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0第08期(总期08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强调力争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轨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4日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重点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当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完善相关举措,巩固和拓展这一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力争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条件。
  习近平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其他地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在加大,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同时,要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发挥我国负责任大国作用。要抓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会议强调,要持续用力加强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保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要抓好社区防控工作,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要加强患者收治和转运工作,重症患者全部集中在高水平定点医院救治。要采取有效措施,更好满足其他疾病患者医疗需求。要促进供需更好对接,优化产品结构和配送方式,让群众居家生活更加安心。
  会议指出,要突出抓好北京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完善京津冀联防联控机制,在人员流动引导、交通通道防疫、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加强协调联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疫情风险等级较高的县域要继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低风险县域要防止疫情形势出现反弹。
  会议强调,要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把优势力量集中到解决最紧迫问题上来,继续加强病毒溯源和传播机理研究,药品疫苗、检测试剂、医疗装备等研发要同临床救治紧密结合、与防控一线相互协同,加强病理学等基础医学研究,更好指导临床实践。
  会议指出,要根据疫情分区分级推进复工复产,大幅提高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生产供应,优化防护物资调配,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要继续采取"点对点"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让员工尽快返岗复工,严格做好员工吃、住、行、车间管理等环节防疫工作。要发挥好企业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创造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维护统一大市场,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协同复工,切实提高复工复产的整体效益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要选好投资项目,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政策配套,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注重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会议指出,要在扩大对外开放中推动复工复产,努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要做好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要落实好外商投资法,积极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继续抓好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扩大金融等服务业对外开放。
  会议强调,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要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做好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帮扶,在复工复产中优先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务工就业,确保完成决战脱贫攻坚任务。
 
习近平部署科研资源倾斜前方一线
 
  据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3月2日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要把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任务,综合多学科力量,统一领导、协同推进,在坚持科学性、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加快研发进度,尽快攻克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习近平强调,尽最大努力挽救更多患者生命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要加强药物、医疗装备研发和临床救治相结合,切实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要强化科研攻关支撑和服务前方一线救治的部署,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让科研成果更多向临床一线倾斜。要加快药物研发进程,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快推广应用已经研发和筛选的有效药物,同时根据一线救治需要再筛选一批有效治疗药物,探索新的治疗手段,尽最大可能阻止轻症患者向重症转化。要采取恢复期血浆、干细胞、单克隆抗体等先进治疗方式,提升重症、危重症救治水平。
  习近平指出,疫苗作为用于健康人的特殊产品,对疫情防控至关重要,对安全性的要求也是第一位的。要加快推进已有的多种技术路线疫苗研发,同时密切跟踪国外研发进展,加强合作,争取早日推动疫苗的临床试验和上市使用。要推进疫苗研发和产业化链条有机衔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疫苗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建立国家疫苗储备制度,为有可能出现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周全准备。
  习近平强调,要统筹病毒溯源及其传播途径研究,利用病毒蛋白和不同受体的结合特征,评估可疑动物作为中间宿主的可能性,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流行病学和溯源调查,搞清楚病源从哪里来、向哪里去,提高精准度和筛查效率。
  习近平强调,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要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平时和战时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要统筹各方面科研力量,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完善疫情防控预警预测机制,及时有效捕获信息,及时采取应对举措。要研究建立疫情蔓延进入紧急状态后的科研攻关等方面指挥、行动、保障体系,平时准备好应急行动指南,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
  习近平指出,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之重器,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物安全等领域科研力量布局,整合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科研体系,布局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能力。要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实现高端医疗装备自主可控。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习近平指出,公共卫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多个国家出现,要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沟通交流,同有关国家特别是疫情高发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提出应对策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国务院要求更有针对性加大"六稳"工作力度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更有针对性加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度,更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要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外贸外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出台有力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内生动力,努力保持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为此,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好复工所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推动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和投递障碍,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二要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留用比例。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二是加快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地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按时足额支付。有缺口的地区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三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
 
国办印发通知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各地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并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中、高风险两类地区,省级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严禁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制。
  二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作用,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实现共享。
  三是完善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机制。提升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事项审批效率,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予以适当延期。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举措,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是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对确需开具健康证明的,相关地区要推进健康证明跨省互认。鼓励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确保务工人员安全返岗。推进货车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跨省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五是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规定,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及时处置感染案例,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复工复产的典型经验,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
 
三部门部署下阶段金融“战疫”要求
 
  3月3日,央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总结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情况,提出下一阶段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支持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会议强调,金融部门要按照"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把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二是用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要把好事办好。三是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助力复工复产。四是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用好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和3500亿元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五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民生银行首席宏观研究员温彬表示,未来央行还要通过降准、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等引导市场利率继续下行,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的基准收益率还有下行空间。进一步完善LPR机制,也需要降低存款基准利率等推动银行负债端成本下降的举措落地。
 
银保监会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近日,银保监会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近期将出台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进一步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也透露,支持银行对受困中小微企业在1月25日~6月30日之间的到期贷款开展展期和续贷,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安排,最长延期至6月30日。对少数受疫情影响非常严重,而且恢复生产周期非常长、本身具有特殊性的企业,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可以根据情况再适当延长。
  上述贷款展期和续贷的政策在湖北还有附加的特殊安排,即湖北地区享受临时性的还本付息延长安排的企业,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包括大企业都可享受该临时性的政策优惠安排。同时,鼓励银行对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融资成本方面给予更大优惠,也可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在考核上适当倾斜。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快速行动,精准施策,自1月26日以来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8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面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帮扶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指导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理赔服务、产品创新及消费者保护等工作等。
  会议强调,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全系统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继续为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抓已出台支持政策的落地落实,继续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和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同时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等。
 
国务院发文部署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
 
    2月29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作出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制度改革,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对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学习宣传,分类分层开展培训,不断提高证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能力。
  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一是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二是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依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依法经证监会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三是完善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程序。
  通知明确,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要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妥推进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制度。
  通知强调,要加快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证监会、司法部等部门要对与证券法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有关部门要对照证券法修订后的新要求,抓紧组织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做好政策衔接。
 
企业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
 
    据悉,新证券法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当日发布通知,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明确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同日,证监会也发布通知,明确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深沪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司债发行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可以简化发行流程、提高发行效率,有利于企业扩大债券融资。
  国家发改委明确,3月1日起,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改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两家机构应尽快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受理审核标准等配套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对于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国家发改委明确,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另外,对于新证券法实施前已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将按原核准制有关要求继续推进。
  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责任,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监管理念,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此外,国家发改委将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制定注册文件格式、申报文件目录等配套文件,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企业债券发行注册管理体系。
  同日,证监会发布通知明确,3月1日起,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深沪交易所明确审核标准、审核程序、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等相关事宜,明确材料报送及操作流程,做好衔接安排,有序实施受理、审核工作。对3月1日前证券交易所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按照原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与此同时,深沪交易所也发出通知明确了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业务安排,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暂参照现行规定执行。发行人应当符合证券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另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挂牌条件确认、转让、信息披露等按现有规定执行。此外,深沪交易所还明确,3月1日起不再实施暂停上市制度,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债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以来,截至2020年2月底,上交所累计发行公司债券近10万亿元,年均发行量超过2万亿元,公司债券市场落实国家战略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提升。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的配套规则修订、市场组织、服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审核效率,推动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平稳落地。
  深交所表示,将加快制定并完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配套规则和业务指南,高效做好衔接,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推进证券发行制度改革夯实基础、积累经验。同时,将积极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加强对市场机构的培训辅导,确保注册制工作平稳落地,更好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将开启备案管理
 
  据悉,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创新监管方式,调整了原来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为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向证监会备案的新要求,证监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月29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备案规定》共20条,主要规定了备案主体、备案范围、备案时点和备案程序。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纳入规制范围。聚焦从事高风险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各类证券服务机构的重点业务和主要风险点,分别在第四条至第八条规定了各类证券服务机构的备案范围。
  备案有三个时点:一是在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备案: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实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间早于签订服务协议时间的,应当在实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二是在证券服务机构发生重大事项时备案。三是每年4月30日前办理年度备案。
  在起草《备案规定》过程中,证监会严格遵循"放管服"要求,坚持"备案"的非行政许可法律定位,明确证券服务机构备案属于"事后备案""告知性备案"的法律性质,不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设定前置性条件。同时,《备案规定》还兼顾不同类别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备案要求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从便于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备案出发,规定了比较简洁的备案程序要求。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管理,是配合新证券法实施,获取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基础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证监会开展风险监测与预警、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的基础性安排。在后续落实证券法和《备案规定》工作中,证监会将主动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信息共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为证券服务机构的备案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等3项制度开征意见
 
  据消息人士3月3日披露,在2月21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参与国债期货后,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修订形成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目前,这三项制度意见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中,旨在规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业内人士认为,这三项制度意见在征求业内意见结束并出台后,将意味着保险机构正式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关于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或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专业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自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风险控制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投资交易、风险控制和清算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所选期货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成立5年以上,上季末净资本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8%;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为A类;书面承诺接受中国银保监会的质询检查,并向中国银保监会如实提供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涉及的各种资料。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自行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董事会知晓相关风险,并承担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最终责任;保险公司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低于90分;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健全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投资交易、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系统;配备衍生品交易专业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研究、投资交易、财务处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稽核等;近两年在公开市场上没有不良投资行为记录;其他规定要求。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董事会知晓相关风险,并承担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最终责任;保险公司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低于60分;配备与衍生品交易相适应的监督和评价等专业管理人员;其他规定要求。
 
证监会明确并购重组配套融资衔接办法
 
  再融资新规发布以来,对于现有的并购重组项目,配套融资部分如何与再融资新规相衔接?2月28日,证监会明确了并购重组配套融资和再融资新规的衔接安排。证监会表示,为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抗击疫情、恢复生产,允许上市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配套融资部分做适当调整。
  证监会明确,对于已取得行政许可批文,配套融资尚未实施的并购重组项目,一是上市公司在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后,可以调整配套融资部分的发行股份价格、发行对象数量、股份锁定期、发行股份规模等内容;二是因证监会批文明确了配套融资总金额上限,上市公司不得调增配套融资总金额;三是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批文有效期暂缓计算,变更配套融资方案后无需更换行政许可批文。
  对于已发布重组预案、尚未取得批文的并购重组项目,一是拟调整配套融资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对象数量、股份锁定期、发行股份规模等内容的,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二是拟将配套融资方案中定价基准日确定方式变更为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之一的,发行对象需符合规定条件且于董事会决议前全部确定,并需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需重新确定;三是拟新增配套融资的,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需重新确定。对于配套融资涉及定向可转债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并购重组项目的沟通和服务工作,一方面抓好疫情防控,一方面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做到受理不停、审核不停,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证监会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2月2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1部分:证券》、《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2部分:期货》、《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3部分:基金》、《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期货合约要素》、《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等六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增强基础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我国资本市场从一开始就采取电子化交易方式,客户资金数据、证券期货基金账户数据等权益数据采取无纸化电子方式存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权益相关信息。证监会表示,目前各机构定义和保存的投资者权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障。《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系列标准的实施,规范了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能够指导行业机构开展投资者权益数据治理相关工作,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是行业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础。
  证监会指出,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业务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境外投资机构的进一步开放,《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简称STEP)标准在行业内的运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金融行业标准的实施,简化了STEP协议的传输机制,也保持了与国际标准的互操作性。
  此外,《期货合约要素》标准在兼顾业务实践和创新需求下,总结现有期货合约中具有共性的特征和要素,列举了17项期货合约常用要素,对要素的涵义及表述予以规范,统一规则命名,为期货合约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业务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基金市场逐步建成了各自的投资者账户管理体系,投资者在不同市场开户所采集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识别码、命名规则因不同市场规定而不同,不利于全市场的各参与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投资者信息共享。证监会指出,《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国内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投资服务,促进市场参与方信息共享,进一步支持建设高效的全市场监管机制。
 
沪深交易所十方面做好信披
 
  据悉,修订后的《证券法》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沪深交易所2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共十条,于3月1日起施行。
  《通知》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监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监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司不予披露的,董监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新增规定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发生前述新增规定的重大事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自愿性信息,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此后发生类似事件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一致性标准及时披露。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及沪深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境内同时披露。
  《通知》称,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发布相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披露持股人的名称和住所、持有的股票的名称和数额、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拥有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等事项。
  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等对超比例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行使限制、权益变动的公告内容、变更收购要约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条件、收购行为完成后的限制转让时限及上市公司分立、合并的报告公告等事项规定了新要求,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对短线交易的主体范围、交易标的种类及除外情形等作出了新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前述人员违反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其持有的(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人员违规买卖情况、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收益的计算方法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等事项。
  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触及沪深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披露标准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此外,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条件和终止上市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在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和退市相关业务规则予以修订前,公司申请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事宜,仍按照现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虽未按照核准用途使用但符合新《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沪深交易所不暂停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科创板证券的上市、终止上市等事宜,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发生规定事项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档案并及时报送。
 
