署新材料创新发展、低碳制造试点、数字化赋能、战略资源安全保障、补链强链等工程。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三农"工作
 
  据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22年"三农"工作。
  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
  习近平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要有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要真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习近平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三农"工作领域的领导干部要抓紧提高"三农"工作本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要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强田间管理,全力确保夏粮丰收。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要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改进和完善乡村治理,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李克强部署要求,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面积,大力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确保2022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畜禽水产和蔬菜有效供给。落实好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抓紧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要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立足现有村庄基础,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妥善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
 
政策要闻
 
  ▲国务院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税优惠政策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二是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财政部部署2022年财政工作
 
  12月27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22年财政工作。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
  会议指出,2021年,财政部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万亿元。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上,财政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好6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
  在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上,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在挖掘国内需求潜力上,会议要求,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证监会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12月24日披露,其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争议性会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
  《会计类第2号》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如何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性意见,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提高市场主体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会计类第 2 号》共涉及收入、金融工具、企业合并、非经常性损益等 14 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
 
▲中期协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据悉,为推动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近日制定并发布实施《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及配套文件,标志着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正式建立。
  近年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各项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已成为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载体。为引导风险管理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更好地为市场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建立一套系统的、可量化的风控指标体系,实现对风险管理公司的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监测监控能力就显得非常必要与迫切。为此,协会充分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结合行业发展情况,设计完成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体系、起草制定了《办法》及《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说明(试行)》(以下称《计算说明》)。
  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包括4个监管指标和13个观测指标。监管指标标准分别为: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观测指标涵盖杠杆类、财务类和资金分配情况三类,不设具体监管标准,旨在补充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
  《办法》明确,风险管理公司应定期报送风险控制指标报表,落实相应的制度安排,确保各项风控指标持续符合标准。同时,期货公司应强化对风险管理公司的管控职责。协会对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达标情况、报表编制与报送等实施自律管理,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违规行为可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此外,《办法》还设置了24个月的阶梯式过渡期安排,以确保风控指标管理要求能够稳步落地实施。
  在《办法》和《计算说明》的起草过程中,协会多次向监管部门、系统单位、会员单位等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行业人士认为,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体系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有效促进风险管理公司提高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作用,引领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ETF纳入互联互通
 
  据悉,为了持续优化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丰富互联互通现有标的,12月24日收盘,内地及香港两地证监会联合公告,已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根据两地证监会联合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将使互联互通现货生态链更加完整,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市场共创双赢。一方面,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可丰富境内外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和交易品种,有利于境内外投资者更加便捷有效地配置对方市场资源;另一方面,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将进一步改善投资者结构,有利于推动ETF市场的健康发展。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沪深港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将抓紧做好ETF纳入标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包括修改相关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预计需要6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据悉,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印发《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明确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描绘了出版业发展蓝图和工作方向。
  《规划》提出,出版业"十四五"时期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多出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学习阅读需求为根本目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出版产品和服务,推动出版业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为建成出版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从做强做优主题出版、打造新时代出版精品、壮大数字出版产业、促进印刷产业提质增效、加强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现代出版市场体系、推动出版业高水平走出去、提高出版业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完善出版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提出39项重点任务,列出46项重大工程,并对推动规划落地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出版物发行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等作为附件同时印发。
 
  ▲我国"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发布
 
  近日,国家邮政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国邮政业日均服务用户超过9亿人次。
  《规划》提出了规模实力、基础网络、创新能力、服务水平、治理效能五大方面目标。到2025年,我国邮政业年业务收入超过1.8万亿元。邮政业日均服务用户超过9亿人次。快递业务量超过1500亿件。形成多个年业务量超过200亿件或年业务收入超过2000亿元的邮政快递品牌。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调整优化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实现抵边自然村邮政服务普遍覆盖。加强农村网络的设施资源共享,鼓励共同分拣、共同运输、共同收投,并全面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和乡镇邮政局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建设。缩短邮件寄递时限,实现全程跟踪查询。
此外,《规划》还要求,推动邮政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并规范快递服务的加盟经营行为。在城市居住社区,推动配建邮政快递服务场所和设施,在街坊中心配置快递货物集散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
 
  ▲国家能源局部署2022年能源工作
 
  据悉,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日前在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强调,能源行业要深刻认识当前能源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注重提高供给保障能力,提高调节平衡能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立足基本国情稳步推进能源转型变革。
  章建华强调,2022年能源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一要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有效发挥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扎实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不断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保障北方地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强能源安全运行预测预警。
  二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三要加快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着力加强技术装备攻关,大力开展技术和产业创新。
  四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扎实推进管网改革。
  五要提升能源监管效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六要拓展能源国际合作,统筹谋划好大国能源合作,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精心打造国际合作平台。
 
  ▲国务院批复同意"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
  《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维护和拓展国家海洋权益,畅通陆海连接,增强海上实力,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
  国家发改委在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38号建议的答复》中曾表示,目前,发改委正会同自然资源部编制《"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将把打造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作为主要内容,研究提出推进海洋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等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十四五"我国海洋产业发展作出了整体性安排。与此同时,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修订《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以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海洋产业基本情况。
  发改委还称,下一步,将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陆域、流域、海域相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同时,围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健全特色海洋产业链,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明确目标,并分别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等五个方面展开部署。有关专家表示,碳达峰、碳中和已经被纳入国资央企发展全局,加快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将有力支撑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指导意见》共八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组织实施等。目标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三个阶段发展目标。一是"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二是到2030年,中央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中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力争碳排放率先达峰。三是到2060年,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有力推动国家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调整国有资本存量结构,加快清理处置不符合绿色低碳标准要求的资产和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增量投向,加大绿色低碳投资,推动国有资本增量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改造、绿色化改造。发挥绿色低碳消费引领作用,扩大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国际交流合作。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等工业行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提升能源节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深入开展智能电网、抽水蓄能、先进储能、高效光伏、大容量风电、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现代煤化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绿色氢能示范验证和规模应用。聚焦先进核能、绿色低碳电力装备、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中央企业布局建设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强化原创技术供给,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提升碳交易管理能力,提升绿色金融支撑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实。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建红表示,《指导意见》系统全面阐述了国资央企"双碳"的工作路径。政策先行,贵在落实。随着今后《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中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必有力支撑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位不愿具名的咨询投资机构人士表示,《指导意见》设立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既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转向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为主,弱化能耗总量控制的思想,也体现了发挥中央企业表率作用的工作安排。建议在后续工作中,也要重视推动行业产业间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自主创新
 
我国完成对科技进步法的修订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月24日完成了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科技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曾于2007年进行修订。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技进步法对促进科技事业长足进步、推动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发展阶段,科技事业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科技进步法进行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说,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充分体现我国科技领域改革发展经验成果,全面反映促进科技创新的实践需求。
  为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完善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发展模式。
  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
  针对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较重问题,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简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复性检查和评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还在提升对科技人员激励水平,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强化区域科技创新,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节能减排
 
九部门发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日前决定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有序发展碳金融,指导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方案》提出,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鼓励试点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点地方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试点地方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鼓励试点地方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机制。鼓励试点地方对所在区域内的企业气候友好型表现进行科学评价和社会监督。
 
六部门发布《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近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2021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制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等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形成污水资源化利用'1+N'政策体系"等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六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是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纺织、食品等行业,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编制典型行业废水循环利用路线图,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攻关一批关键核心装备技术工艺。部署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
  三是实施分类推广,分业分区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定期遴选、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聚焦重点用水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四是突出标准引领,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加快制修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管理、评价等标准。加强相关标准宣贯,发布领跑者名单和先进用水指标,编制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对标达标。
  五是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遴选、发布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
  六是加强服务支撑,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遴选、发布一批废水处理装备、工程应用优质企业名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相关单位组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产业联盟,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
  七是推进综合施策,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推动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加快对已有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控制达不到相关用水条件的项目新增取水。
  《实施方案》已发布,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才能贯彻落实好,主要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节约用水工作等现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鼓励和促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完善激励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相关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三是深化宣传交流,推动国际合作。开展技术培训、知识竞赛和现场推广会等。统筹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等作用。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推进产业合作、标准对接和技术交流等。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
 
水利部印发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据悉,为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时期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主要目标,系统部署各项任务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瓶颈制约,必须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水安全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到2025年,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硬指标"基本建立,水资源监管"硬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推动落实"四水四定"的"硬约束"基本形成,面向全社会的节水制度与约束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严格管控,用水效率效益明显提升,全国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6%左右,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亿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超过170亿立方米。
  《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包括科学确定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逐步明晰区域初始水权、逐步明晰取用水户的用水权、引导推进水权交易;二是严格水资源监管,包括严格生态流量监管与地下水水位管控、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实行水资源用途管制、全面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管、实行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健全水资源监测系统;三是建立健全全社会节水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节水指标与标准、做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的组织推动、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领域节水、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四是强化法制、科技和宣传支撑,包括强化法制支撑、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与科普;五是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加大投入、健全考核制度。
  与《指导意见》相配套,水利部办公厅面向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印发了《实施方案》,将《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与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为67项具体措施,明确了每项具体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山东印发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升人工湿地规范化建设运行水平。《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年底,全省力争新建人工湿地139处,建设面积达到5.7万亩,现有25处功能退化人工湿地完成修复改造,新增或修复河湖缓冲带148千米,努力实现国控断面所在河流上游“一河口一湿地”建设布局。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简称人工湿地,是指“模拟自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人为将低污染水投配到由填料(含土壤)与水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构成的独特生态系统中,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协同作用使水质得以改善的工程。或利用河滩地、洼地和绿化用地等,通过优化集布水等强化措施改造的近自然系统,实现水质净化功能提升和生态提质”。
  《行动计划》针对山东省黄河流域、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沂沭河流域、小清河及海河流域、半岛流域等6大流域自身特征,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的人工湿地建设及修复改造任务。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郭琦介绍,尤其在黄河流域,明确要以黄河水质稳定达标、有效控制总氮浓度为抓手,坚持“以支保干”,加快黄河主要支流入干流处人工湿地建设,2023年年底前,北大沙河、浪溪河、南大沙河、龙柳河、玉带河、锦水河等6条河流全部实现“一河口一湿地”布局。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利用现有坑塘或退养鱼塘建设生态滞留塘,将农田退水通过沟渠就近导入、就地净化,2023年年底前,力争黄河滩区农田退水“零直排”,东营市实现稻田退水“零排放”。
  当前,山东省的人工湿地建设不同程度遇到了用地瓶颈,亟待多渠道、多方式拓展用地来源。《行动计划》明确,将人工湿地建设与“污水零直排区”、现代水网、小流域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现有工程有机衔接、统筹规划,并根据人工湿地具体目标功效,结合饮用水保护、农业生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灵活解决方案,一并推进实施。依托“三区三线”划定,将人工湿地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在确保避让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努力保障重点工程用地需求。
  针对人工湿地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行动计划》重点就“运维”“成效”“资金”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根据《行动计划》,山东省鼓励采用EOD、PPP等模式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运营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监督工作成效,实现“建设-运行-监管”闭环管理。探索采取出售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再生水、将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视为厂区配套提标改造设施并支付处理费、因地制宜推进人工湿地与园林景观建设相互融合以带动周边土地溢价增值、参与碳汇交易等方式,深度挖掘人工湿地经济效益产出,反哺日常运维。
  据了解,山东省人工湿地建设始于2002年新薛河试点,成功后推广至南四湖全流域,继而逐步在各市落地应用。经过近20年努力,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关键区域的人工湿地建设布局。
 
