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摘选20210813

 
 ·国内财经·    
  习近平要求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我国修改科技进步法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率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   
  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细化   
  四省市区域综改方案第二批综改试验获批启动实施 
  上海明确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化体系建设目标  
  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企业动态·    
  轻舟智航完成一亿美元融资      
  平安人寿收购新方正集团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咖啡连锁TIM HORTONS中国业务赴美借壳上市    
 ·海外经济·    
  美联储官员考虑明年年中前结束购债计划   
  汇丰37亿收购安盛保险新加坡业务      
  新加坡经济复苏之路"缓慢且崎岖"  
 ·研究探索·    
  刘尚希: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点正发生新变化      
 
 
 
 
 
 
 
 
 
 
·国内财经·
 
习近平要求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几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金融委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推进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要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做好金融市场舆情引导。要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我国修改科技进步法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率
 
    据悉,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8月17日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现行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制定,2007年修订,随着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科学技术进步法需要作出修改完善。通过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按照“四个面向”战略方向,加强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运用法治力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率,加快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
  本次科技进步法修改,在现行法律八章七十五条的基础上,对法律框架和内容作出部分调整,其中新增“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三章,共计十一章一百零六条。
  为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草案提出,建立基础研究稳定支持的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中的比例;围绕科学技术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创新能力;完善学科和知识体系布局,支持基础研究基地建设等。
  本次科技进步法修改,突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草案明确,构建和强化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实施体现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科技任务等。
  为激发科学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草案在总则中增加了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受到全社会尊重的内容,强调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保障科学技术人员投入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活动。草案规定,建立健全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实行科学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制度,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
  草案还对完善和优化国家创新体系、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扩大科学技术开放与合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制定出台《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作的组织方式和认定程序,依照行业认定规则,国家汇总并动态调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结果,确保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
  四是明确运营者责任义务。《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作了规定。
  五是明确了保障和促进措施。《条例》对制定行业安全保护规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等作了规定。
  六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
 
  8月17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审。草案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同时,草案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据悉,草案对禁止“大数据杀熟”等内容作出规定。草案明确,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草案还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细化
 
    据悉,市监总局持续细化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要点。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下称“《规定》”)。该《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到具体场景,提出将重点规制技术手段引发的新型不正当竞争。
  《规定》共七章40条,主要是对过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归纳和总结,但明确诸多新型场景也属于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在对该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出台该规定是为了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对一些原则性条款加以明晰,以增强法律适用性。
  意见稿提出,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链接;(二)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三)其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流量劫持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一)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二)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三)对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障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屏蔽、拦截、修改、关闭、卸载,妨碍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转发、传播等;(五)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自然排序位置,并实施恶意锁定。(六)其他妨碍、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不兼容行为的主观意图;(二)不兼容行为实施的对象范围;(三)不兼容行为实施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四)不兼容行为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影响;(五)不兼容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六)不兼容行为是否符合诚信原则、商业道德、特定行业惯例、从业规范、自律公约等;(七)不兼容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四省市区域综改方案第二批综改试验获批启动实施
 
  近日,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辽宁沈阳、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和青岛四省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实现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综改试验扩围的任务目标。
  辽宁沈阳、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和青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国资国企改革实际,聚焦改革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综改方案中提出了一揽子改革举措,旨在通过落地实施综改试验,努力打造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高地。批复明确,综改区域内的驻地央企及其他国有企业可适用综改方案有关政策。
  下一步,四省市将加快启动综改试验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四地开展综改试验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综改试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合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上海明确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化体系建设目标
 