上交所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
 
  据悉,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完善了有关内幕交易的法律禁止性规定,细化并拓宽了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2月28日,上交所制定发布了适用于含科创板在内沪市上市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据了解,上交所制定这一指引,主要是在前期监管成效的基础上,适应近年内幕交易防控情势和市场变化,根据新《证券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行为。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向上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市公司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相关报送工作;保荐人、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报送规定及相应法律责任。
  《指引》称,上市公司发生诸如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要约收购、发行证券、合并与分立、回购股份等事项的,应当按照指引的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对于披露其他可能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上交所也可以要求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同时,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上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或者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的,应当于披露重组方案重大变化或披露重要要素时补充提交相关档案。
  《指引》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及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上交所可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
  红筹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上市的,适用本指引规定。已上市红筹企业已经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且符合境外上市地规则要求的,可以继续执行。
 
深交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据悉,深交所2月28日晚间公告,为全面做好新证券法实施的制度衔接和监管适应,进一步优化完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筑牢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基础,近日,深交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3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将原主板和中小板两件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指引》同时适用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修订则保持差异,与创业板改革一并推进。在此基础上,修订工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在充分考虑上位法规定和现有制度执行效果的基础上,总结新经验,应对新情况,作出四个方面的优化完善。
  "无缝衔接",做好新证券法配套制度建设。对短线交易披露、信息披露渠道、临时报告情形、自愿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权益变动披露等七个方面的规定进行完善,并发布公告格式明确大股东持股每增减1%等具体披露要求,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与新证券法相关要求衔接有序、落实到位。
  "减负瘦身",助力上市公司"轻装上阵"。一方面,"删繁就简",优化监管要求,在募集资金补流期间的资金使用、中小板公司治理等方面给予市场更多自主空间;另一方面,"化零为整",吸收整合20余件业务规则和指南备忘录的规定,打造便于查询、利于遵守的友好型"规范集",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加强对对外担保、业绩承诺履行、商誉减值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管,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失联、被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受到重大处罚等情况的披露及其关联方的独立性要求,提升一线监管效能。
  在房地产和节能环保行业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担保额度",允许上市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或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时进行额度预计;取消董事会、监事会对董监高候选人的资格核查,并强化承诺约束和公众监督,增强规则对市场发展和政策变化的适应性。
 
新三板"深改"新规三连发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公司)2月28日发布实施3件新三板改革有关业务规则,包括《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和《挂牌委员会管理细则(试行)》2件业务细则,《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试行)》1件业务指引,明确了市场普遍关心的精选层挂牌审查、挂牌委员会管理及发行承销有关业务办理的要求。
  《精选层审查细则》坚持市场化和以信息披露审查为中心的原则,从实体与程序上对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自律审查作出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审查内容等实体性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审查机制和流程等程序性规范。审查内容上,重点关注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要求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聚焦于发行人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质量,重点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角度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不对投资价值做判断。机制和流程上,充分发挥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管理职能,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进行自律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将申请文件与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资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核准程序。全国股转公司建立规范、透明的审查机制,并将审查标准和程序制度化、公开化。
  具体来看,明确了新三板审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全国股转公司重点关注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强化审查问询,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坚持市场化导向,明确新三板审查聚焦于发行人申请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不对投资价值做判断。同时,明确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新三板自律管理职能,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进行自律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按照《公开发行规则》的要求,将申请文件与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资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核准程序。强化审查监督。规定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制度化、公开透明化,在审企业、审查进度、审查问询与回复文件等信息全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挂牌委员会监督把关,严控审查质量;审查方式电子化,提高效率,全程留痕。
  《挂牌委员会细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借鉴了境内外资本市场和科创板有益经验,明确了挂牌委员会组成、职责及委员履职要求,规范了挂牌委的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挂牌委员会定位于对申请挂牌公司股票在创新层挂牌、挂牌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的调整、股票被强制终止挂牌等事项的自律审查工作进行专业监督把关,并对挂牌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复审申请进行审议。遵循广泛性与专业性并重、权威性与实践性兼顾的原则,全国股转公司将从法律、会计、行业和监管等多角度选聘挂牌委员,建立对审查过程、审查意见进行专家把关和监督的挂牌委员会制度,发挥监督职能,控制审查风险,提高审查质量。新三板挂牌委由来自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自律监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基金公司等市场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总人数不超过50名。按照分层次差异化管理的监管思路,挂牌委工作程序实行差异化安排。
  配套《公开发行规则》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对发行承销过程中的询价、申购、配售以及结算登记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规定。包括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网上投资者进行申购时,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量的5%等。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将加快发布实施剩余业务规则,全力组织好新三板改革市场、技术、人员等方面的落实工作,同时组织实施好已发布的抗击疫情的各项措施,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妥善增加监管弹性和支持力度,提高新三板市场助力抗击疫情和服务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能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评业务自律规范指引
 
  据悉,为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3月3日,中国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债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了《指引》出台的背景,信用评级作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地方政府债券发展中从无到有,是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总体得到各方认可。
  "但评级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规范的现象,如评级结果同质化、投资者对评级结果认可度较低、评级质量难以有效检验、评级机构发展良莠不齐等,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不利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乃至整个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从内容来看,《指引》包括总则、信用评级机构及人员、信用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自律管理、附则六章,共四十一条。
  首先,《指引》明确了协会的自律管理主体地位。其次,《指引》对评级机构及其人员在开展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评级业务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明确说明。
  第三,结合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特殊性,《指引》作出两方面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协会就关键量化评价指标及其最低权重给出必要指导意见,供评级机构使用,以提高评级结果质量与可比性;二是不同于目前评级机构只披露地方政府债券最终评级结果,《指引》要求评级机构详细披露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指标应至少披露至二级指标,涉及调整项的应当一并披露,以提高评级过程及结果披露透明度,更充分揭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情况。
  国债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协会将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机构从事地方政府债券评级业务胜任标准及认定程序、评级作业时间标准、市场化评价规则及指标体系、自律处分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加强与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协调配合,并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指引》进行完善。
 
中证协发文明确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管理事项
 
  3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事后登记管理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自律规则的要求,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基本要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通过相应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还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还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证券经纪人还应当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向协会进行登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人员,参照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从业人员不须申请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在登记类别方面,通知明确,从业人员登记类别设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证券投资咨询(其他)、保荐代表人等六类。应当根据从业人员实际从事的业务类别和相应要求进行登记,同一人员只能登记为一个类别。
  另外,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所在机构进行登记,机构应当自从业人员入职(含试用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经本机构审核过的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提交至协会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完备的,协会在登记后生成唯一登记编号。登记信息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协会通知机构及时补正。
  从业人员所从事的业务类别或其他重要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所在机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从业人员离职的,所在机构应当自劳动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解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通知要求,机构应当确保所聘从业人员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协会自律规则的要求。机构应当指定专人(登记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的登记信息审核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信息真实
  针对机构聘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或从业人员在登记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通知明确,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从业人员受到协会"暂停执业"纪律处分的,协会予以中止登记。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被证券市场禁入或受到协会"终止执业"纪律处分的,协会予以注销登记。
  此外,对于衔接安排,通知指出,已经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视为已完成登记,执业证书编号即为登记编号,无需重新登记。已提交执业注册申请,但尚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相关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入登记流程,机构无需重新填报登记信息。
 
银保监会发文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
 
  3月5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通过有序推进意外险市场"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的各项改革措施,意外险价格扭曲的问题根源将得到彻底解决,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变,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将基本建立。
  《意见》提出,目标到2020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到2021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格局更加规范有序,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广大群众更加认可。
  《意见》重点突出2020年及2021年的改革任务,主要围绕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发展根基等三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
  一是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主要包括:健全意外险精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意外险定价假设规定,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切实防范风险;建立产品价格回溯调整机制,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渠道费用过高、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编制意外险发生率表,探索建立意外伤害发生率表动态修订机制。
  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主要包括:针对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组织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系统梳理意外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政策规定,制定统一的意外险专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意外险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黑名单"、"灰名单"标准,加强风险预警。
  三是夯实发展根基。主要包括: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意外险风险等级和职业分类标准,完善保险业意外伤残评定标准,努力争取纳入国家标准体系中;探索制定意外险基本条目示范写法,推动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医保改革意见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意见共分八部分,二十八条。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在待遇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要求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鼓励社会慈善捐赠,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探索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在筹资运行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巩固提高统筹层次。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适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网+医疗"和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发展需要,探索开展跨区域基金预算试点。加强基金中长期精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在完善医保支付方面,意见提出,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适应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
  在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补齐护理、儿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紧缺医疗服务短板。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制药替代。
  意见还从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医保管理协作机制,实现全流程、无缝隙公共服务和基金监管等方面作出安排。
 
自然资源部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
 
  据悉,2月23日下午、24日下午、28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先后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视频会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省会城市)视频会议,及时掌握当前各地自然资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统筹推动落实疫情防控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自然资源工作,全力支持保障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针对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就如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一一做了回应。一是如何做好新旧《土地管理法》实施政策衔接。自然资源部将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即将公开征求意见;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审批,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是如何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然资源部已陆续下发了部署文件、编制规范、技术指南以及生态红线、保护区中存在的各种冲突解决方案,部里正按照"充分体现党中央精神、广泛凝聚全社会智慧"的要求,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的框架,再深化、细化重大问题;各地要按照部署要求,立足国土"三调"基础,深化自然地理空间承载格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格局等方面研究,做好各种控制线调整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三是如何做实国土"三调"工作。国务院三调办已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优化工作流程,调整工作重点;各地要在疫情期间集中力量做好内业工作。当前仍要聚焦现状数据真实性,深入分析现状真实性与现状合理性的关系、准确分析"三调"与"二调"数据的变化。
  四是如何加大疫情结束后的土地供应。自然资源部已报请国务院同意,今年开始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不再采取因素法分解指标,实行土地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总量指标完全可以满足需求;各地要积极对接建设项目储备,做实做深项目前期工作,并继续加大力度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各地要按照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和住宅用地完成交易量双口径统计的要求,准确反映政府土地供应和市场供需关系,合理增加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
  五是如何加快建设用地审批。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里结合《土地管理法》修改,推进下放土地审批权改革,采取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加密会审频次等方式,进一步加快用地用矿用海审批;有关地方要抓紧做好基础准备,确保下放审批"接得住、管得好",按时完成土地审批有关补正工作,各地要继续探索"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当前,要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已经受理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一季度内现有存量项目审批清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后续建设项目落地。
  六是如何加强执法工作。在疫情期间,要动用遥感卫星等各种技术手段,结合已有专项执法数据库,合理比例进行样本抽查,确保有关专项整治行动按节奏完成。
  疫情发生以来,自然资源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调整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重点工作不延误。特别强调支持地方力度要加大,重大工作任务要继续加快,用地用矿用海审批等机制性工作要持续改进,基础性工作要强化,应急性工作要及时到位,要求深入分析疫情对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的影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同时,林草系统要迅速大力度加强野生动物执法相关工作,并深入研究野生动物法律修订工作。期间,及时印发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土地出让金收缴、国土"三调"等特殊政策规定。
 
13部委出台25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草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明确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聚焦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明确了六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安置社区管理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支持地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形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文明节俭的好风尚;鼓励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单位,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帮扶。
  在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在加大工作投入力度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在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统筹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省份倾斜,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动员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在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七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继续保留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建设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逐一制定万人以上超大型集中安置区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2020年后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实施督查激励措施。将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评估重点内容。
  《通知》是继2019年6月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凝聚各地区、各部门合力,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部门联合发文实施农机报废补贴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农机超期服役问题,出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各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意见》明确了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主要内容。一是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也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市县(场)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更新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二是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三是补贴标准和回收企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各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也可以承接农机回收业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完善操作措施。强化服务意识,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
 
政策要闻
    ▲财政部办财政部要求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3月4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部署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有关事项。该通知旨在更好落实此前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有关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精准认定,避免将未承担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产和调配任务、贷款资金未用于扩能增产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要防止层层加码叠加贴息支持,避免出现贷款利率过低甚至负利率带来企业套利、行业攀比、管理混乱等问题。
  为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与本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贷款银行加强沟通,实时掌握优惠贷款发放进度,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宣传贴息政策,可采取"先拨后结"方式,先行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拨付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力支持相关企业扩大产能。
  财政部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每月汇总辖区内贴息资金拨付和支持企业的有关情况,通过官网等渠道予以公示,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宣传政策实施效果。
 
    ▲六部门联合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
 
  据悉,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介绍,金融基础设施是指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系统及制度安排,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居于枢纽地位,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是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和强化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际监管组织出台了相关准则,要求各国遵照执行。
  《方案》指出,经过多年建设,中国逐步形成了为货币、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提供支持的基础设施体系,功能比较齐全、运行整体稳健。随着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和效率也面临一定挑战,在法制建设、管理统筹、规划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为推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市场定价与资源配置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
  《方案》提到,中国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范围包括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包括开展集中清算业务的中央对手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六类设施及其运营机构。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各部门、地方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方案》各项改革工作,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结构,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明确
 
  3月1日,中金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修订并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12个实施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指引》。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引自2020年3月9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对业务试点期间商业银行申请中金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条件及所需材料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取得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作为期货业务结算部门,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期货结算业务相互隔离。商业银行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参与国债期货业务的,应当按照中金所关于客户的相关规定办理。
  据了解,中金所此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在现有会员体系中增加"非期货公司会员"主体,完善会员管理制度,优化国债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制度,规范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切实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中央结算公司支持商业银行使用债券作为国债期货保证金
 