山东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
 
  据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整体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综合集成、测管联动、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围绕山东省确立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规划》还提出"四个一"的具体目标,即打造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构建数据信息"一平台"、实现监测能力"一体化"、形成监督管理"一套数"。尤其是打造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方面,要实现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全覆盖、要素全覆盖、区域全覆盖。涵盖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等领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要素,城市和乡村。
  《规划》明确了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应用等6方面主要任务。
  在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方面,围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提出建设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站和交通污染源监测站的任务,为摸清PM2.5和O3及其前体物浓度协同关系及区域传输规律,实现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常态化提供支撑。围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明确要调整优化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满足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要求。针对建立全省县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出跨县界监测断面全覆盖。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提出配备海洋环境应急监测监视船舶和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保障基地的任务。加强陆海统筹监测,实施入海河流-入海口-海湾协同联动监测。在黄河口、青岛近岸海域探索开展海洋温室气体、海洋微塑料等专项监测。
 
广东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印发
 
  据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27日印发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自2022 年度起,广东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纳入标准调整为年排放量1万吨(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并增加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新行业覆盖范围。2021 年度纳入企业的配额总量为2.65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2.52亿吨,储备配额0.13亿吨。
 
深圳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作为开启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被列为深圳市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批准同意后颁布实施。
  《规划》作为先行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第一阶段"施工图",科学谋划深圳生态环境领域两个阶段的目标愿景: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以先行示范标准推动碳达峰迈出坚实步伐,大气、水、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基本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到2035年,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先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繁荣、城美人和"的美丽深圳全面建成。
  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如下:
  --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努力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打造绿色低碳城市标杆。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低于18微克/立方米,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以上,固体废弃物得到全面有效处置,景观、游憩等亲水需求得到满足,美丽海湾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区域性生态系统结构改善和功能持续提升。
  --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环境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规划》围绕2025年深圳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总目标,按照科学可达、适度加严的原则,构建了一套具有深圳特色的指标体系,涵盖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修复4大方面共19项指标。
  据悉,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稳步推进,深圳正在配套制定实施方案,并按年度分解落实,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以落实。
 
探索新能源产业转型发展之路
 
  据悉,人民日报海外版12月24日刊发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杨松的文章指出,"双碳"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从现在起,我们要在10年内实现碳达峰,碳达峰后30年内要实现碳中和,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
  能源领域是"双碳"战略的主战场。尽管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近十年来有大幅度的下降,但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占比仍然较高,我国能源产业转型道路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12月8日至10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产业转型发展之路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供给侧来看,要推动我国能源供给体系低碳化。一是要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对传统能源企业进行升级改造。二是要推动电力部门脱碳和低碳化,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电力部门低碳化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领域。三是要抓好清洁煤炭的高效利用。
  从需求侧来看,要建立高效清洁的能源消费体系。一是推动能源高效利用。我们要全面推进电力、工业、交通、建筑、交通运输等用能大户实施节能和减碳技术改造,以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二是要培养绿色生活方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要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等资源先进开采技术开发应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三是建立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要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
  从企业主体来看,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是要在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二是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园区建设。我国各地科技园区是减排和转型的重点区域。三是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要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予以扶持奖励,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激励"小巨人"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走绿色低碳之路。
 
专家论坛
 
刘尚希:论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体制基础
 
据悉,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近日在《行政管理改革》杂志上撰文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全面回顾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重大成就基础上,以更宏阔的视角,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内在关系,贯通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一百年来,党始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之路,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个长期持续的发展过程。
  当前,学界在对我们党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上多有共识,存在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促进共同富裕上,是从再分配、三次分配的角度入手,还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尤其是从人的发展和能力提升的角度来切入?这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在当前背景下,一些人对资本的不同看法、对民营企业家的偏见看法多了起来,同时带来一些社会思潮的变化。当然,现实的贫富差距确实比较大,再加上国际环境的巨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收入分配问题。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在国内也有不小的反响,国际国内舆论都感觉到贫富差距大是目前人类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把分配问题置于发展之上的看法渐渐增多起来,谈分配问题的多了,讲发展的少了,这种倾向值得高度关注。
  一、干预分配结果有辅助作用,但难以从根本上促进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解决发展问题是第一位的,分配问题当然重要,但不能仅仅靠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只能在发展中实现,在财富的增量上改善分配是一种温和的方式,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分配预期”,形成共同做大蛋糕的动力。但如果没有发展,就没有增量,就没有改善分配的余地和空间。分配问题不能局限于分配本身,而必须置于发展之中来看,尤其要放到基于人的发展的整个社会体系和社会制度中去认识。
  怎样促进共同富裕,应基于我国实际来分析。我们首先要看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决?为什么贫富差距在逐渐拉大?哪些是市场的马太效应导致的?哪些不是,而是非市场的其他因素带来的?市场的马太效应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笔者觉得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富起来”角度观察,市场化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也是根本性的。但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和三次分配都不是孤立的过程,都内在于发展过程,是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的,而社会及其发展的动态过程是整个分配过程和各个分配环节的根本前提。
  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生产成果的分配取决于生产条件的分配。马克思认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态,以及在人们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这种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从我国现实来看,社会成员之间的身份鸿沟是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身份差别某种程度上是最大的社会鸿沟。如果把干预收入分配当做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来看待,就可能忽略导致分配差距的最主要因素。在循环视角下观察,作为上一轮经济循环的结果,干预初次分配会对下一轮经济循环产生边际影响,但这种循环机制在一定制度下一旦形成,政府干预初次分配有一次性的短期作用,却不会改变初次分配差距不断被再产生出来而形成的长期趋势。因为导致初次分配差距的是每一轮经济循环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条件——生产要素的分配和人力资本积累。而人力资本积累的差距从根本上决定了初次分配差距的变化趋势。
  二、走向共同富裕,首要的任务是在发展中促进社会流动
  社会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条件和基础制度。
  从改革开放40多年看,我国GDP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人民生活水平跟过去相比已经大大改善,绝对贫困已经消除,全面小康也已经建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毫无疑问,离不开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巨大发展动力。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固化的、静态的社会被打破,形成以劳动力流动为核心的要素流动,社会生产力被极大地解放和不断释放出来。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些地方先富起来;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也只能如此,不可能是同步走、齐步走。未来的发展,仍将会是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还将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个先后顺序整体上始终会存在。社会流动性的增强,给所有人提供了富起来的机会。
  国家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要的问题是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消除两极分化。在我国历史上,历朝历代都曾有过防止和消除两极分化的思想,如实行三百年之久的均田制,以及在此之前夏商周搞的井田制,都蕴含着这样的思想。历史上“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显然是农耕时代避免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的一种有效治理思路。
  邓小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蕴含了走向共同富裕的先后次序思想,即通过发展实现富裕是第一位的,共同富裕是在这个过程中实现的;在共富中防止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是第一位的,缩小贫富相对差距是在这个前提下实现的。经过脱贫攻坚,我们国家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也可以说消减了两极分化。现在我国面临的是相对贫困问题,但这并不等于说防止两极分化的任务今后也不会再有。以政府的力量来消除绝对贫困,是个巨大成就,但要使这个成果一直保持并得到巩固是有条件的。在这个条件具备之前,防止两极分化的任务就一直存在。这个条件就是通过社会平等来促进社会流动,在社会流动中实现全社会成员之间的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过去我们在共同贫穷的条件下,需要先考虑怎么做大蛋糕,让大家富起来,改善人民生活。我们国家的改革是从市场化改革入手的,是以经济领域的改革为突破口。经济改革是一项基础性的改革,具有决定性意义。但经济改革只是富裕起来的第一步,要防止阶层固化和两极分化,走向共享共富,还需要社会改革来创造社会条件。因为过去不仅仅是计划经济,整体上是一种“计划社会”,实际上是全面性的计划管控,社会成员之间并不平等,限制了自由流动和个人选择。而这种社会限制导致的社会阶层固化有可能制造出比普遍贫穷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两极分化。邓小平说,“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这其中所指就是对此而言的。两极分化虽然现在已经消除了,但社会流动依然受到过去遗留下来的“计划社会”的深刻影响,阶层固化的危险并未消除。很显然,深化社会改革就变得十分迫切。
  三、社会转型滞后于经济转型是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源
  从整体来看,我国社会领域的改革是滞后的,社会改革远滞后于经济改革,社会转型慢于经济转型。传统的计划社会并没有进行真正彻底的改革,比如说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还有城市的体制内和体制外、正式工和非正式工等等,诸如此类问题造成国民身份的差别和同工不同酬,加之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从而带来靠个体努力无法改变的群体性能力的差距。相对而言,农村人口接受教育的年限更短,导致其参与经济循环、进入市场的能力普遍更低,自然成为低收入群体。毫无疑问,这与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有直接关系。农民现在即使进了城,也仍然难以享受市民的平等待遇,这种社会身份限制了可以享受同等待遇的权利,造成了群体性的机会不公平、起点不公平。这不是市场经济发展所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市场化改革能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属于社会改革滞后、社会转型缓慢所致。社会身份差别,人力资本积累的机会不公平,导致群体性能力差距,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经济问题。
  社会问题必须通过社会改革来解决。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尤其不能有群体性的不平等。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改革开放主要是针对经济领域,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对政府的经济职能和相应的经济管理机构进行了大调整,但针对社会领域的改革要滞后许多。近些年来,社会领域的一些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市场化这项基础性改革相比,仍然不相匹配、不够适应。比如,在科教文卫体领域的改革尽管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成效不尽如人意。农民市民化不顺畅,农民工这个亦农亦工庞大群体的形成,就显著反映出社会改革与经济改革的不相匹配。
  其实这又反映出一个问题,即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全面深化改革是改革的新阶段,重在“全面”和“深化”。如果说我国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上取得了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那么,在政府与社会关系改革的问题上还处于探索之中。市场化改革强调放权、分权,让包括国企在内的市场参与者取得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过去向市场分权,现在向社会怎么分权?向市场分权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自我决策、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担风险的自治权;向社会分权,社会主体的自我决策、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怎么增强?这方面的改革还是相对滞后的,社会发育缓慢,由此导致社会与市场的关系割裂,对市场难以形成有效约束和有力支撑。当前,社会改革最关键内容就是解决历史形成的二元社会结构中社会身份差别所带来的机会不公平、起点不公平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群体性能力鸿沟。
  低能力的群体,往往只能获得低收入。比如说,农民在能力较低的情况下,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创造低附加值,那么他们的收入怎么可能提高?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搞大包干等方式,有效释放了当时体制条件下的潜力,解决了吃饭问题。随着经济上放开搞活进一步扩大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得到增长,加上国家财政给予的各种“三农”补贴,使农民收入大大增加。但现在面临着一个硬性约束条件,就是二元社会结构如果不尽快加以全面改革,农民作为一个庞大群体,他们的能力若不能得到普遍提升,初次分配的差距难以缩小,而仅靠通过转移支付再分配带来的农民收入增加依然是有限的,且不可持续。从这点来看,社会改革不只是走向共同富裕的路径,而且也是防止两极分化再现的必备条件。
  四、从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转向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
  我国当前面临的国情依然是农民多,不仅是农业就业人口多、农村居住人口多,而且是户籍上的农民多,隶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农民多,其总的比例超过50%。从经济上看,我国不再是一个农业国家;但从社会结构看,我国依然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人口的实际市民化率不到一半。经济上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社会转型缓慢带来的人口阻力在增大,人口城镇化不足、人口老龄化加速,国家发展的成本快速提高。人力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开掘这个资源的根本途径是市民化,应推动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加快向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转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其实是农民问题,也就是如何减少农民。
  从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来观察,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农民问题”,无论是革命年代、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国家现代化建设,都是如此,不同的只是农民问题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不同。当年革命之所以取得胜利,就在于认识到农民对于革命的重要性;建设时期工业化之所以能取得重大进展,就在于农民提供了工业积累;改革时期之所以产生了经济增长的奇迹,就在于农民提供的人口红利和低成本优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实质也是农民市民化的新征程,彻底改变二元结构。
  当下的农民问题主要是社会问题。农民外出打工,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劳动力获得了自由流动的权利;但作为社会成员,家庭自由迁徙仍有诸多障碍。这种社会的不平等导致了人力资本积累的差距、财富积累的差距和收入分配的差距。这种体制性的差距已成为我国当下及今后非常重大的挑战。所以,我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重心依然是农民问题。怎样降低占总人口55%的农民数量?现在全国约有2.8亿农民在城里工作,但这些人因农民身份而不能享受市民待遇,实际上还是农民。从社会这个视角来观察,我国虽然不是一个农业国家,却还是一个农民社会。
  怎样才能真正改变农民社会,实现社会转型?这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社会改革,使之跟上经济改革的步伐,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包括市场化在内的改革全面深化。有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彻底改革二元社会结构,让全体国民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社会创新活力才能够真正释放出来,促进共同富裕才会得到持续的动力。
当然,在现实条件下,每个人因能力不同,个体之间的相对贫富差距短期是无法消除的。从长期来看,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二元结构如何加快改革,并借此加快人力资本积累,缩小群体性的能力差距。这既是一个发展问题,也是一个分配问题,是实现公平与效率融合的社会体制基础。
 