    据悉,为培育人工智能高水平“上海标准”,加快形成标准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上海市经信委日前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本市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将支持本市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上海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变,助力“中国标准”国际贡献力与应用水平提升。到2023年,将基本建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人工智能标准化各项工作全面实施,有力支撑人工智能深度赋能经济、生活、治理领域数字化转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化发展高地。
  具体来说,要初步建立系统高效、科学合理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适应上海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创新发展和城市管理需求的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20项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50项以上,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3项以上,人工智能重点行业“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培育10家左右人工智能标准化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标准化成果,人工智能标准试验验证能力基本建立,有效支撑上海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从统筹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加快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两大方面提出若干针对性举措。
  在统筹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上,系统考虑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各子体系间的协调配套关系,注重与上海智能制造、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医疗服务等相关标准体系的协调配套,整体性推进人工智能标准制订;加快推进长三角人工智能协同发展,围绕一体化协同管理与服务需求,率先开展相关区域统一标准研制;重点在智能网联汽车、医疗影像辅助诊断、视觉图像身份识别、智能传感器等赛道推动标准、计量技术规范研制,开展测试评估。
  其中,特别提出要支持在沪单位积极申请“上海标准”标识,打响人工智能“上海品牌”。
  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上,聚焦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核心产业、行业应用等四大标准。
  其中,基础共性标准上,围绕人工智能相关术语、参考架构、测试评估等基础共性标准,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并强化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形成具备上海特色的区域、行业、企业智能化水平测试评估规范;关键技术标准上,鼓励参与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人机交互等关键领域技术标准研制,重点推动人脸、声纹、指纹等典型模态的规范化应用标准研制;核心产业标准上,围绕支撑技术与产品、基础软硬件平台、智能产品与服务等开展标准研制,以标准化抢占产业高地。
  行业应用标准的研制是《指导意见》的重中之重,将开展面向数字经济、数字治理以及数字生活领域特定环节、重点场景的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
  AI+数字经济上,依托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金融商贸等行业优势,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和金融商贸行业相关标准的编制实施。AI+数字治理上,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推动AI+环保、AI+社区、AI+安防、AI+轨道交通等场景相关标准的研制,“一网通办”围绕AI+审批、AI+服务、AI+监管等政务智能化应用,规范“AI+一网通办”新型政务服务模式。AI+数字生活上,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医疗、教育、养老等数字生活领域标准研制。
  锚定人工智能“上海标准”的打造,《指导意见》还提出,到2030年,上海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基本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发展高地与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介绍了关于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实施情况。孟玮指出,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发布。试点实施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指导,深圳市周密部署落实,各项改革顺利推进,过半任务陆续落地见效。
  孟玮介绍,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国家有关部门、广东省积极推动相关事权下放,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立和撤销权、占用林地省级审核权等权限已陆续下放到位。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深圳探索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试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改革,形成“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混合用地的混合使用”等多种土地要素利用模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等落地实施,全国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落户深圳。率先在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上破题。创新设置技术调查官,率先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三是制度创新成果正在形成。深圳稳步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新制定法规17部,修改10部,作出法规性决定1项,废止法规4部,26个改革事项已纳入相关法规。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总的来看,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改革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孟玮表示。“实施方案+授权清单”作为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受到各方广泛认可和借鉴吸收,对全国以及其他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同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也对深圳的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于近日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在为深圳社会建设事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中,《意见稿》在社会保险领域的条例贯彻了《实施方案》对优化社会保障机制的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社会保险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等制度,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
  在要素市场改革方面,深圳市国资委在日前召开的202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明确,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把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全力做好“下半程冲刺”。抓好改革专项工程,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力争在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管理机制、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国企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取得标志性制度成果。
  深圳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孙华明在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第五届会员大会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研讨会上表示,深圳此次改革授权力度之大、任务之艰巨、修法力度之大、试点模式之新均前所未有。深圳当前在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省级权限下放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法律法规调整路径,“深水区”、“无人区”改革授权以及改革自主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下一阶段,深圳要在基层党建与治理、科技自立自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放管服等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更好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于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企业动态·
 