  据悉,为保障商业银行顺利开展中金所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中央结算公司3月3日发布了新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下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同时废止。商业银行应按照新版《指引》,开展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其他期货交易所相关业务的开通以各交易所通知为准。
  期货市场参与者在相关期货交易所参与期货交易,并使用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债券作为保证金的,适用该《指引》。期货市场参与者提交的用于作为其参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的质押债券,为《指引》中所称的担保品。交易所办理该业务,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专用账户,期货公司会员也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开户及系统连接手续。
  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债券的质押发起及确认流程方面,《指引》中称,委托非结算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将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由投资者发起质押,非结算会员进行确认,再由非结算会员发起质押,结算会员进行确认,再由结算会员发起质押,交易所进行确认。
  而委托结算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将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由投资者发起质押,结算会员进行确认,再由结算会员发起质押,交易所进行确认;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将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由非期货公司发起质押,交易所进行确认。
 
    ▲证监会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
 
  据悉,证监会3月4日晚间发布《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明确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审批等改为事后备案管理;保荐机构注册、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审批的纳入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合并、分立审批的变成事后备案管理。
  这和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有关,法律规定需取消、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行政相对人提起的新证券法取消的证券公司行政审批项目。财务顾问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取消,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后续将发布相关规则。同时,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事后登记管理,具体方案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报证监会备案后执行。
  证监会表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将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上清所发布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
 
  3月2日,上海清算所(下称上清所)发布公告称,上清所自成立以来,相继推出债券、利率衍生品、外汇及汇率衍生品、大宗商品衍生品等相关集中清算服务,并致力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完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违约处置流程、便利市场机构充分了解自身角色与相关风险,上清所根据《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规则》及相关办法形成《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下称《指引》),并予以发布。
  《指引》适用于上清所开展的各项集中清算业务,包括利率互换、外汇询价、跨境外汇、债券净额、标准债券远期、大宗商品等业务。《指引》分为主体部分与各集中清算业务的"违约处置操作指引"具体章节。其中,主体部分主要包括违约认定与处置实施框架、风险资源使用与偿还顺序、违约处置专家组等相关原则性内容,各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操作指引"章节对该业务违约头寸处置操作细则和其他针对性条款进行规定。
  公告称,自《指引》发布之日起,《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2016年9月发布)废止。
 
▲多部委联合发文扩大安责险预防费适用范围
 
  2月28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参保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安责险参保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企业对接,并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同时,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保险公司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预防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
  各地需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参保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制定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具体措施和办法。
 
    ▲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开展年度产品回溯
 
    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产品总结报告,并开展年度产品回溯工作。
  通知称,根据此前相关规定的要求,产品总结报告应包括年度在售产品清单表、年度产品总体经营情况统计表、年度主要在售产品情况分析、年度保费和件数较低产品分析及下一步管理计划、年度产品结构对偿付能力影响的分析报告、年度产品经营策略回顾报告、年度新发生因产品条款描述和理解引发的诉讼案件统计表和年度产品回溯报告等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年度产品回溯工作:一是,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产品,应同时对产品定价假设和产品定价利润测试假设进行回溯;二是,除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可暂不回溯外,人身险公司其余审批或备案的在售产品均应进行回溯;三是,对回溯发现的异常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对实际赔付率持续大幅低于预期的情况制定调整方案,对逆选择严重或赔付率大幅超过定价预期的情况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财政部多举措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
 
    据悉 ,财政部3月4日发布通知称,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将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更好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通知明确,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期间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应全部通过提高县级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或增加日常资金调度的方式留给县级使用,不得滞留在省级财政。
  通知要求,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中央财政抓紧下达对地方各项转移支付预算,增强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快开展省以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工作;地方各级财政尤其是县级基层财政要用好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统筹力度,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确保按时足额兑付,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将"三保"保障责任落到实处。中央财政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分配办法,对省级调控不力的,按规定扣减后直接下达到县。
  通知称,要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切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财政部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地方"三保"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要抓紧抓实抓细各项贯彻落实工作,牢牢兜住"三保"风险底线。
 
    ▲发改委出台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措施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国家发改委3月1日公布《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自即日起减免部分涉企征信服务收费,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64亿元。
  《通知》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2020年度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发布
 
  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3月1日公布《关于2020年"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鼓励期货市场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该计划涵盖场内期权、场外期权和基差贸易三类项目。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支持实体企业利用期货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湖北辖区金融机构和产业企业。同时,强调综合施策,鼓励全流程综合解决产业企业实际问题的项目,注重深入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产业企业以此为契机开展合作套保等多维度合作的项目。
  场内期权方面,项目模式为期货公司引导产业企业直接利用场内期权管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价格风险。项目申请主体为期货公司,且须以总部名义申请项目。项目服务对象须为相关品种对应的产业企业,且曾参与过该品种的期货交易,并要求同一家产业企业只能参与一个场内期权项目。项目品种设定为大商所豆粕期权、玉米期权、铁矿石期权。
  场外期权方面,项目模式是金融机构以大商所期货相关品种或已发布的期现货指数为标的,利用场外期权等衍生工具为服务对象提供风险管理方案。项目申请主体为已完成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的期货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商业银行、贸易类或非贸易类产业企业。项目品种则为除玉米、豆粕、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之外的大商所其他期货品种及已发布的期现货指数。项目涉及多个品种的,须指定主品种。
  基差贸易方面,项目模式为贸易双方以大商所相关品种期货价格为基准,签订基差贸易合同,用"期货价格+基差"模式进行定价,并在期货市场有对应的风险管理行为。项目申请主体为期货公司或开展基差贸易的贸易一方,期货公司须以总部名义申请项目,开展基差贸易的贸易一方也可直接申请项目,但须有期货公司作为项目参与主体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品种定为大商所铁矿石、焦煤、焦炭等品种以及合适的新上市品种。
 
国资改革
 
国资委强调国企要下更大功夫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
 
  据报道,3月4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发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的文章《国有企业要作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排头兵》指出,国有企业必须在发展数字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上下更大功夫,努力成为推动我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排头兵。
  具体来说,要从着力增强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着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产业链,着力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步伐,着力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五个方面入手。
  翁杰明表示,要着力增强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以5G建设为抓手,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能源、交通、物流、制造业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要紧紧牵住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聚焦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基础及关键应用软件等短板,加快梳理"卡脖子"问题清单,努力打造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技术体系。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国产化替代步伐。
  在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产业链方面,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密跟踪疫情后公众认知和生活方式的新变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尽快形成体系化布局。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骨干龙头企业,加强各类所有制企业互利合作,推动数字产业链整合及自主品牌推广应用,开展产业联盟建设。
  翁杰明还表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要强化战略引领,强化政策支持。
  包括,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总体行动计划,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建设,编制并推进"十四五"时期基础平台建设、核心应用开发、关键技术攻关、智能制造、网络安全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等专项规划及有关重大项目。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及时为有关重大决策、政策实施提供咨询。
  翁杰明还表示,对领军企业和重大项目,要从财税优惠、资金补贴、人才引入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加快完善数字经济市场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提升国有企业创新力的着力点
 
  经济日报日前刊发武汉大学罗亚兰、张司飞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对国有经济发展提出了增强“创新力”的要求。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发挥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这些都显示出中央对国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应在推进国家现代化中发挥示范作用,必须勇担创新重任,强化自主创新,以创新力的提升带动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增强,从而引领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模实力显着增强,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从国有企业的投入产出结果来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加,自主创新能力普遍增强,科研成果转化数量逐年增多,创新效率显着提升;从国有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来看,国有企业出口附加值不断提升,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明显增强。但是也要看到,由于绩效考核机制约束等原因,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国有企业对劳动力尤其是高技能劳动力吸收能力逐渐减弱,人力资本积累减速,研发人员尤其是高技术研发人员数量不足;由于政策依赖性较强,自主创新能动性有所欠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较少,不具备保持技术先进性的能力,缺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等等。总的来看,提升国有企业创新力,既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国有企业整体效益的重要引擎。破解上述难题,需要我们从加大研发投入、发挥系统集成合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三方面入手,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创新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代表了国家创新的水平,是引导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进一步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研发资金使用效率,是提高国有企业创新力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应积极建立研发专项资金制度和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研发创新投入水平随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拓宽研发投入资金来源渠道。除了增加自身投资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广泛吸收来自资本市场、银行和风险基金等多种渠道的科技研发扶持资金,为企业自主创新科研经费的筹集提供更为广阔的资金渠道。同时,要提高研发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采用计划引导、组织协调、资金支持等手段,对成果转化进行扶持。
  二是充分发挥系统集成合力。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必须打破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形成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一方面,国有企业要主动加强科技联合攻关,围绕行业和企业创新短板,聚焦具有决定性、枢纽性、通用性、前瞻性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研发,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重视研发前客户需求调研,促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此外,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更大范围整合经济资源和要素,打造全球化开放式创新平台,亦是题中应有之义。
  三是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本积累。创新驱动从根本上说是人才驱动。通过加快人力资本积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能够使企业在同等中间投入的基础上,得到具有更大价值的总产品;能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获得更大的市场优势。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培养创新领军人物和关键人才,为国有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积极稳妥实施员工持股,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制定有效激励政策,完善对创新失败的容错机制,激发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同时,还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畅通人才发展渠道,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将创新精神作为市场化选聘和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考核内容,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动力,持续激发创新潜能。
 
劳动用工
 
人社部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引和稳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职称申报渠道,通过政府职称评价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种途径受理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程序开展自主评审。坚持属地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原则,注重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规范有序、稳妥推进社会组织评审工作。
  《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单独评审或专项评审,建立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进一步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简化申报审核程序,减轻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负担,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为民营企业评价、储备更多优秀人才。
  《通知》强调,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加强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通过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建设高水平专家和管理人员队伍、合理确定通过率等措施,把好评审质量关。对职称评审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16个新职业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向社会发布了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连锁经营管理师、供应链管理师、网约配送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全媒体运营师、健康照护师、呼吸治疗师、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铁路综合维修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16个新职业。这是自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以来发布的第二批新职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批公布的新职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职业分类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从大量新职业征集建议中评估论证,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后确定,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个领域。
 
节能减排
 
中办国办发布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据悉,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意见》强调,要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在高级人民法院和具备条件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等。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意见》强调,要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环境治理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严格执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明确,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要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开展目标评价考核,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要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要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要完善监管体制,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因召开会议、论坛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对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欧盟拟立法明确2050年实现“碳中和”
 
    据悉,欧盟委员会3月4日公布《欧洲气候法》草案,决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政治目标,即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到2050年降为零。
  按照《欧洲气候法》草案要求,欧盟所有机构和成员国都采取必要措施以实现上述目标。草案还规定了采取何种措施来评估成果,以及分步实现2050年目标的路线图。比如,欧盟委员会将拟定一个“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以及将描绘2030至2050年间的欧盟温室气体减排轨迹以评估进展。从2023年9月开始,每5年还要对照目标评估欧盟以及各成员国采取措施的持续性。
  草案还规定,欧盟委员会有权向行动与“碳中和”目标不一致的成员国提出建议,各成员国都有义务认真听取和执行这些建议,如不能执行需要说明理由。
  去年12月,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率先实现“碳中和”的政治承诺。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说,将政治承诺付诸立法,迈向可持续的未来,是“欧洲绿色协议”的核心要义,可为绿色增长战略指明方向。欧盟委员会负责“欧洲绿色协议”的执行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说:“我们将口号付诸行动,向欧洲民众表明我们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是认真的。”
  按照欧盟立法程序,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但要真正成为法律,还需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批准。
 
自主创新
 
五部门发文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据悉,为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解决我国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从优化原始创新环境、强化国家科技计划原创导向、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创新科学研究方法手段、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始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管理服务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共23条。
  《方案》提出,在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突出支持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原创方向,持续支持量子科学、脑科学、纳米科学、干细胞、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全球变化及应对、蛋白质机器、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的关键数学问题,加强应用数学和交叉研究,加强引力波、极端制造、催化科学、物态调控、地球系统科学、人类疾病动物模型等领域部署,抢占前沿科学研究制高点。
  《方案》还提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对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给予长期支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3D打印和激光制造、重点基础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结构与功能材料、制造技术与关键部件、云计算和大数据、高性能计算、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地球观测与导航、光电子器件及集成、生物育种、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和微波器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等重大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重大开创性的原始创新成果,是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201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原始创新,促进融通发展。近年来,中国致力于自主创新,尤其在科技方面。在5G基建排名前五的品牌中,便有两个为中国品牌,而中国公司拥有的5G标准必要专利数量更是美国公司的两倍。不过,我国基础研究仍然面临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
 