加快畅通市场资金和技术循环
 
《经济日报》2021年12月29日刊发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侨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郭克莎、沈少川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基于我国比较优势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就像人们讲的要调理好统摄全身阴阳气血的任督二脉。”要看到的是,经济活动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从而实现循环流转。在投入扩大、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如果经济循环顺畅,物质产品会增加,社会财富会积聚,人民福祉会增进,国家实力会增强,从而形成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如果经济循环过程中出现堵点、断点,循环就会受阻,在宏观上就会表现为增长速度下降、失业增加、风险积累等情况,在微观上就会表现为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降、居民收入波动等问题。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包括畅通要素、产业、市场、技术等循环,这既有利于稳增长,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破除经济循环的主要堵点、梗阻和障碍,才能真正畅通国内大循环,并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因此,必须在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加快畅通三个方面的循环。
  第一,加快畅通市场循环,促进区域间要素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国内市场循环的一般流程和发展趋势是,国内区域市场不受国家疆域、关税等因素限制,商品、生产要素和企业的流动是自由的,市场机制能够有效配置区域之间的资源。随着工业化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上升,区域市场逐渐演变成一个大市场,商品、要素和企业的流动作为连续的过程,形成了推动经济增长和结构变化的一个整体。从这个角度看,各个区域市场都是大市场的有机构成部分,在空间上起着支持经济循环、促进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客观作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上作用突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当时区域之间的市场竞争加强了各地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这种机制总体上有利于发挥各地发展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对于推进我国工业化进程和经济高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各地推动工业和投资扩张的作用逐步下降,同时,地方经济布局和竞争使区域之间的资源流动产生了一些堵点,对全国大市场运行和配置资源的功能带来了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要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破除导致区域市场相对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畅通区域之间的资源流动和经济循环。要引导各地增强大局观念和大市场意识,改变对本地商品、要素和企业流动的不合理干预,减少行政管理对区域市场循环的影响,同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把政策重心转向加强本地公共服务、帮扶弱势群体、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支持全国大市场在畅通经济循环中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推进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工作。
  第二,加快畅通资金循环,促进相关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快速扩容和多层次发展,引导资金流动的市场功能不断增强,通过资金循环带动资源再配置的机制基本形成。在这一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房地产规模大、链条长、牵涉面广,在国民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中都占有相当高的份额,对于经济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影响。要认识到,房地产市场不稳、房价过快上涨,容易引起资金配置失衡和资金循环梗阻,制约居民消费扩大和有效投资增长,从而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负面效应。对此,要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使政策落到实处。比如,要加大土地特别是住宅用地供应,用市场力量调节供求平衡关系;继续推进农地入市等改革,打破政府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的局面,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等等。总的来看,要以“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出发点,通过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顺应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更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第三,加快畅通技术循环,促进企业间要素流动和技术结构升级。国内技术循环的一般流程和发展趋势是,不同行业之间相互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通过行业间的技术交换、合作和竞争,促进不同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过去一段时期,国内一些企业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作为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高生产率的重要条件。这个发展模式使这些企业的技术进步主要依靠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的进口依存度较高,对国内生产的同类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的需求较低,国内技术供求循环不畅甚至循环不起来,发展速度和技术进步都受到明显影响。目前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科技水平和制造能力明显提升,已具备全面提升高技术整机和成套设备国产化能力的条件,必须加快转变旧有发展观念和模式,围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畅通国内技术循环,加快研究确定新的发展战略。一是加强对国产高端整机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多学科联合攻关,加快提升重点产业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三是加强对大型国企与民企深度技术合作的扶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激发新的创新活力和动力。此外,还要加快畅通技术循环,积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高培勇: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
 
据悉,12月10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对此,人民日报2021年12月30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的文章指出,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路径、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初级产品供给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碳达峰碳中和这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这不仅是因为这5个方面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提出,均源自对新发展阶段的准确判断;更是因为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问题的研究和解决,都要建立在对新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之上。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首先要作比较分析。在新发展阶段同既往发展阶段的比较分析中,将新发展阶段所发生的一系列突出变化、所具有的一系列显著特征,以及新发展阶段新在何处、新从何来,从理论上说清楚、讲明白。
  新发展阶段之“新”,体现在发展目标的阶梯式递进上。新发展阶段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相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所确立的更高发展目标。进入新发展阶段,意味着我们将实现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大跨越、从追赶到引领的大跨越、从全面小康到现代化强国的大跨越。
  新发展阶段之“新”,体现在发展环境所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上。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对于前些年相对平稳的大环境,现在世界形势动荡复杂;相对于前些年我国产业同发达国家互补性较多的发展实际,现在竞争性多起来了。再加上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影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与发展水平较低时人民需要和满足人民需要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物质条件上不同,发展水平提高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经济发展质量不高已经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制约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新发展阶段之“新”,体现在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所发生的新变化上。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无论机遇还是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相对于既往可以顺势而上,现在则要顶风而上。相对于既往机遇容易把握、风险挑战也容易识别,现在则把握机遇和识别风险挑战的难度明显加大。这种危和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的新形势、新变化,意味着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更具战略性和可塑性,面临的挑战更具复杂性和全局性。
  新发展阶段之“新”,体现在对新发展理念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上。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刻认识到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高度耦合、不可分割。要从根本宗旨把握新发展理念、从问题导向把握新发展理念、从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有别于既往,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目标,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增加了“更为安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动不仅要与时俱进,而且要更加精准务实,确保落实落细。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新发展阶段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新发展阶段之“新”,体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与既往聚焦于宏观调控的谋划布局有所不同,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因此,这绝非局限于经济视角、止步于宏观调控层面的宏观政策调整,而是着眼于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同时,与既往聚焦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所不同,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并非局限于经济领域、止步于经济体制层面的部署,而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这说明,构建新发展格局体现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考量。
  从发展目标的阶梯式递进到深刻复杂变化的发展环境,到更具战略性和可塑性的新机遇、更具复杂性和全局性的新挑战,再到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考量的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一系列体现于新发展阶段的突出变化,深刻表明安全在发展中的意义凸显、安全在发展中的分量加大,必须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统筹发展和安全。
  再进一步说,新发展阶段所具有的大不相同于以往的一个显著特征,就在于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下的经济发展之路充满风险挑战。风险挑战,是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方法论。有风险挑战不可怕,重要的是不回避,坚持做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新发展阶段干事情、想问题,不仅要立足于发展,而且要立足于安全,习惯于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前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分析和2022年经济工作部署所作出的一系列新论断、所推出的一系列新举措、所使用的一系列新表述,大都同新发展阶段须应对风险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宏观背景相关。
  比如,正是在应对风险挑战的实践中,我们进一步积累了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在系统总结的基础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高度概括为“四个必须”: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沉着应对重大挑战,步调一致向前进。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全党都要聚精会神贯彻执行,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系统观念。
  又如,正是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作出的2022年经济工作部署,突出了一个“稳”字:不仅再次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明确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而且从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稳定宏观经济责任、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以及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目标出发,作出了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等一系列政策安排。
  再如,正是基于应对风险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并推出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重要举措:不断做强经济基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多边主义,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总之,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精心谋划发展的同时,精心谋划好安全。凡事从最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居安思危,以防微杜渐的清醒、如履薄冰的谨慎,注重堵漏洞、强弱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不论是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还是对于做好2022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一鸣认为东北振兴重在增强产业竞争力
 
  据悉,《经济日报》12月27日刊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撰写的文章指出,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及《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出台,东北振兴进入新阶段,应充分认识东北振兴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当前,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正在改变各类生产要素的相对地位,人力资本、科技创新能力正成为影响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竞争格局的关键变量。近年来,人口外流已成为东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特征,而且多为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东北拥有一批国内领先的大学,但由于人才流失,研发和创新能力受到影响,成为影响东北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数字技术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渗透,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不断进步,构建起"人-网-物"的互联体系和泛在智能信息网络,推动着制造业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从全国产业数字化热力图看,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产业数字化处在领先地位。东北是我国制造业相对密集的地区,但产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缺乏吸引高端信息技术人才的平台,外来数字化产业投资偏少,工业互联网发展也面临人才瓶颈制约。
  与此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给我国产业发展带来深刻变革,也将倒逼东北地区制造业加快转型。东北地区钢铁、煤炭等传统产业比重较高,落实"双碳"目标将增加这些行业的减排成本,转型压力进一步增大。
  "十四五"时期东北全面振兴,要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塑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积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对高端要素吸引力,增强东北制造业竞争优势,释放发展潜能,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塑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总体上看,东北在装备制造领域有比较优势,也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在这些领域培育局部领先优势,形成一些关键核心技术的制高点,有利于增强发展主动权。东北在核电、火电机组、水轮机、高铁和工程机械等终端产品领域,形成了一定竞争优势,但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等中间品的创新能力仍然偏弱,制约了产业竞争力提升。中间品专业化程度高,技术迭代快,技术诀窍等隐性知识多,培育企业竞争优势需要长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东北装备制造业利用已有的基础和优势,增强中间品的创新能力,不仅可以孕育出一批生产关键零部件的中小企业,也将大大增强东北制造业竞争力。重塑东北的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既需要市场竞争倒逼,也需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现在比较紧迫的就是加快推进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激励,更好地留住科技人才,通过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重塑制造业竞争优势。
  二是加快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进行战略规划,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与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合力。加快制造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同时将生产过程与金融、物流、交易市场等渠道打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形成产业数字化转型生态;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通过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供应链的配套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带动中小企业融入工业互联网发展进程中;加快数字化人才培养,为数字化转型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
  三是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将孕育产业转型升级的机会。东北能否抓住机会,对提升产业竞争力至关重要。要更大力度地推广和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多措并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如充分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倒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增加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等。
 
中小企业
 
国办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12月29日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扩大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及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荣誉表彰、政策支持等公共信用信息;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
  《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公益性原则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精准画像。强化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提高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三是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接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接入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将获取的信息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
  针对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的堵点和痛点,《方案》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资产、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是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共计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明确了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对37项信息逐一明确了共享信息的内容、方式、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更具可操作性。不仅注重共享数据规模,而且也注重共享数据质量,要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化的高水平信息共享。三是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明确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按照公益性原则,向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平台根据接入机构需求,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批量推送相关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安全集约高效应用。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表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但这些市场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往往会面临融资的问题。随着信用信息广泛共享和大数据技术深入应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提供了信用方案。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毛红军表示,银保监会把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作为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重点。一方面,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完善银行的外部政策环境,促进银行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在中央层面已经与多个部门开展合作,在地方层面积极推动、配合地方政府,在当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及金融服务平台。另一方面,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合规用好信息资源,提升对小微企业服务能力。
 