轻舟智航完成一亿美元融资
 
  8月16日,自动驾驶初创企业轻舟智航宣布,完成由云锋基金和元生资本领投、美团龙珠和一家国际养老基金共同投资的1亿美元A+轮融资,老股东IDG资本跟投。
    轻舟智航称,已完成自动驾驶战略目标搭建的雏形,预计今年车队规模超过百台。该公司称,目前其无人小巴“龙舟ONE”已在苏州、深圳、武汉等超过5座城市启动常态化运营。
  轻舟智航联合创始人、CEO于骞透露,融资用于研发基础技术,及拓展无人小巴之外的更多城市出行场景。
  轻舟智航于2019年3月成立于美国硅谷,同年11月,回到中国并在多地建立办公室,联合创始人于骞、侯聪、大方、汪堃均来自Waymo(谷歌旗下无人驾驶公司),是其技术骨干,现有两百多人的工程师团队。
    轻舟智航入场时,国内自动驾驶Robotaxi创业已如火如荼,第一批玩家拿了不少融资,其另辟蹊径,以小巴作为无人驾驶方案的第一个落地场景。
    “我们希望提供一种新的运力方式,兼具高效和灵活性,解决中国高密度人口出行。大巴小型化、微型化,可满足更多人早晚高峰的通勤需求。”于骞此前曾透露。
    2020年7月,轻舟智航研发的无人小巴已正式在苏州亮相。其无人小巴——龙舟ONE(又称轻舟无人小巴)搭载了自主研发的Driven-by-QCraft自动驾驶方案,在功能上,可实现360度无盲区感知,拥有5G+V2X车载显示系统等。
    目前,这款小巴已在苏州、深圳、武汉等超过5座城市启动常态化运营。
    按照轻舟智航“超级工厂”的三步走战略,以无人驾驶小巴实现突破后,“在近十座城市快速实现商业化落地,服务于智慧城市和新基建需求,为数万居民提供公开道路出行服务。”
    今年,轻舟智航将对外提供共享网约巴士服务,类似“网约拼车”,乘客可前往固定站点,并通过小程度预约站点上下车。
    公司准备近期推出移动出行空间解决方案——龙舟SPACE。龙舟SPACE方案的定义是“出行,不设限”,主要面向中低速的短途出行场景,前期适用于半公开道路场景。这款车型尺寸小于龙舟ONE,由于没有方向盘的设计,内部空间非常充裕,若进行模块改装,也可以满足物流等需求。
    新的A+轮融资,为轻舟智航对外宣布的第四轮融投资。据报道,在今年3月的数千万美元A1轮投资,字节跳动参与其中。
 
平安人寿收购新方正集团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公布“8月9日-8月15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就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审结时间为8月11日。
  7月5日晚间,中国平安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平安人寿代表公司参与本次重整并已签署本次重整之重整投资协议(下称《重整投资协议》),平安人寿将与各方积极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约定的各项后续工作。
  该公告称,本次重整的最新进展情况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于2021年5月28日经重整主体召开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6月28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依法批准并生效,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5日送达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平安人寿将与各方积极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约定的各项后续工作。
  中国平安曾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5月6日发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方正集团重整的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方正集团重整进展的公告》,披露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将参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咖啡连锁Tim Hortons中国业务赴美借壳上市
 
    据悉,创始于加拿大的咖啡连锁品牌Tim Hortons进入中国两年半后,中国业务拟单独赴美上市。8月16日,Silver Crest(NASDAQ: SLCR)披露,Tim Hortons的中国业务将通过这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借壳上市。
  Tim Hortons中国的整体估值为16.8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0亿元),与Silver Crest的并购交易预计在四季度完成。这个咖啡连锁品牌于2019年年初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截至今年5月共开设了199家门店,预计年底门店数量增加至388家,全年收入1.05亿美元。
    Tim Hortons在全球拥有4800多家门店,目前隶属于新成立的财团Restaurant Brands International Inc. (NYSE: QSR),该公司还拥有汉堡王(Burger King)和派派思路易斯安那厨房(Popeyes Louisiana Kitchen)。除了RBI外,Tim Hortons中国公司还由私募资本公司笛卡尔资本集团(Cartesian Capital Group)持有部分股权。其他投资者包括钟鼎资本、红杉中国和科技巨头腾讯控股(HKEX:00700;OTC:TCEHY)。
 