推动融通创新要把握两个关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融通创新所遵循的发展规律及实现路径有所不同,它更加强调中介的桥梁作用以及知识自由流动的动态机制,是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抓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技术变革的趋势,聚焦"融合""畅通"两个关键,打造更有活力、更加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
    经济日报日前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华若筠、龙海波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速兴起,快速崛起的新动能正在重塑经济增长格局、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融通创新成为世界科技创新发展的大势所趋。相比传统的技术创新,融通创新的特点更为凸显:一是更强调创新链条的系统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深入融合,创新链条前后端联系更加紧密,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得益于区域内多种要素、多元主体和多个产业群共同发力的系统性作用。二是更强调知识分享的动态性。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带来前所未有的海量信息,信息产生和交换的速度呈现前所未有的增长,知识流动对创新的作用显着提升。三是更强调风险共担的多元性。新业态下,市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由市场需求拉动技术进步,转变为由技术创新推动市场兴起。这种变化增加了创新环境的不确定性,更需要多元主体的风险共担。
  因此,融通创新需要建立一套更有利于"融"和"通"的支撑体系,要构建一个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为目标,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中介组织构成,通过建立多元主体间链接来促进知识交流的创新生态系统。其中,中介机构对整个多元主体系统具有"黏合剂"作用,是"融"的要素基础;良好的知识自由流动的动态机制,能更好促进创新动能的培育,是"通"的关键所在;多元主体之间通过互动将其所在的地理位置、产业部门、知识禀赋等个体差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分散到整个系统之中,进而转化为系统内部演化的动态,持续推动高质量的经济与创新产出,能够较好分担融通创新的市场风险。这些都是推动融通创新的重要基础。
  具体来说,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要抓好以下两个关键:
  一是聚焦"融合",构建"点-链-网"互动的创新生态系统。第一,强调企业引领创新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加强集群凝聚和互动,可通过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通过地域文化形成的人文凝聚力吸引企业集聚。另一方面,建立专业化决策机制,支持专业人士参与决策过程,积极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第二,注重产业链补链和服务链升级,进一步突出产业集群的优势和特色。一方面,在引导产业链聚集的同时注重补链招商,引进完善上下游产业链,逐步发展壮大产业基地。另一方面,前瞻性识别包括场景需求、个性需求和服务需求等在内的各类需求,不断促进产业服务链升级。第三,构建产业主体与服务机构的网络链接,形成互促共生的产业生态圈。促进包括企业、政府、高校以及孵化器等中介机构在内的多元主体之间的融合,为企业打造多方面的产业服务网络。
  二是着力"畅通",更好促进多元主体之间的知识流动。第一,畅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知识流动。政府可以通过构建创新企业服务地图、建立基于互联网前沿技术的企业数据库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发展运营中的困难和行业特点的把握,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更好引领企业自主创新。在此基础上,探索设立专业化中介平台,引进专业人才负责运营,以更了解产业、更接近市场的专业知识为企业服务。第二,畅通企业与高校之间的知识流动。要发挥行业领军人才的跨界作用,可考虑支持高校成立由企业资助运营的、独立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研究中心,缩短技术产业化距离;建立技术转移平台机制,鼓励高校成立独立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中心,校地共建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化。第三,畅通企业之间的知识流动。政府可通过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来破除信息壁垒,充分发挥企业能动性,激励企业投入创新竞赛,从而提升集群整体的创新能力。同时,还可通过建设网络平台加强企业集群线上的交流沟通和知识流动,从而促进知识在不同行业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流动,帮助企业获取更多产业和市场前沿信息,促成企业之间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等方面的合作。
 
专家论坛
 
中国逆周期干预举措减缓了疫情冲击波
 
  据悉,证券时报3月3日刊发经济学博士后、管理学博士后任寿根的文章指出,从风险经济学的角度看,在一国风险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如果又出现风险冲击,则两者交织在一起会出现风险叠加效应,对一国经济体系会产生巨大冲击,所以该国首先要处理的是要避免发生系统性经济风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虽然同时又面临复杂的风险环境复杂,但中国政府各项经济稳定措施"组合拳"强劲有力,稳定了经济秩序,成功防止了系统性经济风险的发生,汇市、股市、楼市总体平稳有序。
  2020年疫情发生后,疫情所产生的风险,尤其是经济风险有多大,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不少分析将此次疫情的风险影响与2003年的SARS疫情相比,甚至认为这次疫情可能比2003年的SARS疫情风险影响更大。
  从风险经济学的角度看,风险环境越复杂,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就越大。从区域角度看,风险环境主要由国际经济环境和一国国内经济环境构成。对于大国经济而言,由于它在国际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大,因而它对国际风险环境的构成的影响力就大。当一国风险环境恶化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系统性经济风险。在这次疫情中,国际国内风险环境更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外部经济环境复杂。2020年全球经济处于转折阶段,由高速增长转向低速增长,甚至有的发达经济体已处于停滞增长和衰退阶段,这主要是过去十年经济泡沫累积所产生的结果。第二,全球经济受到经济周期规律的影响或制约,而且处于多个经济周期的重叠时期。第三,通货膨胀出现抬头迹象。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月10日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1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0.6%,食品中涨幅大的主要是猪肉和鲜菜,其价格分别上涨116.0%和17.1%。第四,楼市泡沫在城市间不同程度地存在。2020年2月20日,胡润研究院与其他机构联合发布报告,指出2019年全球房价涨幅最高的前50名城市,中国上榜城市最多,有27个城市进入前50,包括大理、西安、石家庄、成都、济南、广州、兰州、无锡、福州、南昌和宁波10个城市等,一线城市中仅广州进入名单,其他城市基本是省会城市等。第五,中国国内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在疫情发生之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营方面的压力,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压力加大。
  所以,防止此次疫情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难度更大,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中国政府在战疫中既要考虑短期刺激,同时又要考虑后续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环境进一步恶化。诸多企业经营者以及投资者个人非常关心疫情对中国经济会否产生系统性风险。那么,2020年疫情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呢?
  第一,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疫情大小及其持续时间密切相关。这次疫情感染人数越多、感染地域越广、持续时间越长,产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就越大。控制疫情扩散的根本出发点是拯救生命,同时还产生了另一个重要效应,即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出现。所以,中国政府果断采取对武汉封城、举全国之力派超过3万名医护人员驰援武汉、全国性地延长复工复学时间,有效地防止了疫情的广泛扩散,遏制了疫情大面积、大范围传播。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措施都有利弊、都有收益和成本,站在国家的角度,就是必须尽快解决此次疫情,防止疫情大面积、大范围感染,所以采取延长复工复学时间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与政府是否迅速出台超常规措施稳定经济秩序密切相关。经济学界一直存在凯恩斯主义与反凯恩斯主义之争。凯恩斯主义认为,一旦经济出现衰退或意外冲击,政府应果断出手干预。而反凯恩斯主义认为,经济波动应任由市场调节,反对政府干预。模仿经济学赞成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认为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均为经济体系的行为主体,强调在意外冲击发生后,政府应当担任示范主体或示范人的角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干预,干预的时间越早、行动越迅速,意外冲击产生的不良反应就会越小。疫情意外冲击发生后,中国政府果断迅速出台超常规政策稳定经济秩序,这极大地降低了疫情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的冲击波。
  第三,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投资者的信心如何密切相关。疫情发生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经济管理部门及时发声,传递重要信息,维护市场信心。
  第四,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人民币汇率稳定密切相关。如果一国短期内出现货币大幅贬值,则通常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一国货币贬值有利有弊,比如对出口有利,但往往会导致资本大规模流出从而引发金融风险。国内有一种声音,推崇人民币贬值甚至是趋势性贬值。这种观点只看到了人民币贬值的好处,却忽略了人民币贬值的弊端。疫情发生后,中国应首先稳住的就是汇率。疫情发生后,美元出现升值趋势,美元指数接近100关口,美元对日元、欧元以及其他一些货币升值,人民币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总体上平稳,未出现大幅贬值的情况。
  第五,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股市是否稳定密切相关。2020年春节期间,国外股市出现恐慌,存在不同程度的下跌,对节后A股构成重要考验。春节后开盘首日,A股出现大幅下跌,如果接下来的几天,继续出现类似于首日的大跌,其产生的影响可想而知。但春节后开盘的第二天出现反弹,后续走势出现稳定修复态势,一些板块和个股更是出现大涨甚至是暴涨。这充分表明A股未出现崩盘,而是恰恰相反,出现较好的局面,有效防范了股市对经济产生的冲击。
  第六,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楼市是否稳定密切相关。尽管2019年以及疫情发生后,中国国内少数房地产企业出现倒闭的情况,但疫情发生后,中国总体上未出现楼市崩盘以及由此产生的银行危机情况。
 
《经济学的真理》印象:“祛魅”与“返魅”
 
    证券时报3月6日刊发经济学博士傅子恒的文章指出,市场机制对社会生活只能进行货币形式的计量与约束,无法体现社会的善、恶、真、假、美、丑,无法体现值得为之生活和工作的目的。
  在20世纪西方经济学家阵营中,富兰克·奈特(1885-1972)以其渊博的学识,以及对经济学哲人般的思考,而成为最具原创性、最有影响力的杰出社会科学家之一。
  奈特对经济学理论里程碑式的贡献是对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划分,以及对企业性质与利润来源的揭示和论证。除此之外,奈特对经济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问题,对自由竞争经济的矛盾和局限,对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与复杂人类动机与社会行为基础之上的经济学研究范式的适用性与局限性,都有着深刻的洞见。这种洞见在《经济学的真理》这本书中多有体现。对应于理论的“建构”,奈特对经济学的这种“解构”,在客观上对“原教旨主义”的市场理论以及无所不包的经济学学科意识进行了“祛魅”,促使人们对市场经济、对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对象和范式进行多方位的重新思考,对后市经济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与其他经济学大师一道,推动型塑了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学科形态。
  这种“祛魅”体现在多个层面。
  比如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奈特指出,经济学研究的仅只是人的“经济动机”或者说是“物理动机”,这种动机仅只是人们限于“谋生”的最基本需求,远不是生活的全部。奈特认为人的动机更接近事实的解释是“为行动而活着”,比如延续个体与种族生命的需要,对生命的热爱等;人们活着,“为的是实现他们认为值得过的那种生活”,包括情感的、文化的、审美的、道德的动机与社会目的,远不是物质动机所能够覆盖。经济学把人的理性限定在物质层面,并由此作为衡量人们活动的唯一标尺,这一假设显然存在着巨大的局限性。
  再比如经济学研究领域。奈特认为经济学视野下的市场经济及其价值度量“把社会生活等同于商业生活”,“在现代工业社会,所有的价值都被简化成了货币度量”,市场机制对社会生活只能进行货币形式的计量与约束,无法体现社会的善、恶、真、假、美、丑,无法体现值得为之生活和工作的目的,无法强调经济文化背后的非技术因素,如政治、心理、智力和宗教因素等,并且通常带来人们行动的扭曲。而传统的经济学研究对此鲜有涉及。
  对于市场机制作用问题,奈特指出了市场的不完美性,以及完全竞争、也即是市场主体之间完全的自由讨价还价的不可能性。奈特认为从真正公平角度看,现实中并不存在、实际上也不应该存在所谓的“竞争中性”。完全的自由放任并不可取,竞争至少应该有伦理的底线。
  对经济学作用与局限的认识也涉及到经济学与多种科学的关系问题。奈特认为,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涉及到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与纯粹反映客观世界规律的自然科学相比,经济学在规律的认识与运用方面存着诸多问题,这使得经济学可以很好地解释既往的经济行为,但在预测与改造未来方面的作用有限。而应对预测问题,还需要创造条件,更多考虑与着眼于历史与现实逻辑,运用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中的多学科技术工具融合进行解决。
  奈特的上述观察与对经济学局限的揭示,本质上也是对资本市场经济制度本身的批判和反思,这些思考推动经济学在重新解构的基础上拓展其内涵和外延,对诸多的经济理论分支如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等产生了深刻启迪,并直接催生了规制经济学的诞生。同时,奈特对经济学与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哲学、管制理论,乃至物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领域的关系问题进行的广泛探索,丰富了经济学分析的方法论,极大地拓展了经济学理论的深度和广度,并将经济学方法与应用工具反向推进到政治科学、法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由此,透过学科的广泛比较,奈特的这些贡献使得他所开创的“芝加哥经济学派”与“经济学帝国主义(economic imperialism)”联系在了一起,使人们更增添了对经济学魅力的新认识,这是经济学在解构之后的“返魅”。而对经济学“祛魅”与“返魅”的交织性认识,正是我们对《经济学的真理》一书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中小企业
 
金融机构将增加3000亿低息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2月28日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12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其中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指导意见》提出,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同时,要减免社保费用,实行税费减免,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2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还本付息可延期
 
  据悉,为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3月1日,银保监会、央行、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根据通知,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通知对湖北地区另有特殊安排。一方面,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都可以享受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另一方面,给予专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以上。
  此外,为鼓励银行落地该举措,财政货币政策也有配套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的经营考核会充分考虑应对疫情、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殊因素。央行将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持银行负债端平稳接续。
 