央行破解小微"开户难":简易开户+账户分类分级管理
 
  据报道,在愈发强调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今天,小微企业在银行"开户难"的老问题再次受到各方关注。2021年12月3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严芳在央行举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个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商业银行有对客户做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动力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统筹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核心的制度安排是简易开户和账户分类分级管理。
  严芳表示,小微企业的开户难是"老问题叠加了新因素"。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银行账户服务是所有金融服务的基础,商业银行按照反洗钱法规定,对自己的客户做尽职调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方面,近期公安部门通报利用单位银行账户转移涉赌涉诈资金、出租出借买卖账户获利,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猖獗。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仅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单位银行账户达到了5.85万户。从公安部门提供的涉案账户特征来看,主要集中在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办公物料、无办公人员等互联网新业态的初创小微企业。商业银行加强了对这些小微企业的开户审核。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这些小微企业的服务动力不足,通常比较青睐大中型企业。
  此外,部分商业银行未能分清内部事前事中事后责任链条,把识别责任全部压到了前台人员,加上商业银行获取外部数据的分析能力还不足,导致商业银行网点柜员存在“去风险化”倾向,造成了开户难矛盾集中爆发。
  严芳表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民银行统筹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将两者放在同等重要地位,两手都抓。人民银行坚持综合施策,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首先是制度安排,一是简易开户,另一个是账户分类分级管理。对于小微企业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如果商业银行没有正当的理由怀疑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可以开户,但与小微企业约定合理限制账户功能、用途、验证方式等,确保客户风险大小与账户功能相匹配,同时对这些账户进行标识,加强事后的尽职调查和交易监测,做到在便利开户的同时能够防控风险。
  第二是“三公开”,公示开户资料、开户时限和开户费用,公示负面清单,公示服务监督电话,通过这些措施来划出商业银行的服务底线。比如说小微企业如果尚无经营活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就不能强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是加强商业银行和公安部门的合作,对一些异常开户要进行复核,并协调公安机关协助核查,为商业银行网点提供缠访闹访等保护机制,为银行网点阻拦异常开户行为“撑腰”。
 
工信部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据悉,工信部12月30日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明确,中小企业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提起投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受理投诉,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对投诉做出处理,适用本办法。
  受理投诉部门应当建立便利、顺畅的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受理投诉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暂行办法明确,审计机关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受理投诉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拖欠典型案例可予以公开曝光。经调查、核实,依法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四川出台"税11条"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12月29日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征管举措、提升执法精确度、提供优质便捷税费服务、加强部门协作等5方面推出11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纾困解难、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四川省将继续落实疫情期间出台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及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等,推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据初步测算,仅小微企业"六税两费"这一优惠政策,惠及的中小微企业将超过百万户次。
  据统计,2021年四川全省共有6万余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584亿元。措施明确,四川税务部门将继续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符合纳税信用"三连A"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让企业获得"真金白银"支持。
  同时,为落实缓缴政策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四川税务部门还将积极探索精确执法新路径,全面推行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扩大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扫码开票"覆盖面等措施,有效提升办税缴费便利性,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经贸态势
 
郭晓兵:坚持公正、合理、非歧视的出口管制
 
环球时报2021年12月30日刊发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军控研究中心主任郭晓兵的文章指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12月29日发布《中国的出口管制》白皮书,提出国际出口管制应朝着公正、合理、非歧视的方向发展。这是中国针对出口管制国际治理个别乱象和逆全球化思潮指出的正确道路,旨在让多边主义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各国实施出口管制,推进和完善自身的出口管制体制、机制建设,应当不断为维护、促进和保障全球化深入发展作出贡献,而不应当成为全球化发展阻力。
  出口管制减少安全风险,有利于塑造和平、可持续的国际贸易环境。出口管制的重点是防止核、生、化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有效的出口管制可以防范此类物项用于研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减少冲突风险,缓和紧张局势,营造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出口管制有利于维护和提升企业声誉,减少对外贸易障碍。对企业而言,完善出口管制合规建设虽增加内部程序,但会带来更多贸易便利,还能赢得积极国际声誉,对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出口管制应增进国际互信,提高国际贸易流通效率。在国际社会中,各国遵循国际惯例,实施有效出口管制措施,加强合作协调,有助于增进安全信任,稳定彼此政策预期,提高商品流通效率,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目标。
  近年来,在美国的带动下,国际出口管制领域出现一股逆流,不是助推经贸发展,而是助推经贸“脱钩”,不是促进经济全球化,而是促退经济全球化,不是搞人类命运共同体,而是搞科技封锁小圈子。
  这股逆流片面强调大国竞争,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切割全球供应链。全球化时代,大国关系非常复杂,既有矛盾分歧,更有相互依赖。偏狭地将眼光聚焦于竞争和斗争,凭空捏造种种借口,把出口管制作为打压他国发展的政策工具,严重干扰国际出口管制合作协调。在全面竞争的有色眼镜下,出口管制日益泛化,管控措施日益繁密,却忽视了贸易发展带来的经济安全是国际共同安全的基础,忽视了规范和促进受管制物项的合规贸易是出口管制的初衷,忽视了防扩散是国际出口管制的共同安全利益所在。
  这股逆流排斥主要贸易国家,热衷于搞技术壁垒。出口管制是国际安全合作重要领域。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要求成员国针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实施适当、有效的出口管制。国际社会据此强化出口管制合作,取得不小成绩。但在美国的推动下,越来越多出口管制的“小多边”机制冒出头来,实质上是“伪多边”机制,试图针对半导体等新一轮产业革命基础技术构建排他性“小圈子”,为早已解体的经济冷战工具“巴统”招魂。
  这股逆流肆意扩大管控范围,影响正常科技交流。出口管制需要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更新,但绝不应该以此为借口阻断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而近年美国等个别国家将管控重点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转向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并将出口管制与留学签证、投资监管等政策工具结合起来,编织繁密的科技封锁网络。这危害了国际供应链安全,妨碍了发展中国家共享科技进步成果,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构建共享安全与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公正、合理、非歧视是国际出口管制的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公正原则,即出口管制应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各国应该切实履行相应国际义务,而不应动辄依据本国国内法对其他国家实体滥施制裁,干扰正当贸易往来,不应在防扩散问题上推行双重标准,更不应将出口管制谬用为竞争工具。
  坚持合理原则,即出口管制应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发展权益。各种限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发展的国际条约中,都规定各国不受歧视地和平利用相关物项和技术的权利。2021年11月,第76届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通过决议,强调各国享有以和平为目的进行设备、材料以及科学技术交流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发展和完善出口管制不应损害发展中国家的此类权利,而应促进以和平为目的的国际科技合作。
  坚持非歧视原则,即出口管制相关多边机制应增加代表性和开放性。在出口管制国际治理中,发展中国家理应享有平等的发言机会和话语权。一些出口管制相关多边机制应向所有严格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国家敞开对话、交流、合作的大门,不断增强国际出口管制协调合作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前11个月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近11万亿元
 
  2021年12月29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2021年前11个月,中国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总值为10.96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1%。
  RCEP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10国,目前已有6个东盟成员国和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告说,在RCEP的701项约束性义务中,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比24.8%,目前已全面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投资视点
 
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炉
 
  据悉,为加快推动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民用航空产业集群,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国防科工办、上海市国资委近日联合制定《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五大行动18项重点任务",将上海打造成为民用航空产业关键技术自主高地、核心产品供给高地、科技企业集聚高地。
  《行动计划》提出,以建设现代化民用航空产业链为导向,全面推进民用航空产业链稳链、建链、补链、强链。到2024年,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链规模持续扩大。民用航空产业产值规模超过600亿元,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供给体系初步建立,培育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达到上市条件。产业链整机产品研制持续加快。推动ARJ21提升产能规模、C919加快示范运营、CR929加快研制,水陆两栖飞机、固定翼多用途飞机、旋翼式飞机加快推出新机型产品,多场景应用旋翼及复合翼无人机形成量产交付能力。
  产业链关键配套能力持续提升。民用涡扇发动机加快研制和验证,涡轴、涡桨发动机实现产业化;航电、飞控等机载系统加快研制;关键部件、先进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链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本地配套能力达到20%以上,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成为民用航空产业链核心供应商。
  产业链发展布局持续优化。基本构建"一核"即大飞机创新谷和大飞机产业园为核心、"两廊"即G2航空产业链走廊和G60航空科创走廊、"三基地"即大型客机制造基地、航空发动机制造基地、机载系统制造基地的民用航空产业发展布局,加快形成企业集聚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态势。产业链生态体系持续完善,民用航空产业链企业数字化转型率超过80%。
 
辽宁公布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辽宁省工信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增强工业文化在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方案》从完善辽宁工业文化发展体系、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明确了今后辽宁省工业文化建设领域的14项具体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5年,辽宁省工业文化支撑体系将基本完善,培育新增10家左右国家级工业遗产、30家以上省级工业遗产,形成工业遗产分级保护利用体系。打造10个以上具有辽宁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博物馆优质品牌,做优50家工业设计中心,遴选100件工业设计创新产品并加以宣传推广,培养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300人,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辽宁省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行动作为任务之首,强调要夯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基础,形成工业遗产分级保护利用体系,推动工业遗产融入城市建设发展。将工业博物馆培育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方面,提出要推进工业博物馆建设,提升工业博物馆品牌,提高工业博物馆综合效用。同时,辽宁省还要加强工业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开展工业设计能力提升工程、工艺美术传承发展工程、工业旅游培育壮大工程。
  《方案》要求,接下来要推进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兴企、文化兴业、工业文化强基等工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企业文化诊断、提炼与设计、强化与培训等方式,打造企业团队文化。引导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诚信精神等工业精神,推动形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产业链领航企业梯度培育格局。用工业文化赋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制造。加强工业文化教育和传承,促进工业文化传播与交流。支持媒体开设辽宁工业频道和专栏,传播辽宁工业声音。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辽宁工业文化走出国门,与其他工业文化交汇共融,塑造和传播新时代辽宁工业形象。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公布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江苏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
  《规划》要求,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要结合功能定位,优化发展布局,进一步向海拓展、向东开放、连通南北方、贯通中西部,形成主体功能清晰、空间集约集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体布局。壮大区域主发展轴、临海新兴发展轴、近海海洋经济发展轴"三纵"发展轴,完善北部、中部、南部"三横"通道,打造陆海联动区、河海联动区、江海联动区"三大片区"。
  《规划》提出江苏沿海要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培育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到2025年,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占全省比重力争达20%左右。到2035年,江苏沿海地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为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世界级城市群、沿海生态屏障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提出,加强沿海电源点及电力、油气输送通道规划布局,统筹建设海上风电、沿海LNG 接收、煤炭中转储运、核电基地。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和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支持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沿海电网过江通道和天然气过江通道,打通长江北翼绿色能源和天然气输送通道。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利用核能,稳妥推进核能供热。
  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方面,《规划》提出,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规划》提出,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接轨上海和苏南地区。推进南通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江海联动、跨江融合新模式。
  《规划》提出,支持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探索共商共建共享新机制。加快沿海三市一体化进程,统筹江苏沿海港口功能布局,提升港口群整体竞争力。优化江苏沿海石化、钢铁、船舶等产业布局,建设高水平产业基地。增强对苏北和皖北地区辐射带动。
 