·海外经济·
 
美联储官员考虑明年年中前结束购债计划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8月16日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官员们已接近达成一项共识,即如果美国经济继续复苏,美联储将在大约3个月内开始缩减资产购买计划。一些美联储官员支持明年年中之前结束这一计划。
  报道说,一些美联储官员近期在媒体采访和公开声明中提出缩减资产购买计划的上述时间表。近几个月美国就业数据表现强劲,使得美联储在9月货币政策例会上宣布缩减资产购买计划的理由更加充足。
  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埃里克·罗森格伦上周(8月9日-15日)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他预计在9月货币政策例会之前,美国就业数据将达到缩减资产购买计划的门槛,因此美联储可能会在今年秋季采取行动,但前提是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不会导致美国就业市场增长明显放缓。如果经济增长保持强劲,他预计美联储将在大约明年年中结束资产购买计划。
  达拉斯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罗伯特·卡普兰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他支持美联储在9月货币政策例会上宣布缩减资产购买计划、并于10月开始执行。他预计整个缩减过程将持续8个月。
  不过,也有美联储官员主张保持耐心。美联储理事莱尔·布雷纳德上月表示,希望等到10月初美国公布9月就业数据后再作决定。
  根据日程,今年美联储还有9月、11月和12月三次货币政策例会。美联储在7月底的货币政策会议上宣布维持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在零至0.25%之间,同时承诺每月继续购买不少于1200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直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两大目标取得“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汇丰37亿收购安盛保险新加坡业务
 
    据悉,汇丰控股(00005.HK)8月16日宣布,旗下汇丰保险集团(亚太)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保险)将以5.7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7.24亿元),全资收购AXA Insurance Pte Limited (下称安盛新加坡)所有股份。
  此项收购是汇丰战略转型后,对东南亚财富管理业务的布局之一。安盛则借此进一步剥离非核心市场业务,从寿险公司向财险公司转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盛新加坡的净资产为4.74亿美元,每年新保费为8500万美元,总承保保费为7.39亿美元,税前利润为2300万美元。以年化新保费计,安盛新加坡目前是新加坡第八大寿险公司。
  汇丰表示,合并后的保险业务将成为新加坡第七大寿险公司(以年度新保费计算)和第四大零售健康保险公司(以总承保保费计算),拥有超过60万份有效保单,涵盖人寿、健康、财产和意外险。
  据悉,汇丰此举旨在扩大其保险和财富管理业务,以推动在新加坡建设全球财富中心并推动其在东南亚的扩张。
  值得注意的是,这宗拟议中的收购尚待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新加坡经济复苏之路“缓慢且崎岖”
 
    据报道,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加坡第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萎缩41.2%,创单季度跌幅最大纪录;同比萎缩12.6%,也是历史最差表现。
  新加坡GDP连续两个季度环比萎缩,意味着其经济已陷入技术性衰退。
  新加坡贸工部指出,为抑制新冠疫情蔓延,新加坡政府实施大规模停工停产措施。同时,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导致新加坡外部需求疲弱。
  新加坡贸工部长陈振声表示,疫情影响下,不少国家采取严格隔离措施,导致需求持续不振,新加坡“复苏之路预计缓慢且崎岖”。新加坡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企业,还将帮助企业转型调整、推动员工及时接受培训,以应对挑战。
  据了解,新加坡政府为应对疫情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已采取三轮救助措施,包括追加约600亿新加坡元(1新加坡元约合0.72美元)财政预算,约占GDP的12%。救助计划总拨款额已将年度财政赤字推高至443亿新加坡元,占GDP的8.9%。
  新加坡政府表示,相关救助措施旨在稳定就业、确保企业继续经营,同时加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为经济复苏做准备。
  尽管救助措施涉及资金规模巨大,但无法完全阻止企业在疫情期间被迫裁员。新加坡当地媒体近日披露,著名旅游景点圣淘沙名胜世界公园运营方将裁员2000人。公园运营方表示,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是毁灭性的,企业不得不转型以适应新环境。
  不少分析师表示,新加坡经济最糟糕情况或已过去,但“复苏之路”仍充满不确定性。
  大华银行经济师颜圣充认为,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是影响新加坡贸易、投资和工业产值的关键因素,新加坡经济走势并不乐观。
  荷兰国际集团亚洲经济师普拉卡什·萨克帕尔表示,已将新加坡今年经济预期从之前的萎缩6.1%下调至萎缩6.9%。
 