两部门要求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中小企复工复产
 
  据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2月28日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利用好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动员企业全力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助力企业渡难关中提升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实现转型发展,巩固改革成果。
  《通知》指出,推动企业分区分类分批复工复产。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不同地区的疫情状况,分区分级为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秩序做好服务,支持低风险地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企业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企业根据疫情态势逐步复工复产。涉及医疗卫生、药品器械、防护物资、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卫、物流运输等经济社会运行必需,食品、农牧、基本生活用品、市场流通销售等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力协助企业创造条件尽早复工复产。其他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推动符合防疫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工生产。对近期难以复工复产的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协调解决。
  《通知》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主动制定本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手册、防疫预案范本和应急流程指南等,推动企业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推广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灵活用工、弹性工作、错峰轮岗等方式,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行业协会商会可以了解汇总本行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向各级联防联控机制或物资保障机制提出申请,积极争取调配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搭建防疫物资国际国内采购平台,组织民营中小企业集体采购,或者协调整合行业资源自行生产,以满足当前紧迫需求。防疫用品生产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尽力为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等,优先保障医护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复工复产的一线企业防疫需求。
  《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可积极搭建劳动力、原材料、能源、运输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及时收集、整理、推送产品供需和招工用工信息,加强与劳务输出量较大地区、原料能源供应大户、骨干物流企业的供需对接,帮助企业稳定就业、畅通供应链。劳动密集型行业领域的协会商会,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就业情况和用工困难,协调落实救助和纾困政策,缓解因疫情影响导致的用工紧张和就业困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面向行业企业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劳动力质量,尽快恢复生产能力。钢铁、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基础原材料等行业领域的协会商会要倡导会员企业稳定供应和价格,防止集中复工复产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铁路、民航、公路、港口、物流、仓储配送、对外贸易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帮助行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解决生产原料和产品的运输、仓储、配送、通关等问题。
  《通知》指出,精准施策全力救助受困企业。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及时梳理形成行业内受疫情影响严重、濒临破产倒闭的民营中小企业名单,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根据不同受损程度,协助政府开展精准扶持,特别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中小企业进行专项帮扶。行业协会商会可组织专家团队为困难企业量身定制脱困方案,在应对风险、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调国有物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对较困难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实行房租减免。商业地产、物业服务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要倡导会员企业减免经营困难的中小商户租金。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民营中小企业和武汉等地区企业会员,减半或免收2020年度会费。
  《通知》还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入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在疫情期间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帮助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生产、线上销售、远程服务、网络办公,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云服务平台。在行业内推广线上直播销售、无接触式服务、"不下车式"运输等新方式,引导企业利用好物联网、网上购物、外卖订餐、线上娱乐等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契机,促进行业实现转型升级。
 
安徽将发放千亿元以上再贷款、再贴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日前披露,安徽省将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不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该省出台新政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此外,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积极协调提供在线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使用贷款发放工资,或为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人提供增信的,政策性担保费率按不超过1%执行、业务办理期限压缩50%以上,由各市、县(市、区)给予担保机构保费补贴和代偿补偿支持,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给予奖励。
  据悉,2020年安徽省财政继续安排库款资金10亿元,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
  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设立应急专项信贷资金,对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及优惠贷款条件提供直接贷款,或通过合作银行提供转贷,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新疆发文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加大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减轻经营负担及优化政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文件指出,疫情防控期间,要对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安排专人对接了解,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通过"点对点"包车、"一站式"直达或联程运输等方式,有序组织企业人员陆续返岗,同时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以及所需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
  同时,文件提出要加强财政和信贷保险融资支持,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或不能及时还贷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采取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计息方式等手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鼓励对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文件指出,将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减免房屋租金、减征医疗保险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生产经营所需用电、用水、用气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同时要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投资项目审批,简化政府采购流程,优先清理拖欠账款,加强司法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政策服务。
  文件还要求,从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裁员率不高于5.5%、员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南疆四地州按60%予以返还。
 
调查分析
 
德勤调查称新冠肺炎疫情将加速中国医疗体系转型升级
 
  据报道,德勤近期对100名来自中国领先的内外资医药企业管理层展开的行业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医药企业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此背景之下,中国医疗体系转型升级将会加速。
  调查数据显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逾90%的医药企业已实行灵活工作制,此外近四分之三的企业已制定业务持续与恢复计划。
  “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将加快数字化技术和解决方案的市场布局。除了企业采取特定应对措施以外,此次疫情的爆发还将促使医疗体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与监测力度,包括使用人工智能诊断技术和工具。”德勤中国生命科学与医疗行业主管合伙人简思华表示。
  数据还显示,76%的受访者表示,市场和销售活动受限是一大难题,另一难题是不同地区企业复工的规定有差异。
  多数受访者对2020年业务及营收表现持谨慎态度,2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已调整业绩目标。短期内,行业参与者将调整薪酬结构,加大力度挽留顶尖人才。长期而言,业界将重新审视经营模式和销售人员结构,以顺应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如带量采购)。
  德勤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将推进中国医疗行业的深刻变革,包括加大疾病预防基础设施投资,加速医疗服务模式数字化转型,重新审视医药企业管线产品布局策略,以及采用先进医疗技术解决方案等。
  德勤中国生命科学与医疗行业管理咨询主管合伙人俞超表示,从长远看,新冠肺炎疫情将加速中国医疗体系转型。行业生态内的参与者须未雨绸缪、把握先机。
 
经贸态势
 
商务部将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
 
  据悉,在3月5日举行的商务部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表示,商务部将继续用好三国经贸部长会议及经济高官会机制,积极推动三国和区域全方位经贸合作,共同推动RCEP协定如期签署生效,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
  李兴乾说,中日韩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位置各异,经济互补性强,产业链、供应链联系紧密,是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未来商务部将通过进一步削减贸易壁垒,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消除疫情负面影响、实现中日韩三国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商务部称中国政府未对口罩设置任何贸易管制措施
 
  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3月5日在商务部举行的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是全球口罩生产大国,每年出口数量稳定在生产规模的70%以上。口罩属于自由贸易产品,中国政府未设置任何贸易管制措施。尽管中国口罩产能产量得到快速提升,供需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随着各类企业大范围复工复产,口罩需求仍处于高位,存在较大供应缺口。在前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少国家向我们伸出了援手,我们愿意在克服自身困难的同时,在口罩等医疗防护物资方面给予有关国家力所能及的援助。
 
投资视点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加大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
 
  3月5日,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下,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下称上海机制)制定并发布《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下称《方案》),支持临港新片区实施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等多项特色化、个性化、定制化的创新业务和便利化措施。
  据悉,《方案》是"金融30条"出台后的首个实施细则,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个重要"指示精神、支持临港新片区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
  《方案》明确,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实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业务的先行先试,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方案》,银行可以凭企业收付款指令,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直接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人民币资本金、跨境融资(含全口径跨境融资及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模式下的外债)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同时,为突出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在优质企业的认定上,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临港新片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企业倾斜。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当前,落实"金融30条"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一手抓疫情防控,切实加大对疫情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一手抓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在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金融负面影响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金融30条"要求,努力推动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的目标顺利实现,加大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上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据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月3日发布了《关于本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上海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缓缴政策,降低缴存比例等。
  根据《通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已汇缴2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缓缴期间,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
  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指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2020年7月起,借款人应当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9月底。
  《通知》明确,上海要保障职工合理提取需求,同时继续执行降低缴存比例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快受理审批,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天津新举措护航企业过“疫情关”
 
    3月5日,天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与《市金融局关于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租赁功能作用为实现夺取双胜利目标贡献力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企业过“疫情关”。
  按照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同时鼓励其他类型融资担保机构参照执行。
  对金融机构给予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的,提供担保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延长担保期限,展期期间内担保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担保费率50%。
  针对辖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天津市金融局要求其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提供差异化租赁服务。通过降低或免收租赁服务费、依企业申请对租金做2至4个月的延期至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结束、免收罚息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行业(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的中小微企业,可根据实际通过协商为企业“量身定制”延期安排。
  疫情期间,对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天津市金融局将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并对在此期间随意抽保、压保、断保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据悉,上述通知执行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重庆出台40条措施加大复工复产支持力度
 
  据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本家3月3日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在前期政策基础上,结合近期疫情发展新形势,重庆市新出台了40条政策举措,从"金融支持、财税纾困、降低成本"三方面入手,增强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支持力度。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聚焦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还本付息压力,涉及续贷续保、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降低贷款利率等。初步估计,可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涉农小微企业新增低利率贷款250亿元,为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展期续贷1000亿元左右,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6亿元左右。
  在加大财税纾困力度方面,聚焦对企业税款"减免扣补缓",对农业、物流、外包等行业进行财政补贴,涉及增值税率下调、个体户税额调整、税款减免等。初步估计,可缓解企业纳税压力近10亿元。
  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方面,聚焦为企业减免社保、降低用能用水成本、降低新开工项目门槛。初步估计,将减免社会保险费约133亿元,降低企业用能用水成本14.5亿元左右,返还约16亿元稳岗补助,稳定约70万个就业岗位。
 
辽宁省明确百项重点工作任务及百个重大项目
 
  据悉,辽宁省政府日前正式发布《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抓好100项工作任务,加快实施100个重大项目。
  该省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五大安全"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00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制定,聚焦突出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六稳"工作,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构建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等十方面内容展开。确定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抓好108个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完成1.42万贫困人口脱贫等任务,既关注经济发展,又着力改善民生。
  100个重大项目方面,即推动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沈阳新松机器人未来城、恒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50个重大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推动北京中关村信息谷公司沈阳·中关村创新中心、深业泰富浑南智慧出行产业园、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双城双园等50个重大招商项目早签约、早落地。
  为推动"双百攻坚",辽宁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照省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精力,迅速推进重点工作,立即启动重大项目。辽宁省将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核,坚持线上全过程督考、线下跟踪督考,看过程,看结果,确保各项工作干出成效。
 
山东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
 
  据悉,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防控疫情与恢复生产并抓,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和重点项目建设。
  山东省提出,对1268家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对接组,实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解决难题。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一对一"设立驻企服务员,上门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推动企业复工同时,山东省要求相关部门帮助、服务、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对复工复产企业防控不力的,要严厉追究企业、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山东省将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在交通运输方面,山东省提出,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疫情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畅通应急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物流运输"零障碍",对承担交通运输保障和定制化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创造条件给予补贴或奖励。
 
内蒙古出台10项措施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据悉,为促进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生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会同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10项政策措施,对全区防疫医用物资有贡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产增供,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含设备购置费)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针对企业资金需求,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中小企业"助保贷"资金,专项支持企业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对未进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范围的紧缺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指区内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衣等的企业),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其2020年新增贷款,按照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为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紧缺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的20%按月给予补助,并对原料购进、产品外运交通运输费的30%按月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
  疫情期间对企业多生产的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用物资,按照相关规定,由政府进行采购收储。对新落地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项目,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全面推行"承诺制""代办制",可按照规定后补手续。
  此外,内蒙古将继续开展"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企业行动,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原料供应、物资运输、用工等问题,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安徽省合六经济走廊发展规划出台
 
  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披露,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打造安徽省"一圈五区"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合六经济走廊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六安、合肥两市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了《合六经济走廊发展规划(2020-2025年)》,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日前印发实施。
  《规划》围绕加快打造"两地一区"战略定位,着力建设协同创新产业体系,着力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进环境联防联治,着力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加强对外合作,着力强化保障机制,目标是把合六经济走廊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以及新兴产业聚集地和绿色发展样板区。
 
东莞推出复工复产保险等多项扶企新措施
 
  据悉,东莞市政府2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加快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办法》,对前期出台的政策进行集纳优化,以更有力支持企业克时艰,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实施办法》提出了15大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提出的有28项,优化现有政策18项,集成上级政策16项,包含了企业最为关注的落实税收优惠、强化减租扶持、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险提供补贴、稳定房地产市场、企业证照延期办理等措施。
  东莞市政府秘书长邓涛介绍,广大企业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就是复工复产过程中万一发生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损失怎么办。对此,新政提出企业购买复工复产保险,政府有补贴。
  新政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涵盖新冠肺炎感染、安全生产的风险保障产品。东莞市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企业投保相关复工复产保险产品给予不超过12%的补贴,镇街园区按不低于1比1.5予以配套,减少复工复产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停工停产的损失。
  此外,新政强化了外贸扶持措施,对企业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验放。海关部门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实行快速验放,减少高级认证企业现场查验批次,实行跨境电商非查验车辆24小时智能通关,提高跨境电商车辆验放效率。
  邓涛表示,东莞将通过系列措施,梳理各类项目复工所需保障条件,对接原材料产地、畅通市内外物流、加强供需端衔接,重点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复工、水陆运输、企业招工、防疫物资供应等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复工进度。
 
广州为疫情期间受损企业信用修复“开绿灯”
 
  近日,广州市出台《信用助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防疫重点企业信用修复进程,重塑企业信用。
  措施提出,为协助企业加快重塑信用,“信用广州”网站显著位置公开信用修复指引,确保企业准确了解疫情期间信用修复政策;设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协调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快速审核、快速办理,协助企业加快完成信用修复,规避失信风险。
  广州市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增信支持,将重点防疫保障企业参与防疫相关信息作为守信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为企业获得融资信贷、财政补贴、通关便利和评先评优提供增信支持。
  措施提出,要加大对企业的善意关怀,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轻微违规行为,在敦促企业及时纠正后,不予以行政处罚、不归集相关信用信息;对企业因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出现延迟交货、延期还款等合同违约行为的,视具体案件审慎认定为失信行为,谨慎纳入失信名单。
  措施明确,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失信约束,加大力度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劣质、侵权假冒医疗器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隐瞒个人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并做好相关失信信用信息的归集,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实施公示和惩戒。
 
深圳公布深化改革"施工图"
 