成渝规划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1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6部门联合川渝两地方政府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西部金融中心初步建成,到2035年,西部金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规划》明确七项任务,包括优化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等内容,并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增强金融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包括加快培育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健全金融中介服务和专业服务体系。二是构建具有区域辐射力的金融市场体系,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影响力。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深化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打造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高地,促进成渝地区保险业协同发展。
  三是构建支持高质量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助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促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围绕建设成渝地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稳步推广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农业保险产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支持重庆、成都成为中欧绿色金融标准认定及应用试点城市,在碳排放计量和认证、零碳技术孵化与应用等方面加强与欧盟合作。推动与新加坡绿色金融合作,搭建联结重庆、成都与新加坡的环境权益交易与绿色金融服务有关平台,探索低碳领域跨境合作有效途径。
  四是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金融创新体系,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深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科创基金联动。探索研究适合科创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挂牌交易规则,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估值和转化融资。支持成渝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
  五是建设支持全球资本配置的内陆金融开放体系,提高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能力。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成渝地区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合作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稳妥创新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试点,积极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金融先行先试。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升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水平。
  《规划》还提出建设法治透明高效的金融生态体系,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夯实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基础。建立适应改革创新的多功能开放账户体系。协同推进支付体系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等。安全有序推进金融统计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湖北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据悉,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办与湖北省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湖北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拥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良好生态,产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行业产值达到千亿级规模。
  《规划》全面贯彻制造强国、航天强国、航空强国的国家战略,在对湖北航空航天产业"十三五"取得的成就和"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湖北省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目标,提出建设长江经济带航空产业聚集区和国家航天产业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
  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现湖北特色,提出发挥湖北省特种飞行器、航空维修、商业航天等产业优势,优化发展功能空间,建设"一核引领、四极支撑、多地协同"的产业发展格局。聚焦"航空航天"产业链完善与细分突破,提出航空产品研发、运载火箭及发射服务等8个重点产业方向。明确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等五个主要任务。
 
广西发布全国首部省级金融空间布局规划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印发《广西金融空间布局"十四五"规划》,这是全国首部省级金融空间布局规划,着力在全区构建"一主一副一批"金融空间发展格局,重点打造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主中心、北钦防区域性国际航运金融副中心、一批金融特色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区。
  据了解,在"一主一副一批"金融空间发展格局中,"一主"是指在南宁打造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以南宁为广西金融发展的主中心,建设具有较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辐射能力、与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相适应的区域性综合型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增强中国-东盟金融城的集聚效应。
  "一副"是指将北钦防定位为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副中心,打造北钦防区域性国际航运金融中心。将北海、钦州、防城港培育成为广西金融业发展新的增长极,逐步打造成为以航运贸易金融为特色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推动航运、贸易、金融联动发展,引领和服务北钦防一体化。
  "一批"是指着力打造一批金融特色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区。鼓励柳州、桂林、来宾、河池、梧州、贵港、玉林、贺州、百色、崇左10个设区市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形成一批金融特色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区。
  根据《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末,广西将形成牌照齐全、门类丰富、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与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相匹配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产业发展活力迸发,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试验场、区域金融改革的重要参考系、金融业"走出去"的重要出发地、金融业"引进来"的重要衔接区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先行区。
 
云南发布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计划
 
  据悉,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云南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工信厅近日印发《云南省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计划》,力争到2025年,全省工业企业达9.8万户,年均增长14.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7500户,年均增长11.0%;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能源、绿色食品、消费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明显增加。
  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重、实干为先"导向,云南省聚焦工业项目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顶层设计,紧扣绿色硅材、绿色铝材、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依托各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组织、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全面落实项目推进责任,聚焦"四个一百"产业类重大项目、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和"3个100"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立工业重点项目清单和推进台账,加强项目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力争每年新建投产纳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300户。
  为积极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小升规",云南省将建立小微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将每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临近入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左右的高成长科技型制造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省级部门、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加强"小升规"企业库动态管理,加大对"小升规"重点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小升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600户。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出台
 
  据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自贸港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根据投资进度,由省财政分年度通过预算安排出资,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发展建设。
  《管理办法》指出,自贸港基金是指由省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专业化投资运营管理,促进基金持续健康运行,保障政策目标有效实现。
  《管理办法》针对管理架构与职责、投资范围与基金运营、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规范自贸港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管理办法》明确,自贸港基金将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深海科技、南繁育种、航天科技等"海陆空"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培育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重点园区发展。支持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和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省内各园区的产业培育与集聚,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园区与自贸港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推动形成"一园区、一基金"发展格局。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支持未来预期现金流可以覆盖投资成本、退出有保证的重大项目建设。
 
海南省出台一揽子财政政策
 
  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出台一揽子财政政策,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添薪加柴”。
  《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至2025年。《措施》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5大领域,明确30条具体举措,条条“含金量”高。
  为确保政策落地,《措施》提出,海南省财政厅建立政策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每年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政策针对性与有效性。到期前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此次出台的政策中,除明确要求市县负担的个别条款内容外,无明确要求的,均由省财政统筹财力负担。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政策措施,与该政策形成合力。
 
联合国大会通过2022年度联合国常规预算
 
  据悉,第76届联合国大会12月24日凌晨批准总额约为31.22亿美元的联合国2022年度常规预算,略低于2021年度预算。
  联合国2021年度常规预算约为32.31亿美元。
  联合国常规预算用于支付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经常性开支。除常规预算外,联合国还编制维和预算。维和预算财政年度从7月1日开始,因此维和预算在夏季通过。
  常规预算经费的分摊比例以各国支付能力为原则确定。维和预算经费的分摊比例在参照常规预算经费分摊比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其中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被单独列为一个级别,需分摊较高比例的预算经费。两项预算的分摊比例每3年调整一次。
 
警惕美国通胀带来的全球经济风险
 
  证券时报12月31日刊发广州经济学者韩和元的文章指出,要想不被时代与观众抛弃,必须要有所借鉴与改变,否则可能难逃独自玩泥巴的冷淡前景。
  现在全球经济都将面临着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美国的通胀来了,全球经济危机还会远吗?回答这个问题还需从12月10日公布的数据说起。数据显示,11月美国的CPI同比增长6.8%,创1982年以来的最大同比增幅。数据表明,美国生活成本在11月再次攀升,汽油、食品、租金等商品与服务的价格普遍上涨,给美国家庭造成更大压力。
  美国为何会陷入如此严重的通胀?按照货币主义学派的弗里德曼的说法就是:"一切的通胀都是货币现象。"也就是说,这一切其责在美联储,在于美联储的人为刺激所释放出来的天量流动性--当央行提高了货币的发行量,并将其投向商业领域。首先,将导致利率下降。接下来则是,人们会被银行通货的膨胀所误导,他们会错以为银行体系的储蓄资金要高于它的实际数量。于是他们开始大量的借入这些便宜钱,但基于人们对未来经济形势发展的不确定强化了储蓄诉求,同时货币传导也存在着明显的时滞。这就决定了货币供给的增长,很难在短期内传递到总需求,特别是日常的消费需求上来。这就决定了人们出于应付日常商品交易,而需持有的交易动机的货币需求,很难在短期内上升。这时要想让货币市场恢复均衡,只有通过包括股票和房产在内的风险资产价格的上升才能实现。
  接下来,这种流动性会以不同速度,在不同种类资产或商品之间漫游,最终会由商业贷款人手中,渗透到生产的各环节。譬如,地产商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将不得不建更多房子,这必然带动其上下游产业,形成用工、用物需求。这时,这种需求就会以工资、货款的形式,传导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来。人们的日常消费需求也得到恢复,食物价格和出行成本便开始慢慢上涨。
  这时人们为了应付日益高涨的日常商品交易,将不得不持有更多货币,这将导致货币的交易需求上升。这时为了让货币市场恢复均衡,就需风险资产价格下降,以此来减少货币的投机需求,来满足实体经济中货币的交易需求的增长。可问题是,人们已将太多的钱放在了股票、房产等"高级生产领域"。这类商品的生产要得以顺利维持,就需伴随着较低的时间偏好及大量的储蓄与投资。但问题是,以投资/消费比值为尺度的时间偏好,已不随人的主观意志所决定而上涨了。一方面人们需要更多的钱去应付日益高涨的通胀,另一方面利率开始上涨。如此一来,那些高级生产领域的投资,因缺乏新资金的加入和资金成本的上涨而难以为继,也就越发显得多余而浪费。如此一来的结果是,早前受流动性驱动的"繁荣"也会随之停止,"危机"将不期而至。
如今,美国陷入严重的通胀中,为应对不断上涨的物价,美国人民将不得不将货币重新转移到消费品上来,这于未来美国的资本市场而言,无疑是一个挑战,对美国的经济更是一种巨大挑战。更为重要的是,美联储是世界央行,它打喷嚏,全球经济也将会随之感冒,这绝不是一种夸张的说法,这正是当前全球经济的隐忧之所在。
 
拜登签署美国2022财年国防授权法案
 
  据悉,美国白宫12月27日发表声明说,总统拜登当天签署2022财年国防授权法案。
  该法案此前已在美国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获得通过。根据法案内容,2022财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美国国防支出为7682亿美元,比上一财年有所增长。其中,7400亿美元用于国防项目预算,278亿美元用于核武器项目,3.78亿美元用于与国防相关的其他活动。
  法案要求成立“阿富汗战争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评估阿富汗战争及其遗留问题。针对国防部数十年来对美国军中性侵事件处置不力,法案决定在各军种分别设立“特别审案律师办公室”处理相关案件。法案还要求国防部长考虑增设惩罚性法律条款打击军中暴力犯罪。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每年依据宪法通过下一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是美国防务年度开支预算和国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
 
日本2022财年预算规模再创新高
 
  据悉,日本政府内阁会议12月24日通过总规模为约107.6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14日元)的2022财年财政预算案。这也使日本财政预算连续十年创新高。
  日本政府公布的文件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的2022财年预算比上财年增加约1万亿日元。其中社保相关开支增加4393亿日元,是财政开支的最大增项。为防范新冠疫情扩大,政府预留5万亿日元用于应对新冠疫情。此外,社保、国防、科技振兴费等预算均为历史最高。
  根据预测,日本2022财年税收收入预计为65.2万亿日元。为弥补收支缺口,政府拟新发36.9万亿日元国债。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博一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新财年预算着眼振兴科技和经济安全保障,同时提高护士及保育员等人群的工资。
  日本政府将在明年年初向国会提交这份预算案。
 
日本核心CPI连续三个月同比上升
 
  据悉,日本总务省12月24日公布的报告说,11月日本去除生鲜食品价格因素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CPI)经季节调整后为100.1,比去年同期增长0.5%,连续三个月同比上升。
  报告显示,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企带动日本国内能源类商品涨价,是推升日本核心CPI的主要因素。当月日本柴油、汽油、电费、燃气费、酒店住宿费、火灾及地震保险费等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
  日本CPI统计基准每5年修订一次,对纳入调查的商品及服务的品种及比重进行调整。今年8月,总务省对统计基准进行最新修订,根据新基准计算的2020年以来的CPI数据显示,日本通货紧缩倾向较之前更加严峻。9月核心CPI同比上升0.1%,是该指数一年多来首现同比上升。
 
投资分析点评
 
▲哈啰出行发起成立30亿元产业基金
 
  据悉,哈啰出行12月24日宣布协同产业伙伴发起成立哈啰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30亿元,其中首期募集规模10亿元。基金将专注两轮出行行业上游供应链中的新材料、新生态科技企业,如AloT、半导体、新材料、三电系统、储能及能源梯次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在投资策略上,基金将关注产业协同,以参股型投资为主,不进行控股型投资。
  哈啰出行投资及企业发展部负责人任凌远介绍,该基金是中国两轮出行领域首支产业型投资基金。作为基金的发起方,哈啰出行希望协同产业伙伴、持续深耕两轮高端制造业,以产投结合的方式推动两轮制造业沿着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撬动资金优势与产业协同优势"双杠杆",推动优质企业快速成长。
  目前,哈啰在两轮出行领域已经构建了完整的生态链,哈啰上游制造业伙伴接近500家,涵盖锂电池、半导体、通讯等超20个产品类别。下一步,哈啰将进一步推动共享业务和哈啰电动车业务供应链体系的整合。
 
▲腾势新能源再获增资
 
  据悉,作为我国首个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的中外合资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腾势新能源")近年因比亚迪、戴姆勒两大行业巨头加持而备受市场关注。12月24日晚间,比亚迪公告显示,腾势新能源将再获大额增资。
  比亚迪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戴姆勒")拟按持股比例分别对腾势新能源以货币方式增资10亿元。双方股东增资完成后,比亚迪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将分别继续持有腾势新能源50%的股权。由于比亚迪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戴姆勒主要股东为梅赛德斯-奔驰股份公司。而腾势2010年在深圳成立,此前由比亚迪汽车工业、戴姆勒分别持有50%股权。
  12月24日,有报道称,比亚迪与戴姆勒双方目前正进行新的股权调整,未来股权调整后比亚迪和戴姆勒分别持有腾势90%和10%的股份,该股权调整需等待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后,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成股转。
 