·研究探索·
 
刘尚希: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点正发生新变化
 
    经济参考报8月17日刊发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撰写的文章指出,积极财政政策是用来对冲公共风险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风险的状态决定了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整变化。
  2021年上半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风险水平下降,经济复苏步伐明显加快,积极财政政策也没有必要再采取去年那样的方式、力度和强度,因此相应作出了一些调整,转为“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其实质是更加强调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精准性,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政策的长期效果。
  在许多人看来,积极财政政策的标志就是赤字率、债务、减税降费、大搞基建。今年上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特征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开始转向“补短板”。从主要支出科目来看,涉及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大幅增长,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这反映出,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这既有利于短期内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福祉;从长期来看,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力资本积累。而这些恰恰都是防风险方面的短板。
  我国积极财政政策还体现为更加主动作为,包括进一步改进了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地方“三保”的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防控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上半年,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比例超过95%,资金快速抵达基层和使用单位,更有利于在时效上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复苏。另外,高度重视专项债项目的入口审核、风险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宁可适当放慢发行进度,也要确保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专项债的更可持续,这本身就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看到我国经济企稳向好、稳中有进的同时,仍需高度警惕各类风险挑战。从国外来看,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从国内来看,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部分地区隐性债务化解存在较大压力,新一轮病毒来势汹汹、呈多点扩散之势。应该说,我国经济社会在运行层面的公共风险水平有所下降,而发展层面的公共风险压力不小。公共风险通常都会转化为发展成本,导致经济发展的平庸化和低效率。要改变这种状况,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就不能仅满足于平抑经济波动,而是要着眼于提升发展后劲、促进潜在增长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这就要求相关的财政政策必须有效对冲公共风险,以此降低发展成本。只有这样,积极财政政策才能有效注入确定性,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下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应主要聚焦于“防风险”和“谋长远”。在防风险方面,财政政策首先要在引导预期上发力,既要用好政策,又要避免政策依赖症,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减税降费固然重要,也产生了明显效果,但边际效应递减也很明显,不能长期搞下去。当前要把制度性的减税降费贯彻落实好,并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更多功夫。特别是面对新一轮德尔塔病毒来袭,需要在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总结去年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的经验,进一步从宏观不确定性方面来加大化解力度,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低风险的宏观环境,避免微观主体的短期经营风险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沿着产业链、供应链和资金链等进行横向、纵向蔓延,进而波及就业、金融和社会等领域,衍生出新的公共风险。另外,需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的后续建设情况,切实提升债务发行与项目进展之间的匹配度,重点推动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发展后劲的增强。
  在谋长远方面,积极财政政策仍应聚焦于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对基本民生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强国家的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应通过嵌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之中的政策,稳定各类市场主体预期,进一步增强其扩大研发投入和项目投资的积极性。尤其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社会稳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最广泛、最贴近民生,但也是抗风险能力最弱的一个庞大群体。在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居民消费恢复相对乏力,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仍然较大的宏观环境下,需要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创新分担风险方式,切实提升广大小微企业的投资动力和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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