  2020年对深圳具有特殊意义--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那么,深圳今年的改革将采取哪些行动,交出什么答卷?
  近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深圳全年部署市各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改革任务包括7个方面、43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了今年改革的"施工图"。
  今年深圳市的主要改革任务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大重点,协调推进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7个领域共43项重点改革任务。据悉,为了充分发挥改革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圳谋划推出一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项目。因此,今年的改革任务增加了"战役战略性改革"。
  今年的"战役战略性改革"包括大力推动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推进经济特区立法变通改革等。此外,《工作要点》提出,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促进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海模式"、深化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光明科学城建设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改革等,一系列经济领域的改革将继续深化,确保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前海、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在此前公布的《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深圳政府工作报告中都重点提及。而在今年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平台建设,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对于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深圳市国资委此前推出三年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将2020年定为"全面攻坚年",推进重点改革、重大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展现改革发展的"深圳画像";2021年定为"深化冲刺年",加大工作力度、深度、广度,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完成"定性目标""战略目标";2022年定为"巩固收官年",全面巩固和扩大前期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改革制度、发展示范项目,全面完成综改试验三大目标。
  此外,社会领域的改革还包括推进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民生领域建设改革、推进教育先行示范改革、推进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的改革都有比较具体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每项改革任务将过去的"成果形式"变更为"拟出台政策文件"和"改革预期成效"两部分。新的变化是为了使每项改革任务目标更加明确、更可量化和具有考核性,利于将改革落到实处。
 
福建十六条举措进一步支持企业恢复发展
 
  据报道,在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及本省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福建省3月2日进一步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恢复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面,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打造“快服贷”产品。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开发上线“快服贷”系列产品,快速服务对接小微企业、外贸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重点项目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设线上融资产品与“快服贷”进行衔接,提供风险分担模式项下的融资服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金服云”平台,对“快服贷”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允许债券发行人使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由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3%,放宽为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10%。对募集资金由托管商业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的,按当年实际完成的转贷规模给予发行人0.5%贴息。
  ——加大企业债券支持力度。对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企业债券批复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到期的,相关批文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自动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并豁免发行人履行延期申请程序。
  加大企业降本减负力度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对除高耗能行业以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6月30日;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门站环节价格监管,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5%。确保降电价降气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疫情防控期间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
  ——扩大部分税费减免范围。对医疗、卫生、物流、快递、环卫行业保障疫情防控的企业,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2020年度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免征范围再扩大至旅游行业。免征医疗机构2020年兴办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含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征。2020年2月起,省级职工基本医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其他统筹地区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基本医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征。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阶段性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
  ——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部委要求,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大外经贸支持力度
  ——发挥重点贸易平台作用。推进石狮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成为共享平台向全省开放,支持泉州办好中国(泉州)线上商品展销会。推动黄金冶炼加贸、整车进出口、保税混矿、木材进口加工等平台项目进一步做大增量规模;用好自贸试验区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政策,扩大原油进口。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流通型企业争取订单和拓展货源,对2020年上半年进出口规模、增量、增速成效突出的市、县(区)给予正向激励。
  ——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鼓励各跨境电商综试区用好国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媒体,对2020年上半年出口成效明显的企业入驻平台运营服务费用予以支持。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对新开洲际货运定期航线,平均每周一班(以上)给予最高80万元/班奖励。鼓励企业在美国、欧盟、日本、东盟等主要市场加快建设或租用公共海外仓,完善海外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海外仓开发出口买方信贷产品,便利企业融入海外营销网络。
  ——扩大进出口银行信贷投放。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020年设立400亿元稳外贸专项额度,对重点外贸企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适当放宽客户评级授信准入要求,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给予政策性金融优惠利率定价。
  ——扩大信保专项支持。已投保出口信保业务项下,被保险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但受全球疫情影响,导致货物无法在买方所在国进口或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均纳入出口信保保险责任范围。对福建省重点外贸企业,优先配套扩展疫情期间出运前保险责任,提供商账追收服务和重点买家免费资信调查报告。对上年度出口金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保尽保;对通过单一窗口投保的小微企业项下的案件简化理赔程序,实行快速理赔,并优先办理最高200万元“信保贷”线上专属融资产品。
  ——扩大利用外资。鼓励各地通过“网上投洽会”等平台,集中上线一批拟利用外资项目,开展“线上招商”“在线洽谈”,对2020年上半年通过平台线上集中签约的外资项目、年内外方有实际到资的,每个项目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奖励。省、市、县(区)三级各确定一批拟利用外资超千万美元项目,建立服务专班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新设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年内外方累计到资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财政按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2020年上半年外方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财政按1.5%比例给予奖励。
  加大信用管理服务力度
  ——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特事特办、加急处理,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并帮助联系国家信用信息中心尽快终审和修复信用。
  ——豁免中小微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失信行为。对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导致的合同违约、未及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还款且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失信行为,不将其纳入失信记录,相关部门不推送至信用网站。同时,加强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
  加大稳岗就业力度
  ——做好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已返闽返企农民工尽快复工提供健康信息互认、上岗防护保障用品等方面便利,按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的要求加快劳务人员返岗上岗。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2年户口和档案托管,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延长居住证业务办理时间。居住证签注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自动延期签注时间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30日;疫情期间居住登记已核实注销,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30日内返回的,视为连续居住。
 
福建省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
 
  日前,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在全省组织实施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保护、文明乡风塑造、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民生改善、农村脱贫攻坚、人才科技支撑、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党建引领等十大行动,着力推进100项重点任务落实。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因此,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聚焦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今年,福建省将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在全省扶持4000个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个体服务业等生产经营活动。
  人才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为推进人才科技支撑行动,今年福建省将实施开展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激励工程、农村创新创业工程、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工程、农村高等专业人才培养工程、返乡大学生创业竞赛等项目。其中,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激励工程,旨在切实改进福建省乡镇基层公务员招录方式。福建省将每3年1次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进一步放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
  此次确定的100项重点任务,每项均明确年度目标、责任单位,采取季度通报、年度报告、实绩考核等措施,及时跟踪掌握、协调调度工作进度,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经合组织下调全球经济增长预期
 
  据报道,经合组织(OECD)3月2日发布全球经济增速预期,警告本季度全球经济可能陷入萎缩,并将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从2.9%下调至2.4%。
  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贸易摩擦、英国脱欧和金融不稳定性等下行风险影响,经合组织将今年的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下调至2.4%。与此同时,经合组织将美国2020年经济增速预期从2%下调至1.9%,欧元区经济增速预期从1.1%下调至0.8%,英国经济增速预期从1%下调至0.8%。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在一些国家蔓延,日本和韩国的疫情引起全球关注。值得注意的是,经合组织将韩国2020年的经济增速预期从去年11月的2.3%下调至2%,2021年的经济增速预期保持2.3%不变。此外,经合组织将日本经济增速预期从0.6%下调至0.2%。
  经合组织表示,上述预期均基于疫情可在一季度基本平息这一前提。如果疫情在亚太、欧美地区继续蔓延或长期持续,今年的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将进一步降至1.5%。 
 
IMF将提供500亿美元贷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据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3月4日宣布,将向寻求援助的低收入和新兴市场国家提供总额约500亿美元贷款,帮助他们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和世界银行行长马尔帕斯当天在华盛顿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格奥尔基耶娃在会上表示,IMF将向低收入国家提供100亿美元无息贷款,向新兴市场国家提供约400亿美元低利率贷款。同时,IMF的专项信托基金也将向符合条件的国家提供先期拨款,用于减免即将到期的IMF债务。
  格奥尔基耶娃说,新冠肺炎疫情已对超过三分之一IMF成员造成直接影响,对经济造成“不同寻常”的冲击。好消息是,如今金融体系比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更具弹性。目前全球经济最大挑战是如何应对不确定性。
  3日,世界银行宣布将提供最高达12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各成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当天,IMF和世行发表联合声明,宣布2020年IMF和世行春季会议将改为远程会议。
 
七国集团承诺使用"所有合适政策工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据悉,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3月3日发表联合声明说,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潜在影响,他们将使用"所有合适政策工具"来实现强劲、可持续的增长并防范经济下行风险。
  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和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当天上午牵头组织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电话会议,讨论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他们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说,在努力扩大卫生服务的同时,七国集团财长已准备好采取行动,包括采取适当的财政措施,帮助应对疫情和支持经济增长。七国集团央行行长将继续履行职责,支持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同时保持金融体系的韧性。
  声明还说,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尽最大可能利用现有工具,随时准备帮助成员应对疫情带来的人员灾难和经济挑战。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随时准备进一步合作采取"及时和有效"的措施。
  七国集团成员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
 
美联储降息50个基点应对疫情冲击
 
  据报道,受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对美国经济冲击的担忧,美联储提前于3月18日议息会议之前采取降息行动,3月3日宣布将基准利率下调50个基点。
  美联储发表声明称,新冠病毒对经济活动构成的风险不断演进,鉴于存在这些风险,且为了实现就业最大化和物价稳定的目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决定下调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0.5个百分点。美联储还表示,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其对于经济前景的影响,将动用工具,并恰当行动以支撑经济。
  此前,经合组织在最新中期评估报告中将今年美国经济增速下调0.1个百分点至1.9%,较2019年降低0.4个百分点,疫情冲击下美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美联储此次降息的时间早于3月议息会议,行动时间超过市场预期,此前市场对降息的呼声从上周(2月24日-3月1日)市场暴跌以来不断提高。2月28日,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示,美联储将"采取适当行动"支持经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3月2日也再次呼吁美联储降低利率,并称美联储一直行动缓慢,应该更积极地采取行动。
  至于中国央行是否会跟随降息,财富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伍超明认为,短期内概率较低。因为前期央行针对疫情影响,在流动性供给和利率水平降低等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当前要做的是让政策落实到位,并观察政策效果,3月份数据出来后再评估能否完成年内的统筹目标,以决定是否降息。
  据报道,因应3月3日美联储的降息决定,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香港金管局)4日也将基本利率根据缺省公式下调50个基点至1.50%。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美联储此次在预定议息会议外决定降息达50个基点,并重申会继续留意情况发展和适当地运用政策工具以支持经济,显示其将积极使用货币政策以应对疫情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但疫情未来变化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金融市场仍然会出现巨大的波动,投资者必须做好风险管理。
    澳门金管局下调贴现窗基本利率至1.50%
  3月4日,澳门金融管理局(下称澳门金管局)发布公告称,下调贴现窗基本利率50个基点至1.50%。由于澳门元与港元挂钩,为了维持港澳联系汇率制度的有效运作,两地政策性息率变动必须基本一致。因此,澳门金管局跟随香港金管局同步调整其基本利率。
  公告称,香港的相关利率调整,也是基于在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下,美联储在美国时间3月3日下调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50个基点所致。
 
澳大利亚央行宣布降息25个基点
 
  据悉,澳大利亚央行3月3日宣布将现金利率降低25个基点至0.5%的历史低位。该央行表示,未来将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并称在必要时进一步放宽利率政策。
  该央行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正在对澳大利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教育和旅游行业,该国居民支出也受到明显影响,该央行预计澳大利亚今年一季度GDP增速将低于此前预期。
  展望未来,央行预计,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会影响该国就业和通胀前景,未来将进一步放宽货币政策为经济提供更多支持。
 
日本央行将为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
 
  据悉,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3月2日发表讲话说,央行将通过适当的市场操作和资产收购,向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黑田表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呈扩散之势,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强,最近日本国内外金融及资本市场持续波动。央行将密切关注市场动向,通过适当的市场操作和资产收购,确保资金供给充足和金融市场稳定。
  受上周美股大跌影响,近日东京外汇市场日元对美元汇率升至5个月来高点,2日上午触及1美元兑107日元高点。日本央行表态后,日元汇率小幅回落,当天东京股市也明显反弹,日经225种股票平均价格指数终盘上涨0.95%。
  市场人士指出,近年来日本央行一直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在金融市场可能面临风险的情况下,日本央行再次强调将灵活实施资产收购,主要是为市场注入信心,抑制金融市场动荡。
 
投资分析点评
 
▲吉利计划年内发射两颗低轨卫星
 
  3月3日,吉利控股集团宣布全面布局商业卫星领域,全国首个民企卫星智能AIT(总装集成测试)中心落户浙江台州。
  据悉,台州吉利卫星项目是吉利科技集团在台州打造的国内首个脉动式模块化卫星智能AIT(总装集成测试)中心,规划建设卫星研发中心、部组件智造中心、测控中心、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等设施。
  该中心将借鉴汽车行业先进的总装工艺,打造模块化、柔性化、智能化制造工厂,可以灵活满足不同型号规格的卫星总装与测试。
  卫星项目是吉利科技转型的助推器。近年来,吉利控股一直在加大对数字科技领域投入,布局智慧立体出行生态,加快向创新型科技企业转型。台州吉利卫星项目是吉利布局卫星全产业链的一部分。
  作为中国首家自主研发低轨卫星的汽车企业,吉利于2018年战略投资航天科技公司时空道宇,开始布局天地一体化出行生态。同时在汽车自动驾驶、未来出行、无人机运输、重工机械领域,与行业头部企业开展商业场景应用测试,推动中国商业航天商用化进程。
  由时空道宇自主设计完成的首发两颗低轨卫星目前已通过各项鉴定试验与测试,预计将于2020年内完成发射。低轨卫星布局将为高级别智能驾驶提供高精度定位服务,提升用户智能出行体验。
  同时,吉利还计划2020年展开全球首个商用低轨导航增强系统验证,此商用系统的空间段、地面段、应用段所有核心技术全自主可控。
 