  ▲网易将与三亚市政府共建网易元宇宙产业基地
 
  12月25日,网易与三亚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网易将在三亚设立网易海南总部,建设网易元宇宙产业基地项目。该基地旨在推动海南数字化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将被打造为集互联网技术开发、数字化内容生产、数字化版权运营和数字化产品输出为一体的国际化数字新文创中心。
  此外,双方还将在互动娱乐、电子竞技、音乐文化、电商直播、在线教育等领域深化合作。据了解,网易将参与海南国际电竞岛、三亚电商供应链,以及网红经济与直播电商建设,并打造"音乐点亮城市"等大众文化项目。双方将共同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数字文化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果,为三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注入新活力。
  据悉,网易在元宇宙技术、人才、规则等方面,已有了较全面的储备。例如,网易在VR、AR、人工智能、引擎、云游戏、区块链等元宇宙相关领域,已拥有全球领先的技术能力,并落地了包括"瑶台"沉浸式活动系统、AI虚拟人主播、星球区块链等元宇宙概念产品。元宇宙产业基地落地三亚后,网易将继续探索推动元宇宙从概念走向应用,反哺现实产业发展需要,为社会创造有益价值。
 
▲蚂蚁消金增资至 300 亿元
 
  据报道,继花呗、借呗完成为重庆蚂蚁消费金融的专属产品之后,12 月 24 日,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迎来开业半年后首轮大幅增资,注册资本从 80 亿元大幅升至 300 亿元,四大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AMC)之一的中国信达将出资 60 亿元成为第二大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蚂蚁消金20%的股份。
  本次,蚂蚁消金一共向全体增资认购方增发注册资本220亿元。其他认购方还包括蚂蚁消金控股股东蚂蚁集团,蚂蚁集团本次认购110亿元,认购完成后占股50%,与蚂蚁消金增资前相同。老股东鱼跃医疗认购10.98亿元,认购之后占股4.99%,与蚂蚁消金增资前相同。
  除了中国信达,此次蚂蚁消金新增加的认购方还有三个,舜宇光学认购18亿元,认购后持股6%;博冠科技认购13.22亿元,认购后持股4.41%;渝富资本认购7.8亿元,认购后持股2.6%。
  此次未参与认购的老股东持股比例有所下降,南商行持股比例从15%下降到4%,国泰世华持股比例从10%下降到2.67%,宁德时代持股比例从8%下降到2.13%,千方科技持股比例从7%下降到1.87%,中国华融持股比例从4.99%下降到1.33%。
  增资完成后,蚂蚁集团仍是蚂蚁消金的第一大股东。
  蚂蚁消费金融成立于2021年6月4日,注册资本80亿元,今年6月,蚂蚁消费金融获批开业。
  银保监会非银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蚂蚁消费金融开业后,将按照蚂蚁集团消费信贷业务整改方案,有序承接两家小贷公司中符合监管规定的消费信贷业务。自蚂蚁消费金融开业起 1 年过渡期内,两家小贷公司实现平稳有序市场退出。
  两家小贷公司主要是指经营着花呗和借呗的两个主体公司,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根据蚂蚁集团此前披露的招股书,以花呗和借呗为主的消费信贷余额总计 1.73 万亿元。
  银保监会非银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整改方案,蚂蚁集团应在蚂蚁消费金融开业6个月内完成"花呗""借呗"的品牌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借助蚂蚁集团提供的数据信息所发放的消费信贷,不再标挂"花呗"、"借呗"名称。
  11月24 日,花呗发布的公告显示,为落实消费信贷相关的监管要求,更充分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花呗已启动品牌隔离工作。接下来,花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的专属消费信贷品牌,并且专注于中小额。
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额出资的消费信贷,将更新为"信用购"类型的服务。"信用购"类服务和花呗的免息期保持一致,并且仅可用于消费,不可取现。品牌隔离后,花呗、"信用购"服务在免息期、查账、还款等核心体验上保持一致,"信用购"服务的费率将保持稳定;未来,"信用购"服务的费率由金融机构独立审批和确定,同样会遵循普惠原则,尽可能让利用户。
 
  ▲宁德时代再投240亿元扩产动力电池宜宾基地
 
  据悉,宁德时代12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内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宜宾制造基地七至十期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40亿元。
  自2019年以来,宁德时代与宜宾市陆续签订了四川时代动力电池一至六期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亿元,占地面积约3000亩。据此,宁德时代宜宾基地总投资将达到540亿元。
 
  ▲东方日升光伏项目落子包头
 
  12月27日晚间,东方日升(300118)披露一笔巨额新能源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446.5亿元。东方日升分别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及固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东方日升拟通过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在包头市固阳县投资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二期)。
  该项目分为两大板块,一是制造板块(即负荷端):年产20万吨金属硅+15万吨高纯硅+10GWN型高效拉晶+3GW组件;二是发电板块(即电源端):3.5GW光伏电站项目+1.6GW风电电站项目+储能项目。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为446.5亿元。
  公告称,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是包含"电源、电网、负荷、储能"整体解决方案的运营模式。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降低公司制造成本,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传统能源有序替代,促进能源领域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东方日升表示,本次对外投资可以促进公司的光伏产业链集聚效应,完善公司晶体硅料、硅料拉晶、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相关产品制造、光伏发电、储能等光伏产业链产能一体化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扩大公司光伏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对公司的业绩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东方日升专注拓展海内外电站开发、建设、运营、转让等,采取的业务模式有EPC、持有运营、BOT等。该项目中的发电板块预计投资规模为252亿元,其中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预计140亿元;风电电站项目投资预计112亿元,具体的投资建设安排将在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政府相关决策机构)等决策程序后实施。
 
  ▲粤电力拟整合风电资产业务
 
  据悉,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00539.SZ )12月29日公告,拟以湛江风电公司70%股权、雷州风电公司81.79%股权、曲界风电公司100%股权、通道粤新公司100%股权、南方海上风电公司10%股权向广东风电公司增资,增资金额合计32.18亿元。
  广东风电公司是公司全资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平台。本次风电资产整合,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广东风电公司的资产规模,形成风电资源协同和集聚效应,对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等具有积极意义。
 
  ▲大金重工持续加码风电产业链
 
  据悉,大金重工(002487)12月29日晚间公告,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5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辽宁阜新彰武西六家子250MW风电场项目、大金重工蓬莱基地产线升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金重工(烟台)风电有限公司叶片生产基地项目等。
  大金重工表示,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业务将拓展至风力发电和叶片制造领域,以丰富公司的产品服务结构,扩展并延伸公司在产业链的布局。另外,大金重工蓬莱基地产线升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大金重工阜新基地技改项目建成后,公司风电装备产品交付能力,尤其是单季度峰值产能将进一步提升。
  大金重工还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能够借助在风电领域生产、技术、物流发运等多方面的优势,在现有优势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加强公司对风电产业链的布局力度,充分享受新兴蓝海领域的效益优势,并深化公司与下游风电主机厂、电力公司客户的合作关系,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和强化自身市场地位。
  据中国风能网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81.5GW,同比增长19.13%,占全球比重从2000年的约2%增长至2020年的约49%,已成为全球风力发电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市场。国家能源局此前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吉利在海南成立投资控股公司
 
  12月27日,海南吉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东辉,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等。
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浙江省工商联发布民企社会责任100家领先企业榜单
 
  据悉,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12月28日发布了2021年度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家领先企业榜单,杭叉集团、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等榜上有名。这是浙江省首次发布该榜单。
  该榜单的主要数据源于全国工商联对2020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专项调研。调研期间,浙江省、市、县三级工商联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各地申报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3199家企业参与了社会责任线上调研。
  综合考虑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浙江省百强企业榜单、中国慈善榜等,浙江省工商联运用自主开发的"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评分系统,采用"指标测算"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评定。
  调研组专家透露,"指标测算"包括纳税、员工总数、慈善捐赠总数、精准扶贫帮扶金额、营收总额、利润增长率等11个定量指标,国家、股东(经营者)、员工、消费者、生态环境、责任治理等9个维度42个定性指标。"综合评定"由浙商研究专家给出专家复核意见,最终综合评选出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家领先企业。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媒体专委会主任夏学民表示,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国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超出经济责任范畴的新义务,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未来,企业与企业不仅相互竞争产值、利润、股价、投资回报率等经济指标,更应在主动纳税、容纳就业、劳工保护、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公益慈善和参与社区治理等广阔领域展开新竞争。今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得好,社会美誉度高,信用评级高,就有可能在综合实力竞争中胜出。"夏学民说。
 
▲南方电网股权结构再次调整
 
  据悉,在12月25日举行的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批复南方电网理顺股权的方案。根据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
  南方电网公司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
  本次股权调整之前,南方电网公司的股份结构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38.4%,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32%,国家电网公司持股26.4%,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3.2%。
  经过此次调整,国家电网退出股东行列,不再持有南方电网的股份,南方电网的最大股东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改为国务院国资委,并且实现绝对控股,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人寿、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持股比例都有所下降。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指出,南方电网要以理顺股权结构为新契机,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更好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海南自贸港等重大战略,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深入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积极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坚定当好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压器",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船舶集团旗下资产整合正在提速
 
  据报道,中国船舶集团旗下资产整合正在提速。12月28日晚,中国动力、中船科技双双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包括组建合资公司以及发行股份购买相关公司股权等,涉及集团动力板块和新能源板块。
  具体来看,中国动力拟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用于出资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各方所持的中船动力集团、中国船柴、河柴重工、陕柴重工股权,以此来进一步规范中国船舶集团下属柴油机业务同业竞争。
  中船动力集团是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动力装备板块的核心企业,曾整合沪、苏、皖地区及海外各动力企业相关业务、资源,主要对低速机、中/高速机、关重零部件、电气及应用等实施一体化运营管理;中国船柴主营业务为船用低速柴油机生产制造等,是中国最大的船用低速机公司;河柴重工是我国高速大功率柴油机专业研制企业,拥有世界领先的中高速大功率柴油机制造技术;陕柴重工则是国内主要的中、高速大功率柴油机制造企业和柴油发电机组成套商之一,是海军多型舰艇主动力科研基地和主要供应商。
  中国动力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动力将持有合资公司控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国动力发行股份。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此次整合还设置中国船舶集团旗下的风电等新能源业务。据中船科技披露,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预计涉及发行股份购买中船海装100%股权、中船风电发展88.58%股权、新疆海为100%股权、洛阳双瑞44.64%少数股权、凌久电气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
  中船海装是专业从事风电装备系统集成设计及制造、风电场工程服务及新能源系统集成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先后布局了十大总装基地,目前正在为200多个风场提供优质运维服务;中船风电发展则是今年4月刚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近15亿元,其经营范围包含电力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新疆海为业务涵盖风电/光伏发电开发、运营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领域;洛阳双瑞业务则以风电叶片等特种非金属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为主。
  中船科技表示,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磋商重大事项方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9年11月,"南北船"实现合并,中国船舶集团正式设立。据悉,中国船舶集团整合了中船工业和中船重工优势资源,重点发展海洋防务装备产业、船舶海工装备产业、科技应用产业、船海服务业四大领域,旗下有中船防务、中国船舶、中船汉光、中国重工、中国海防、中船应急等9家上市公司。
  如今,随着动力和新能源板块披露新动作,其资产整合有望进一步提速。
 