    ▲双塔食品拟募资21.5亿投资豌豆精深加工等项目
 
  据报道,与全球植物蛋白肉领军企业BeyondMeat达成豌豆蛋白销售后,双塔食品(002481)3月3日晚间发布一份21.5亿元的增发预案,募投项目包括豌豆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等。
  增发预案显示,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增发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73亿股。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双塔食品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5亿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万吨白蛋白提取综合加工项目、万吨豌豆功能低聚糖提取加工项目、豌豆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据悉,双塔食品是目前全球豌豆蛋白原料龙头企业,是行业内同时掌握干法工艺、新干法工艺、酸浆法工艺三种豌豆蛋白提取技术企业,豌豆蛋白提取纯度可达88%,提纯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月25日,双塔食品发布公告称,通过全资子公司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与BeyondMeat签署了85%豌豆蛋白销售合同,首批豌豆蛋白采购量为628320磅(约285吨)。该销售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双塔食品向BeyondMeat销售豌豆蛋白实现了直通车。
  BeyondMeat为全球植物蛋白肉领军企业,于2009年创立于美国加州,曾获得比尔·盖茨投资,其产品在全球3.2万个网点销售,最初主要生产冷冻鸡肉和香肠的素食替代品,2017年推出了素食汉堡BeyondBurger。素食汉堡无论是在外观、烹饪方式还是口味上,都和真正的牛肉汉堡无异,已成为BeyondMeat的标志性产品。2019年5月,公司登陆纳斯达克,上市后股票大涨,在全球资本市场掀起一波"人造肉"概念股热潮。
  今年1月,BeyondMeat由全球战略合作及发展总监兼采购副总带队一行到访双塔食品,并实地考察了双塔食品豌豆蛋白生产车间,双方就豌豆蛋白合作及植物蛋白肉未来发展方向及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
 
    ▲德国凯傲集团宣布与潍柴动力合资建新厂
 
  据悉,德国知名叉车制造及供应链解决方案供应商凯傲集团3月3日宣布,将与中国潍柴动力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在济南建设新厂,进一步挖掘中国市场潜力。凯傲集团持有新公司95%的股份,潍柴动力持股5%。
  济南新厂建设投资总额约1亿欧元,新厂预计2020年底动工,2022年投产,主要生产平衡重式叉车。除生产设施之外,公司还将在该厂建设凯傲中端产品技术中心。
  凯傲集团首席执行官戈登·里斯克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是凯傲集团增长速度最快、最重要的一个市场。"在我们的增长战略中,继续扩大中国业务占据核心地位。"
  凯傲集团拥有林德、宝骊等多个叉车品牌,是欧洲第一大、世界第二大工业车辆制造商,也是自动化技术领先供应商。2012年中国潍柴动力入股凯傲集团,之后多次增持凯傲股份,现持股比例达45%。
 
▲华为将在法国设立无线产品制造工厂
 
  据悉,中国华为公司2月27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在法国设立无线产品制造工厂,聚焦4G/5G无线通信设备生产,未来产品以供应欧洲市场为主。
  华为公司在公告中说,无线产品制造工厂计划投资约2亿欧元,用于土地、建厂、设备采购等,借助本地合作伙伴的先进生产设备等完成整体建设。该工厂还专门设置展示中心,将来无线基站的生产、软件加载以及测试都将进行透明化展示。
  华为表示,法国是世界高端制造中心之一,工业基础设施成熟、地理位置优越、劳动力素质高。华为希望能将这种优势整合到华为在欧洲的整体价值链,提高交付的及时性、可靠性。
  华为表示,该工厂生产的无线设备将主要供应欧洲区域,实现研发、销售、采购、生产、物流、服务、人才培养等端到端产业链的整体覆盖,对欧洲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产生推动作用。
 
    ▲日本电产大连新工厂开工建设
 
  3月4日,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新工厂奠基仪式在大连金普新区举行。项目投资方日本电产株式会社因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在疫情防控期间决定扩大投资,大连新工厂项目投资计划由此前500亿日元提高至1000亿日元。
  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新工厂计划总投资1000亿日元,主要建设新能源汽车马达生产基地、近千人规模研发中心等。
  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新工厂项目将分为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将于今年7月中旬投产,为其配套的34家关联企业也将同步落地。全部项目计划于2021年建成投产,新能源汽车马达年产能最高将达360万台。
  据了解,大连为谋求进一步提升对日本全方位合作水平,在金普新区规划建设了"新日本工业团地"。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新工厂是"新日本工业团地"引入的首个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
 
    ▲谷歌旗下Waymo首轮外部融资获22.5亿美元
 
  3月2日,Alphabet旗下自动驾驶汽车Waymo宣布,该公司在其首轮外部融资活动中获得了22.5亿美元的资金。
    除了Alphabet之外,Waymo本轮融资的投资方还包括汽车配件供应商麦格纳国际公司,美国连锁汽车经销商AutoNatio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投资委员会,以及三个大型投资机构:银湖资本、Andreessen Horowitz以及沙特主权基金穆巴达拉投资公司。
 
▲三星开始在越南河内建新研发中心
 
  据报道,越南政府3月2日表示,韩国三星电子已开始在河内建设一个预期投资2.2亿美元的研发中心。
  越南政府称,该中心的建设预计将于2022年底完成,将雇佣2200到3000名员工。
  三星迄今为止已在越南8个工厂和研发中心投资超过173亿美元,是该国最的单一外国投资者,占越南总出口的约五分之一。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中广核新能源将启动私有化
 
  3月2日,中广核新能源(HK01811)发布公告称,2月2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表示其现时正考虑一项利用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潜在要约人)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将公司私有化的建议,有关行动可能会导致公司除牌。
    公告显示,公告发布当日,中广核新能源有约42.91亿股每股面值0.0001港元的已发行普通股,潜在要约人连同其一致行动人士在31.018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2.29%。
 
    ▲人保拟退出东海航运保险
 
  3月3日,总部位于宁波的东海航运保险公司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人保财险拟出清所持的40%股权,转让给2家宁波企业。若获批,东海航运保险股东将变阵,80%的股权将集中到宁波本地企业手中,更加具有宁波地方特征。
  一位资深财险人士分析,人保财险出清航运保险股权应是战略调整。首先,人保财险本身在上海就建有航运保险中心,出清东海航运保险有助于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其次,近年来国际国内航运市场萎靡不振,航运保险发展面临较大市场压力,东海航运保险开业以来持续亏损,对人保来说投资贡献有限。另外,当初设立东海航运本身也存在央企和地方合作意味,双方管理理念等方面可能并不一致,在现在保险牌照资源依然稀缺背景下,地方政府寻求更大的话语权也可以理解。
  根据东海航运保险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人保财险将所持的40%股权转让给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金江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人保财险将不再持有东海航运保险股权,这两家宁波企业都持股30%并列第一大股东。该变更股东事项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今年1月,人保财险刚刚将所持东海航运保险4亿股股份(10%股权)挂牌。
  接盘者之一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集团),是东海航运保险持股20%的现有股东,拟从人保财险手中受让10%的股权。宁波开投集团是宁波市国资委监管的骨干企业之一,金融产业是其探索布局的重点产业,已投资了宁波银行、大地保险、东海航运保险等项目。
  另一家接盘方宁波市金江投资有限公司由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拟受让东海航运保险30%股权。
  东海航运保险另外2家发起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自持股20%不变。
  若上述股权变更获批,东海航运保险的股东结构将从"40%人保+40%宁波系+20%上海港集团"变为"80%宁波系+20%上海港集团",更加具有宁波特征。
  东海航运保险成立于2015年12月,总部设在浙江省宁波市,注册资本10亿元,是我国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航运保险法人机构,在上海、宁波、福建、大连、青岛设有分公司。
  作为一家专业的航运保险公司,东海航运保险的经营范围限于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航运货物保险、航运责任保险和相关再保险业务,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等,业务范围较一般财险公司要窄得多。据悉,成立以来,东海航运保险持续亏损。
    据了解,宁波市副市长李关定一行1月赴公司调研时,表示希望东海航运保险在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积极开展扩大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围绕航运和金融保险进行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争取做大做强。
 
  ▲雄安集团与中国电信合资成立雄安云网科技公司
 
    据报道,中国雄安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日前合资成立了新公司——雄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占51%股权。
  雄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开发、销售和服务(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酒店管理;票务代理;商业地产综合体房地产租赁,通讯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应用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据了解,雄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臻,目前还担任雄安雄创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兼董事长,以及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和经理职位。
 
▲京东CFO宣布退休
 
    据悉,京东集团CFO黄宣德3月2日宣布,其将于9月16日退休,前普华永道审计合伙人、现任京东集团高级副总裁、京东零售首席财务官许冉将接任CFO职务,向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汇报。
    京东集团表示,黄宣德已经年满55周岁到达了退休年龄,他去年就向集团提出了一年后退休的计划。
 
▲贵州茅台换帅
 
  3月3日晚间,贵州茅台(600519)再现重大人事变动。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推荐高卫东为贵州茅台董事长人选,建议李保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至此,在李保芳全面掌舵贵州茅台仅22个月后,原贵州省省委委员、贵州省交通厅厅长高卫东将成为贵州茅台新任掌舵者。
  李保芳2015年8月从贵州经济条线领导(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空降贵州茅台。2018年5月6日,李保芳出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为茅台集团和贵州茅台"双料"董事长,正式全面掌舵贵州茅台。
  粗略计算,李保芳"空降"贵州茅台仅有55个月时间,全面掌舵更是只有22个月时间。不过,时间虽短,动静却不小。推动茅台销售渠道改革、大力发展茅台系列酒、大规模清理子品牌、扩建产能,55个月时间里李保芳以铁腕手段祭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也使贵州茅台成功迈入了"股价千元、营收千亿、市值万亿"的新阶段。
  据茅台集团官网数据显示,2015年,也就是李保芳调任茅台的首年,茅台集团实现营收362.52亿元,而到2019年,茅台集团实现营收已达1003亿元,业绩翻了近3倍,茅台也成为中国酒业首家千亿级航母巨舰。
  营销渠道改革是贵州茅台近两年正在进行中的大事。其改革重要目的,李保芳在2018年年底即表述为:"重点是扩大直销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平衡利益分配,平抑终端价格。"主要表现为茅台经销商的大幅减少、集团营销公司的筹备以及直销渠道的全面开花。
  一方面是"削藩",另一方面则是重建与全面开花。2019年5月5日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揭牌,当时引起股东及监管机构共同关注。直到时隔94天后的2019年8月9日,贵州茅台终于对上交所的监管函给出回复称,控股股东茅台集团并无全盘直销经营公司茅台酒配额的计划,与股份公司之间亦无形成金额较大关联交易的安排。
  人事变革是贵州茅台近年来的另一件大事。在李保芳全面掌舵茅台之后,贵州茅台反腐力度空前,内部也进行了人事"大换血"。其中"空降"领导成为一大特色。在李保芳全面掌舵茅台之后的2018年10月,同样有着政府机构供职背景的李静仁出任茅台集团副总经理,并在2019年任职茅台集团总经理,代行贵州茅台总经理一职,成为茅台的二号人物。李静仁任职同一天,原贵州银行财务部总经理刘刚任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一职;原贵州七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刘大能出任茅台集团副总经理一职,原贵州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段建桦出任总法律顾问一职。现阶段10名茅台集团高层中,有6名为"空降派"。
    2019年以来贵州茅台掀起"落马"潮,除袁仁国还包括一批贵州茅台原高层: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茅台集团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肖华伟;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等。
 
▲思科拟进行裁员
 
  据报道,思科系统近日证实,公司拟进行裁员,但未透露具体的裁员人数。思科曾在2月初公布3亿美元的重组方案。显然,此次裁员证实该重组的一部分。
  思科首席执行官查克·罗宾斯(Chuck Robbins)在最近几个季度时常表现出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担忧。2019年11月,在一次思科合作伙伴峰会上,罗宾斯提到了公司、经济和人类面临的多个挑战。罗宾斯指出,从美国总统弹劾调查到英国脱欧,再到南美洲的社会动荡等等,整个世界正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
  时至今日,新的疫情又给社会与经济带来新的挑战。
  尽管如此,思科仍在某些方面继续取得进展。公司在网络之外持续多样化其业务,提供更多的软件和订阅服务--尤其是在安全性、托管服务和SMB合作解决方案等领域。
 
    ▲诺基亚换帅
 
  3月2日,诺基亚宣布,上任六年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苏立(Rajeev Suri )将在2020年8月底卸任,接替他的将是能源公司富腾的首席执行佩卡·伦德马克(Pekka Lundmark)。
    苏立于1995年加入了诺基亚在印度的分公司,此后辗转于亚洲各区业务。2009年任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CEO,2014年4月升任诺基亚CEO。
    此前,诺基亚已宣布其董事会主席李思拓将在2020年4月卸任。
 