▲中国电子集团总部正式迁驻深圳
 
  12月25日,中国电子集团总部正式迁驻深圳。中国电子将全面开启加快打造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的新征程。
  中国电子总部搬迁深圳是央地双方率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构筑高质量发展高地的实际行动,标志着中国电子全面开启扎根大湾区、更好服务"网络强国"战略的新征程。中国电子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之间强强联手,以高质量服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为重点,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成为促进央地产业协同发展的典范。
  中国电子还与广东省签署《关于加快打造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深圳市签署《关于共同打造国家网信创新策源高地和产业集群战略合作协议》。
 
▲字节跳动间接入股迪赢生物
 
  据悉,上海迪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迪赢生物")12月27日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包括字节跳动全资子公司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翰森(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
  迪赢生物成立于2018年1月,法定代表人陈轶群,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咨询,高通量测序建库探针捕获试剂盒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迪赢生物是一家致力于合成生物学研发与应用的创新型公司,也是目前国内拥有商业化高通量DNA合成能力的企业,创始团队由合成生物学和基因组学等相关领域顶尖科学家和资深产业人士组成。
  迪赢生物现阶段已成功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Micropore高通量DNA合成平台和QuarXeq双链RNA探针捕获技术。智慧芽数据显示,迪赢生物主要专注于在液相杂交、正义链、反义链、基因组、探针组等技术领域,但是专利申请量较少,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研发实力有待提升。
 
▲*ST众泰完成易主
 
  据悉,*ST众泰(000980)12月29日晚间公告,当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方签署《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江苏深商等股东将合计所持24.22%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至此,*ST众泰实控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
  江苏深商的股东为深商控股是由79家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从事金融服务类、大型项目投资和高新技术开发与生产的大型民营企业,目前股东的总资产近万亿元。*ST众泰的新晋实控人黄继宏即为深商控股总经理,其还是另一家上市公司庞大集团的董事长和实控人。
  巨额亏损、经营停滞、资金占用……*ST众泰此前可谓是负面消息缠身。2020 年10月10日 ,浙江永康农商行以*ST众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申请对*ST众泰进行重整。
  之后,*ST众泰于2021年6月9日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商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作为*ST众泰重整投资人。当日,*ST众泰及管理人与江苏深商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11月30日,*ST众泰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12月14 日,*ST众泰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20.28亿股增至50.69亿股,江苏深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24.22%,成为控股股东。但由于江苏深商控股股东深商控股的股权较为分散,*ST众泰无实际控制人。
  紧接着,*ST众泰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英特尔入股苏州顺芯
 
  据悉,苏州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称"苏州顺芯")12月23日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为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
  苏州顺芯成立于2007年7月,是一家无晶圆IC设计公司,专注于数模转换器、模数转换、芯片阵列、数字音频、音频输出等技术领域。公司专利申请量仅19件,说明其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研发实力有待提升。
 
管理视点
 
迅销集团董事长柳井正:破解巨变时代的经营难题
 
《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高级撰稿廖琦菁日前发表文章指出,面对结构性变化,企业管理的老办法难以解决新挑战,组织需要随外部环境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以确保不陷入危机。CEO作为企业领袖,驾驭危机已成为其职责的核心命题之一,商业机会也往往从企业解决发展问题的过程中涌现出来。
  回顾那些世界范围内优秀的企业家,我们发现,他们之所以能取得非常高的成就,是因为他们深刻理解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而为组织打造了能够应对危机的核心能力,理解并创造顾客价值,并且抱持组织使命与价值观面对环境挑战。迅销集团董事长、总裁兼 CEO、优衣库创始人柳井正就是这样的一位企业家。
全球疫情进入第二年,作为一家全球运营的服饰零售商,优衣库需要面对此起彼伏的疫情,以及愈演愈烈的世界多极化挑战。与此同时,在优衣库最大的海外市场大中华区,尽管其在 2021年财报中取得了历史最佳业绩,仍将面对包括国潮品牌竞争等诸多挑战。
  即便困难不断,优衣库并没有放慢脚步,母公司迅销集团表示将在未来一年,通过增加商品价值、扩大电商业务、全球均衡发展以及兼顾可持续发展等方式,加速向“数字消费零售企业”转型。针对中国市场,优衣库持续发力,2021年11月初于上海参展第四届进博会,于北京三里屯开幕北京首家全球旗舰店,以南北联动彰显对中国的信心。
  在不确定时代,面对疫情与国潮的夹击,优衣库如何破解经营难题?2021年10月下旬,在优衣库上海办公室,《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视频采访了柳井正,针对优衣库在全球以及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柳井正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坚定执行 LifeWear 服适人生“Made For All (造服于人)”的核心战略,通过线上发力持续满足消费者,以及秉持向善共生的企业文化,相信优衣库能够持续保持增长发展态势,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和品牌。
  坚持明确且专注的核心战略
  所谓企业的核心战略,是指承载企业使命的战略领域选择,这也是对德鲁克“我们的事业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当新趋势、新机会、新领域层出不穷时,面对变化,企业需要确定自己的核心战略,明确回答“不变的是什么”,否则就会在变化中迷失方向,模糊定位,最终失去忠实顾客。
  一位 CEO 若要引领企业健康发展,必须清楚企业的核心战略,能够站在需求端理解变化,理解核心战略与外部环境变化之间的关系,并且能够聚焦能力,让企业专注于核心战略而发展壮大。
  正如柳井正所言,一直以来,优衣库在全球以LifeWear 服适人生理念为所有人提供最好的服装,这一课题并没有因为疫情发生变化,全世界的消费者依旧追求理想的生活方式,而优衣库通过“Made For All(造服于人)”为每个人实现理想生活方式提供工具。
  面对国潮带来的潜在市场冲击,柳井正对优衣库的竞争力颇为自信。他认为,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良性竞争意味着更多选择,更多创新,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无限好处。而优衣库产品不仅覆盖流行,同时也是基础、传统、经典的款式,为各个年龄层的主流需求服务,并且能够基于Art&Science(艺术与科学),兼顾创新面料与一流设计,形成商品的差异化。这一品牌定位及其所引领的生活方式,让优衣库在市场变化时仍然具备十足的竞争力。
  持续满足消费者期望并为之创造价值
  经历过此番疫情,企业普遍意识到数字化将更深入到产业和个人生活当中,纷纷布局线上。《哈佛商业评论》主编艾米 · 伯恩斯坦(Amy Berstein)则认为,在新冠疫情前就开始投资布局技术和数据能力的公司,在疫情引发的经济危机中幸存乃至繁荣的可能性更大。
  早在 2017 年,柳井正便提出“有明计划”,提出将数字化手段导入到迅销集团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以及工作方式中。
  在 2009 年,优衣库大中华区入驻电商平台,率先开始数字化转型。经过十余年的数字化改造与优化,优衣库具备在新时代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帮助消费者实现融合数字社交、数字电商与数字信息的一站式购物体验。
  2018 年优衣库实现了 O2O“双十一”,让消费者可以同享线上与线下体验,无缝购买产品。之后又与战略合作伙伴腾讯推出“掌上优衣库”官网小程序,将社交功能融入其中。
  针对疫情期间线上带货的特征,优衣库于2021年推出“StyleHint 衣点灵感”服务,消费者可通过实时照片拍摄或照片识别,获取图片中优衣库服饰的购物链接。
  提前布局数字化的优势,也在 2021年财报中显现出来。2021 财年,优衣库在日本本土的线上销售额增长17.9%,达到1269 亿日圆(约人民币 71.8 亿元),占收益比达 15.1%。海外优衣库线上销售额较上年度增长约 20%,业务规模顺利扩大,占收益比约达20%。
  对于未来产品研发,柳井正也表示,数字化与智能化趋势不可逆转,随着获取信息方式的转变,优衣库未来将通过互联网直接获取全球顾客的需求,并根据顾客的声音对产品做出调整,从而做到持续满足消费者期望并为之创造价值。
  建立向善共生的企业文化
  优秀的领导者在面临挑战时,关注的往往是企业文化和经营宗旨。在动荡的环境中,更需要 CEO 能够给组织成员以方向。向善与共生是优衣库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北大 BiMBA商学院院长陈春花在《唯有长期主义者方能跨越危机》一文中所言:“我们在研究面向未来的企业组织进化路径中发现,共生可以帮助企业自我约束,中和利他以及致力于生长。向善可以帮助企业加速推进社会进步并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2021 年初优衣库母公司迅销集团发布了《2021 可持续发展报告:通向正能量的世界之路》,柳井正在与思想家、未来学者雅克·阿塔利对话中提出“生命的经济”“正能社会”与“利他主义”等共创价值新主张,并通过可持续的产品创新守护绿色地球、与地区社会共同成长回馈社会、提升人才人文美学素养等实践,传递对社会贡献的使命责任。他表示:“成为世界第一,我曾是这么想的,但我现在更关心的是把企业治理成为最好的公司,成为全球最受人尊敬的公司。”
 
信息化建设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出台
 
  1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部署安排。
  《规划》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部署下一代智能设施体系,深化公共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方位推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
  《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数字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数字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
  在"十四五"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中,《规划》在数字设施方面,预期到2025年,网民规模增长为12亿;5G用户普及率增长为56%;1000M及以上速率的光纤接入用户增长为6000万户;IPv6活跃用户数增长为8亿。
  《规划》在创新能力方面,预期到2025年,IT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增长为5.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增长为3.2%;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为45万家。
  《规划》在产业转型方面,预期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增长为10%;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企业比例增长为60%;网上零售额增长为17万亿元;信息消费规模增长为7.5万亿元。
  《规划》部署了10项重大任务,分别是建设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构建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培育先进安全的数字产业体系、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系、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服务体系、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民生保障体系、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体系、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
  在建设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上,《规划》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部署下一代智能设施体系,深化公共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方位推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
  在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上,《规划》提出,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关键作用,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流通、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安全保障为重点,建立完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要素赋能作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规划》还明确了5G创新应用工程等17项重点工程。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行动中,《规划》提出,提升金融服务百姓民生水平。综合运用区块链、5G、边缘计算等技术打造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数字融资、数字函证等不断成熟完善,提高金融服务的触达能力。增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市场主体运用数字技术重构金融服务流程,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前提下,深化跨行业金融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此外,在组织实施方面,《规划》还提出,将健全政策体系。鼓励引导资本市场加强对核心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按市场化方式构建产业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大现有国家科技计划统筹力度,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探索根据云服务使用量、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的投入,认定为可抵押资产和研发投入。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加大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中小微网信企业的融资支持。
 
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近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应用智能化;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其中,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为:一是转型升级成效显著,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建成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二是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制造装备和工业软件市场满足率分别超过70%和50%,培育150家以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三是基础支撑更加坚实,完成200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建成120个以上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司长王卫明在12月28日工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并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一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不断突破,并与先进制造技术加快融合,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制造业发展面临供给与市场需求适配性不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受到挑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突出问题。
  《规划》部署了"四大任务"和"六个行动"。"四大任务"是指:加快系统创新,增强融合发展新动能;深化推广应用,开拓转型升级新路径;加强自主供给,壮大产业体系新优势;夯实基础支撑,构筑智能制造新保障。"六个行动"包括:智能制造技术攻关行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行动、工业软件突破提升行动、智能制造标准领航行动。
 
《"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发布
 
  近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门正式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2025年的具体目标是:一批机器人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取得突破,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及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成3-5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
  到2035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机器人成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
  为推动目标落实落地,《规划》部署了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增加高端产品供给、拓展应用深度广度、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等五项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健全人才保障体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保障措施,推动各相关部门及各地落实规划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两部门发布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切实发挥好标准对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到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持续完善。制定术语定义、通用需求、供应链/产业链、人才等基础共性标准15项以上,"5G+工业互联网"、信息模型、工业大数据、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标准40项以上,面向汽车、电子信息、钢铁、轻工(家电)、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标准25项以上。推动标准优先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率先应用,引导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对标达标。到2025年,制定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产品、管理及应用等标准100项以上,建成统一、融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形成标准广泛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证监会拟对证券期货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实行分级
 
  12月23日,证监会科技局近期组织行业机构起草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并经行业自律协会印发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根据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服务能力异常或数据损毁、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后,对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秩序、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定级,具体分为五个等级。其中,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会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原则上其安全保护级别定为第五级;会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原则上其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第四级。
 
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布
 
  12月30日,上海市经信委印发《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上海与长三角各地产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上海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超过2.2万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超过1.5万亿元;产业基本具备自主发展能力,技术创新策源能力和话语权明显提升,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生态,打造35家年收入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国内领先的创新型制造企业,330家上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产业链稳定性和韧性显著增强;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电子信息产业对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赋能作用显著增强。
  《规划》提出在电子信息制造领域以集成电路为核心先导,优先发展基础支撑领域,大力推动终端创新。
  在集成电路方面,着力推动集成电路自主创新与规模发展,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先进制造工艺研发、生产能力升级,提升芯片设计、制造、封装、装备材料全产业链能级,形成国际一流、技术先进、产业链完整、配套完备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为电子信息产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夯实基础。
  其中在芯片设计环节,加快推进高端处理器芯片、存储器芯片等研发设计,提升设计能力,推动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平台建设,提升创新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在制造环节,加快先进工艺研发,做强特色工艺,力争产能倍增。在封装测试环节,加快先进封测技术布局和产能提升,推动制造封测一体化发展。在装备材料环节,加强装备材料创新发展,突破集成电路核心工艺设备,提升基础材料和工艺材料产能和技术水平,支持先进封装材料研制,强化本地配套能力。
  就优先发展基础支撑领域而言,聚焦下一代通信设备、新型显示、汽车电子等基础支撑领域,着力推动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链协同发展,形成技术引领性突出、产业化能力显著、多领域齐头并进的发展优势。
  其中在下一代通信设备领域,强化在5G核心技术和高性能网络通信产品方面的发展优势,拓展5G应用,跟踪后续技术演进。在新型显示领域,以中游面板制造企业为龙头,推动上游核心技术瓶颈攻关和下游终端应用发展联动。在汽车电子领域,全面布局芯片、传感器、控制器、系统、测试等环节,加强应用支撑和规范引领,促进"研、产、测、用"一体化发展。
  大力推动终端创新即聚焦物联网、智能终端、智能传感、超高清视频、智慧健康养老等领域,加强终端产品创新突破、软硬件协同、产品迭代和应用示范,不断完善行业发展生态。
  其中在物联网领域,聚焦应用场景,推动数据与服务、硬件与系统的融合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培育平台型和核心技术企业,形成数据传输与控制、项目建设与运营、数据标准与安全等相关技术规范。在智能终端领域,聚焦终端产品,推动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视听设备、行业终端等产品创新,加强产品形态、功能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培育终端品牌和产业生态,推动试点示范应用。在智能传感领域,重点解决微机电系统(MEMS)及先进传感器关键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形成智能传感器的"感存算"一体化技术能力,推进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在超高清视频领域,夯实超高清视频技术和产业基础,丰富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大幅扩展网络传输承载能力,促进行业智能化应用,建成国内领先的4K生态体系,不断完善8K产业链。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推进物联网、5G、智能传感等技术赋能,推动医疗影像、医疗救治及医疗检测领域核心部件性能优化升级,提升配套技术研发水平,支撑产品供给和迭代。
  《规划》提出,要加强元宇宙底层核心技术基础能力的前瞻研发,推进深化感知交互的新型终端研制和系统化的虚拟内容建设,探索行业应用。
 
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据悉,上海市经信委12月29日正式发布《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规划,"十四五"将是上海人工智能产业跨越升级、全面融入城市经济生活的阶段。力争到2025年,上海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基本建成更具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上海高地";人工智能深度赋能经济、生活、治理领域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城市能级、核心竞争力和城市软实力,成为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创新人才集聚与培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形成敏捷治理的"上海方案",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上海智慧。
  到2035年,上海人工智能整体发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全球资源集聚、应用广泛深入、产业链条完备、治理敏捷可靠的世界人工智能中心节点城市,形成泛在、集智、全能的人工智能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格局,为建成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上海要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将瞄准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前沿理论,培育创新策源能力,建设一批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形成10个以上百亿级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到2025年,上海人工智能规上产业规模年均增长12%以上,达到4000亿元。
  其次,上海要基本形成与国际数字之都相适应的广泛深度赋能格局。提升人工智能赋能的渗透度,聚焦产业发展、城市管理、民生服务重点领域行业,打造一批面向全球的全行业深度赋能应用,到2025年,形成10大类100个人工智能深度应用案例,培育500家智能化示范企业。
  再次,上海要基本建成创新活跃、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软环境。持续提升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影响力,完善人才链、资金链,集聚20个以上国际顶尖人工智能团队,建成20个左右人才培养与实训基地,完善人工智能产业人才梯队建设,力争到2025年上海人工智能人才规模达到30万人。
  同时,上海要基本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敏捷治理的制度供给。加快建立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测试认证、安全监管体系,参与10个国家或国际标准编制,年均申请发明专利1000件,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和城市管理指标体系,打造上海人工智能"融合生态"标志性品牌。
 
天津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印发
 
  据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促进全市数据中心建设合理布局,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近日,天津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围绕网络强市和数字天津战略部署,以数据中心科学布局、绿色发展、集约建设为切入点,以算力资源灵活调度、优化配置、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数据赋能、应用创新、生态繁荣为落脚点,以数据要素流通融合、有效共享为主攻方向,以安全可靠为保障,强化数据中心和数据资源的顶层统筹和要素流通,打造全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助推全市数字化发展。
  《规划》鼓励和引导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有效算力水平,提出到2025年,全市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形成全市数据中心布局合理、绿色发展的格局。
 
"中国信创谷"发展规划出台
 
  12月24日,在PKS安全先进绿色计算2021年生态大会上,天津市发布了《"中国信创谷"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及支持"中国信创谷"发展的九条政策,涉及设立100亿元规模信创产业基金和每年拿出10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等,到2025年,"中国信创谷"的信创产业营业收入将达到1500亿元,成为国家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中国信创谷"位于滨海新区,目前聚集了以飞腾、麒麟、曙光、360为代表的1000余家上下游企业,实现了从CPU操作系统、数据库、超算、网络安全到整机终端信创全产品链条,形成了"PKS信创包"整体方案供给能力,信创产业规模占全市半壁江山。新编制发布的《"中国信创谷"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指出,"中国信创谷"总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在空间上分为北部产能聚集区、南部新动能引育区、东部创新创业孵化区"三区"以及"枢纽+孵化+引育"创新核心区"一核";在产业布局上,将做大做强基础硬件、软件系统、信创服务这三条核心链,做实信息安全保障;将重点实施主体引聚、平台搭建、场景驱动、金融赋能、群体突破这五大工程,完成28项具体任务。
  支持"中国信创谷"发展的九条政策包括设立百亿规模信创产业基金和每年10亿元的专项扶持资金等,政策重点聚焦企业培育、企业成长、研发投入、核心环节、应用示范、投资基金、信创人才、生态营造、突出贡献等九个方面。
 
辽宁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确定
 
  12月23日,辽宁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发布,沈阳、鞍山、丹东、锦州、盘锦5座城市和桓仁满族自治县、东港市、黑山县、阜新新邱区、铁岭银州区、北票市、盘山县、兴城市8个县(市、区)入选,入选城市将获得一定的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数字辽宁的工作部署,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发改委印发了《辽宁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制定了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标准。由发改部门会同网信等部门开展的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创建,旨在构建水平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市智能化转型和产业创新发展,形成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和典型示范。
  本次试点创建工作,由各市对照市级评价标准62条指标、各县(市、区)对照县级评价标准57条指标,从基础设施、数字惠民、数字政府、产业发展和组织保障等五大领域开展自评。达到三星或四星标准的,可申报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四星级或五星级智慧城市。而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考察评估,最终确定了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名单。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试点城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抓手,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群众幸福感。同时,打造特色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
 
广州市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据悉,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广州市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州市建成国家级智能汽车产业化示范区、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区、国家5G车联网先导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地和汽车国际贸易中心("三区一高地一中心"),支撑打造全球知名"智车之城",引领全国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全市汽车产能突破500万辆,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汽车产能超200万辆,进入全国城市前三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超过50%,保有量提升至80万辆、占汽车保有量比重超20%。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进出口规模稳步提升。
  --自主创新实现新突破。加大智能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创新支持力度,力争攻克一批短板和"卡脖子"技术。智能汽车(2级组合驾驶辅助及以上自动驾驶水平)新车占比达到80%。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耗降至12.0千瓦时,推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燃料电池乘用车。
  --品牌影响力实现新提升。以"智能+新能源"为方向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汽车企业,进一步丰富中高端、多动力类型产品矩阵,培育1-2家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的企业,培育1-2家独角兽汽车企业,实现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大幅提升及海外制造基地建设新突破。
  --补链强链实现新成效。五大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提速,吸引集聚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企业,形成较完备的世界级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力争汽车电子零部件产业新增产值达千亿元。
  --推广应用迈出新步伐。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及以上水平自动驾驶汽车陆续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建成800公里智能化道路。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用得上"向"用得好"转变,打造成为全国智慧充电基础设施标杆城市。实现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商业示范运营。
  --汽车后市场服务释放新活力。建成一批汽车文化产业载体,汽车销售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探索形成汽车后市场服务的新模式和新路径,数字增值服务规模大幅提升,在若干个细分领域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
  展望2035年,广州发展成为世界领先的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整车生产能力和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国际一流,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示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汽车产业集群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有力支撑国家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规划中还提出,提升整车企业竞争力。支持广汽集团、东风日产、北汽(广州)等整车企业在现有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基础上,与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有机结合做大做强,不断提升电动化车型产销量占比;支持小鹏汽车、合创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整车制造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企业实施整合、并购和战略合作,打造世界知名汽车品牌。鼓励整车制造企业向个性化定制、整体解决方案等高端服务发展;开展品质提升行动,夯实智能制造工艺基础。支持广汽集团等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鼓励自主品牌整车制造企业和零部件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推进品牌国际化。
 
企业信息员园地
 
企业内控应重点关注的风险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六)八、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风险点
  (一)、无形资产预算环节的主要风险
  1、投资预算未经规范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和集体审议,可能导致预算编制缺乏全面、有效的收据和信息支持的风险。
  2、投资预算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由此产生重大差异、舞弊及欺诈行为而导致损失或因未进行资料的及时、规范的存档而导致资料丢失、遗漏等的风险。
  (二)、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环节的主要风险
  1、无形资产采购申请不符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采购申请不当,无形资产采购失误,可能造成资产损失或资源浪费。
  2、无形资产自主研发项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可能导致研发失败。造成投资损失和资源浪费。
  3、取得的无形资产不具有先进性、缺乏技术自主权、估价过高,可能导致企业资源浪费。
  4、取得的无形资产权属不清,可能产生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5、无形资产验收小组成员选择不当,验收过程不规范,可能导致验收结果不准确,进而导致使用风险加大,并可能带来损失。
  6、无形资产的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导致资产流失、信息失真、账实不符。
  (三)、无形资产使用与保全环节的主要风险
  1、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保密工作不到位,可能造成无形资产被盗用、无形资产中的商业机密泄露、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风险。
  2、无形资产闲置或低效使用,失去期原来使用价值的风险。
  3、不能有效使用、保护无形资产,造成无形资产使用效益低下,效能发挥不到位,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风险。
  4、未及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可能导致无形资产内含的技术未能及时升级换代,进一步导致企业技术落后或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
  5、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疏于管理,导致其他企业侵权,严重损害利益。
  (四)、无形资产处置环节的主要风险
  1、无形资产处置不规范,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对处置业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任意处置无形资产,可能增加处置成本,降低处置效率,造成企业造成损失。
  2、转让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可能引起法律诉讼。
  3、无形资产处置的相关凭证未提交财务部门,可能导致账实不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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