▲通用电气前CEO韦尔奇逝世
 
  3月1日,1981-2001年担任通用电气第八任CEO的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离世。享年84岁。
  韦尔奇执掌通用电气长达20年,他被誉为"最受尊敬的CEO","全球第一CEO","美国当代最成功最伟大的企业家"。在他的领导下,该公司市值从120亿美元增至4100亿美元,通用电气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仅次于微软。
  在掌舵期间,韦尔奇买卖了许多企业,将这个工业巨头扩展到金融服务和咨询领域。通用金融银行在他任职7年后成立。他的收购对象包括美国广播公司(NBC)当时的所有者RCA,以及卷入内幕交易丑闻的券商基德尔-皮博迪(Kidder Peabody)。
  他还精简了这家企业集团臃肿的官僚机构,让经理们可以自由地做出他们认为有利于盈利的改变。
  他发明了"活力曲线",把经理们分成三组。前20%的A组"充满激情,致力于让事情发生"。"至关重要的"70%的"B"组对公司至关重要,并鼓励他们加入A组。然后是底部10%的"C"组。韦尔奇在2001年出版的《杰克:直抒己见》(Jack: Straight From The Gut)一书中说:"表现不佳的人通常都得走人。"
  在他担任首席执行官的头5年里,通用电气员工人数从41.1万人降至29.9万人。因为这样的裁员,他被称为"中子弹杰克"。
  韦尔奇1960年加入通用电气,在马萨诸塞州皮茨菲尔德的塑料部门担任化学工程师。1972年,他成为副总裁,7年后成为副董事长。1981年4月,45岁的他接替Reginald H. Jones担任董事长兼CEO,也是通用电气历史上最年轻的董事长和CEO。
  韦尔奇坚持让通用电气的所有部门都成为市场领导者。他喜欢说,"修好它,关闭它或出售它。"
  1999年,《财富》杂志授予他"世纪经理人(manager of the century)"的称号。《财富》杂志编辑主任Geoffrey Colvin在解释这个称号时写道:"尽管他的行动在当时看来就像一场闪电战,但他后来后悔自己没有走得更快。他说,他拿到了美国企业的一件珍宝,他'害怕打破它'。韦尔奇不仅没有打破它,而且还对它进行了改造,使它的价值倍增,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管理视点
 
重温杰克·韦尔奇身上的企业家精神
 
  证券时报3月5日刊发署名蔡恩泽的文章,重温杰克·韦尔奇身上的企业家精神。
  3月2日,GE原董事长兼CEO杰克·韦尔奇与世长辞,享年84岁。杰克·韦尔奇是美国工业时代的传奇,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悼念时痛惜,从此再也没有像“中子弹”杰克那样的企业领袖。
  GE公司有过巨大成功,也有走下坡路、领导人难以为继的惆怅,韦尔奇也遭受过争议。盖棺定论,我们对韦尔奇的功与过该怎么评价,顶级CEO做好哪些才能不毁损公司长期价值、保持基业长青,引人深思。
  那么,面对杰克·韦尔奇,中国企业家应作何感想呢?
  首先,危急时刻要像韦尔奇那样挺身而出,救企业于颓势之中。
  在45岁的韦尔奇出任GE董事长和CEO时,这家已有117年历史的公司机构臃肿,等级森严,对市场反应迟钝,在全球竞争中正走下坡路。一个明显的痛点是,在40.4万名雇员中,居然有2.5万名经理,130多人拥有副总裁的头衔。从工厂到韦尔奇的办公室之间隔了12个层级。
  韦尔奇一上台,就在冷酷的业务大调整中,挥舞手术刀,果断砍掉了四分之一的企业,裁员十万多人,为自己赢得了“中子弹杰克”的绰号,他走到哪里,哪里就可能引发一场地毯式轰炸。
  企业危难时刻,需要勇敢者审时度势,大刀阔斧,果断决策。杰克·韦尔奇就是这样的杰出企业家。
  其次,要学习韦尔奇瞄准行业第一的管理目标,力争行业领头人的精神叱咤风云。
  韦尔奇赋予GE成为全球最有价值公司的使命。其宗旨的转变是对公司重新确定了方向。当时GE排名第十,韦尔奇要求GE的每一项业务必须在同行业中位居第一或第二,实际上韦尔奇对公司任何一项业务位居第二都不感兴趣。
  韦尔奇认为,公司的每个事业都“数一数二”,那么在竞争中的定价权就会很大,公司结合体的风险就可以分散。
  毫无疑问,GE是多元化经营的典范,它的产品线长到无法计算,从最早期的白炽灯、无线电,到空调、冰箱等日用家电,再到军事工业机械领域,从战斗机、核潜艇的引擎到雷达高度计。
  在韦尔奇超乎常人想象的管理之下,其力求企业产品在每个行业中都处于领先地位。他果断地进行企业转型,实施瘦身战略,韦尔奇把电视机业务出售给汤姆逊,换回了它的医疗事业部,GE的冰箱业务则整体卖给了中国的海尔。这样做是集中人力财力力求占领全球技术制高点,使GE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提供技术和服务业务的跨国公司,牢牢掌握其所涉足的领域的话语权。
  纵观中国企业,有的鱼塘很大,但水很浅,藏不了大鱼。有的企业似乎是无所不能,想把全世界的奇花异草移植过来,然后圈一道围墙收费。但没有核心技术,企业大而不强,底气不足,经不起市场风浪的颠簸。
  因此,中国企业必须树立行业第一的目标理念,在技术集成上狠下功夫,努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在某一领域拿第一,掌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这才是企业的根本之策。为此,必须“修剪”产品业务,将那些影响企业主干发展的枝枝蔓蔓毫不惋惜地剪除。
  再次,要学习韦尔奇爱惜人才的远见卓识,赋予人才更多的企业管理权。
  韦尔奇有许多关于人才方面的“金句”,比如“竭力尊重有能力的人,让没有能力的人滚蛋”,这话虽然有点粗莽,但观点非常鲜明。
  韦尔奇自创一种“活力曲线”,他认为,在一个组织中,必有20%的人是最好的,70%的人是中间状态的,10%的人是最差的。这是一个动态的曲线,每个部分所包含的具体人一定是不断变化的。
  韦尔奇指出,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必须随时掌握那20%和10%的人的姓名和职位,以便做出准确的奖惩措施。最好的应该马上得到激励或升迁,最差的就必须马上走人。
  这种高频率的人才流动,及时吐故纳新,使GE一直保持着青春活力。
  中国企业家也要学习韦尔奇的人才观,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要通过企业的优秀人才完成企业的目标任务。
  这一点格力的董明珠值得学习,她虽强势,但她十分珍惜人才,她认为人才是格力最大的财富,她给员工涨工资,给员工分配住房,及时调整职务,能者上,庸者下。2018年格力科技进步奖共计发出奖金5000万元,单项目奖金最高达120万。集聚和奖励人才,使格力的创新精神勃发,3.5万件专利铸就了强大的格力帝国。
  如果要把一百年美国工业史浓缩到一家企业身上,那么,GE也许是最合适的标本,而韦尔奇就是这个标本的灵魂。
  斯人已去,留下的是无尽的精神财富,为全球企业家所共享。
 
信息化建设
 
三部门发文力挺人工智能发展
 
  3月3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意见称,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社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培养和汇聚具有创新能力与合作精神的高层次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原创算法、高端芯片和生态系统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学科交叉融合亟待深化,人才培养导向性亟待加强。
  具体上看,在发展人工智能行业上,将注重"应用驱动",以解决人工智能重大理论和实践应用问题为牵引,促进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转化应用。以产业行业人工智能应用为导向,拓展核心技术和创新方法,实现人工智能对相关学科的赋能改造,形成"人工智能+X"的复合发展新模式。
  意见称,应该服务支撑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发展规划的任务需求,统筹布局多学科交叉的基础理论、算法、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等方向的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同时将注重"跨界融合",深化人工智能与基础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哲学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并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处理与挖掘、智能芯片与系统、数据分析与大数据系统、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等相关方向建设。
  未来,发展人工智能行业将密切校企合作。意见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和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建设面向重大研究方向或重点行业应用的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应用场景平台、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和实训基地,共建示范性人工智能学院或研究院。
 
工信部印发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据悉,为贯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更好推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贯标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落实,指导企业提升工业数据管理能力,促进工业数据的使用、流动与共享,释放数据潜在价值,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3月4日印发《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指出,工业企业结合生产制造模式、平台企业结合服务运营模式,分析梳理业务流程和系统设备,考虑行业要求、业务规模、数据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工业数据进行分类梳理和标识,形成企业工业数据分类清单。工业企业工业数据分类维度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数据域(研发设计数据、开发测试数据等)、生产数据域(控制信息、工况状态、工艺参数、系统日志等)、运维数据域(物流数据、产品售后服务数据等)、管理数据域(系统设备资产信息、客户与产品信息、产品供应链数据、业务统计数据等)、外部数据域(与其他主体共享的数据等)。平台企业工业数据分类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数据域(物联采集数据、知识库模型库数据、研发数据等)和企业管理数据域(客户数据、业务合作数据、人事财务数据等)。
  指南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制度规范,指导、协调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推动辖区内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可参考本指南,指导和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工业企业、平台企业等企业承担工业数据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并开展年度复查,并在企业系统、业务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分类分级结果。有条件的企业可结合实际设立数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工信部就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建材工业与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28日就《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称《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行动计划》所列主要目标为:通过三年的努力,建材工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取得创新性突破,重点领域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大幅提升,推动建材工业全产业链高级化、现代化,加快迈入先进制造业。
  具体而言,第一,支撑体系基本完善。累计制修订30项以上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培育5家年产值过亿元的建材行业信息化供应商,建立10个建材细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满足建材行业信息化发展需要。
  第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立5个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形成15套建材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突破50项建材领域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形成若干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使用场景。
  第三,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推选6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立50个建材行业智能工厂,打造15个数字矿山,培育100个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单项应用取得突出成效的典型项目。
  此外,《行动计划》列出的重点任务包括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推广应用行动等。
 
八部门联合发文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
 
    据悉,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八部门3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意见》指出,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鼓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区域特点、煤层赋存条件、技术基础等因素,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科学引导煤矿智能化发展的进度和规模。支持煤炭企业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建设任务、技术体系和建设进度,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步伐。
  《意见》称,要加强煤矿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推进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
  《意见》明确,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凝练出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等,向类似条件煤矿进行推广应用。
  《意见》指出,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煤矿智能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动专业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具备矿业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上海将研究制定在线科技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据报道,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建明3月2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方面导致经济出现暂时性困难,另一方面新经济新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生物医药产业得到加速发展。部分生物医药企业比如防护器械、诊断试剂、消杀用品等赢来短期急速扩张机遇,如之江生物和捷诺生物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获批上市成为首批检测试剂盒。
  二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加快应用。如依图科技开发了基于CT医学影像的"新冠肺炎智能评价系统"。商汤将AI算法用于巨哥电子热像测温仪,电信运营商用大数据分析支撑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新业态新模式迎来重大机遇。在线问诊、远程医疗成为需求爆发点,阿里健康今年以来在线义诊访问用户超过280万。在线教育、数字娱乐回到风口,哔哩哔哩预计一季度营收增长118%,喜马拉雅一季度增长32%。生鲜电商需求旺盛,如叮咚买菜春节7天完成400万订单,近期订单量增长80%。远程办公业务迅速成长,华为的Welink业务量增长80%,为上海4万多家企业和组织的30万多人提供服务。
  张建明表示,下一步,上海将研究制定全市在线科技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在无人经济、在线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方面,前瞻布局新兴市场需求,通过定制化的政策,在上海市率先培育若干细分市场龙头,撬动一批在线科技、产业互联网、智慧医疗、生命健康项目落地,重塑产业发展格局,为疫情过后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能蓄力。
 
企业信息员园地
 
盐城恒力转产口罩机支援湖北黄石
 
    特约信息员/王协忠
    据悉,由江苏恒力组合机床有限公司自主生产的30台半自动口罩机日前下线,每台机1分钟可产口罩90只。其中4台在调试完毕之后,已被装车发往湖北黄石。3月8日,还将有10台"恒力"牌全自动口罩机下线,每台机器1分钟可产成品口罩l20只。
    “疫情面前,各行各业各人都在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当然也应当响应政府号召,为抗疫做点事情。”江苏恒力组合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项目部部长张汉文说,他在大年初七去帮助盐都的一家口罩生产企业调试设备、排除故障,在此过程中自己深刻体会到口罩机“一机难求”的市场现状和口罩生产企业增产的急迫和难处。正月初八,董事长仲秋召开了一个视频会议,公司主要骨干商定,技术力量,恒力有能力、有责任转产口罩机,并且要在最快速度内完成设计、生产、组装调试,供应给口罩生产企业,全力生产口罩,抗击疫情。2月l3日,在企业逐步复工时,公司口罩机开发项目正式上马。
    “口罩机设计、制造对我们来说难度并不大,最大的难处就在于时间紧。”张汉文说,一般情况下,制造一台类似复杂度的 机器,设计时间就需要l0天至半个月,然 后在自制件、外协件上还需要l0多天时间。在研制、生产口罩机的项目上,恒力 机床的技术骨干、工人们边生产、边设计“特别小组”日夜加班加点赶工,第一批量产30台半自动口罩机在12天后下线。为了准时交付首批口罩机,“特别小组”的核心成员,己经连续3天,几乎24小时在车间里奋战。
    恒力机床公司为原机械工业部组合机床及通用部件定点制造单位,建厂近60年,从事机床制造约40 年,2001年完成了民营化改革,现为江苏省高新技术制造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作为一家具有“硬 核”实力的专用机床研制生产企业,恒力公司曾为中国商飞公司生产过制造飞机零部的机床,他们为中国商飞制造的垂直尾翼精加工平台更是C919大飞机总装线上唯一一台国产设备。
    日前,恒力公司生产的4台半自动口罩机量在完成调试之后,被装上救灾物资运输车。随后,满载着盐都捐赠的口罩机、熔喷过滤布、内外层无纺布、耳绳、鼻梁条、包装袋等口罩生产装备、原料及射阳捐赠的射阳大米的货车,一同被发往湖北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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