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摘选20210721

 
 ·国内财经·    
  银保监会强调不可简单地对传统高碳行业冒进式抽贷、断贷      
  支付机构再迎规范性文件   
  券商短融管理办法出台
  新三板转板上市配套规则发布  
  八部门要求力争三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个人信息保护新规将出台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升级      
  大连发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    
  苏州发布"REITS十条" 
 ·企业动态·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出炉
  迈为股份拟募资28亿加码太阳能电池设备 
  奥海科技拟定增募资近20亿打造智能化生产基地   
  凯得投控拟入主泰胜风能   
  腾讯被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 
 ·海外经济·    
  耶伦敦促美国会尽快提高债务上限避免违约风险     
 ·研究探索·    
  报告称人民币成第三大国际货币     




 
·国内财经·
 
银保监会强调不可简单地对传统高碳行业冒进式抽贷、断贷
 
据悉,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7月24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1北京峰会上表示,在新发展阶段,绿色金融发展使命重大、责任重大,银保监会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新理念,在服务新发展格局中积极作为,探索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新途径、新机制,构建与ESG投资相互促进的绿色金融新特色、新优势,不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把握正确方向,加强统筹协调。准确理解国家碳减排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内涵,把握好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节奏和力度,要以宏观的视野分析经济低碳转型发展的金融需求,合理测算高碳行业资产的风险敞口,稳妥有序调整自身资产结构。
  他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行业发展的阶段性和转型难度等因素,紧密跟随有关部门制定的碳减排政策,不可简单地对传统高碳行业踩踏式、冒进式地抽贷、断贷,到期不续作,要在确保自身业务可持续性、积极支持相关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上,对传统业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避免“谈碳色变”。同时,要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协调配合,形成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完善政策体系,优化金融服务。健全绿色金融监管的政策框架,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为绿色金融支持经济复苏提供指导,将绿色转型进展纳入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日常监管评价,营造绿色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机构拓展信贷抵质押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绿色保险产品,探索差别化的保险费率机制,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保障能力。
  第三,践行责任投资理念,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任务、流程、管理等各个方面,践行ESG责任投资理念,鼓励金融机构在授信决策、贷款审批、资金价格、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资产组合中,将环境气候和社会风险作为参数予以重点考量。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注重ESG责任投资理念运用的系统性、整体性、动态性,协调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提升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
  第四,强化激励约束,提升专业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的激励约束,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融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落细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完善客户授信管理,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授信流程,加强绿色金融专业培训和团队建设,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员工做好绿色金融服务的动力,探索自身绿色转型路径。
第五,推进国际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加强绿色金融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讲好中国故事,提高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和海外资本运作的能力和水平,践行责任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形成绿色金融发展合力,提升金融业双向开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金融方面的深度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实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气候能力治理的全面提升。
 
支付机构再迎规范性文件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高支付市场风险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维护支付市场稳定,人民银行7月23日正式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该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应当事前报告的重大经营事项,以及可能对支付机构(含分公司)自身经营状况、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应当事后报告的事项。
  根据办法,支付机构应当事前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的事项包括:支付机构拟首次公开发行或者增发股票的;支付机构的主要出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其直接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或者通过协议控制架构等方式赴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还包括提供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与其他机构开展重大业务合作的;支付机构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控股附属机构或者通过协议等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关联机构开展支付业务的;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5%的等等。
  事后报告事项的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事件的起因、时间、地点、过程、影响等内容。涉及支付机构受益所有人变更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支付机构受益所有人信息;涉及风险处置的,应当说明事件后续发展预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已完成处置的,应当说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处置措施、处置效果、对事件的总结分析、后续加强管理的措施等内容。
 
券商短融管理办法出台
 
据悉,为规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和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货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修订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并于7月23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证券公司不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股票市场投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用途。
  根据该办法,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其他短期融资工具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融资工具,包括同业拆借、短期公司债等。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
  办法称,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施宏观管理,可根据货币市场流动性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与净资本比例上限和最长期限。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于每年首只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年度流动性管理方案和发行计划。证券公司年内发行计划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此外,办法明确,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包括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同时,还包括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限错配、交易对手集中度、债券质押比例等适度,;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近6个月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取得证监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认可;近2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转板上市配套规则发布
 
  据悉,为顺利推进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制度落地,7月23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这是今年2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的各自配套制度安排。
  规则指引对转板上市报告书的信息披露原则及主要内容与格式、转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转板上市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进一步明晰实操路径,做好制度衔接。
  上交所制定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转板上市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转板上市报告书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保荐书》等配套转板上市指引。
  深交所方面发布了《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内容与格式》《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创业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21年修订)》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2021年修订)》。
  在借鉴科创板、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转板上市信息披露规则充分考虑了转板公司的特点,对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作了适当精简和优化。一是以首发规则为基础,确保信息披露原则的一致性。二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大性与针对性。三是充分利用新三板审核和持续监管成果,发挥监管合力,作出差异化安排。考虑到转板公司已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超过一年,具有一定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基础,相关指引对在新三板市场已公开披露或审核的内容进行了简化,降低拟转板企业的披露成本。
  沪深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的工作理念,平稳推进转板上市各项工作,畅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渠道。
 
八部门要求力争三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
  《通知》提出,要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以及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等问题。在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以及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来变相涨价等问题。在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以及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等问题。在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问题。
  《通知》提出,要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各部门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同时,还要持续加大惩处力度。
  《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包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价考核、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其中,要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个人信息保护新规将出台
 
  据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近日透露,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政策保障。
  该人士近日透露:“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正在研究采纳。在此基础上,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实施。”
  在征求意见稿中,管理部门明确了App开发运营者的信息保护义务。
  《规定》要求,App开发运营者加强前端和后端安全防护、访问控制、技术加密、安全审计等工作,主动监测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及时响应处置要求。App开发运营者还要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尽管《规定》尚未正式发布实施,但是主流平台企业已经用实际行动认可了各自的信息保护义务。
  7月6日,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发布《依法加强消费者订单中敏感信息保护的公告》,称将启动订单处理链路的消费者敏感信息保护方案,对涉及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7月9日,京东发布《JD用户订单隐私安全方案》,称为保障京东用户和商家数据信息安全,京东商家开放平台将对订单中手机号和座机号进行脱敏。
  7月20日,抖音电商运营团队发布公告,为防止消费者隐私信息泄露,抖店将启动消费者隐私数据加密项目,预计8月1日起,商家将无法获得订单收获信息中用户的手机号、姓名、收货地址等信息,这些信息将以加密字符串的形式输出,导出数据也逐步会变成密文。
  海豚智库创始人李成东表示,客户信息加密后,商户和快递公司均将无法获取到客户相关信息。这意味着,“双十一”或者“618”前,商户疯狂对客户短信轰炸的局面不会再出现了。
一位TMT领域的专家表示,打击信息泄露、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是当下互联网平台治理的重点方向。电商平台与其坐等政策干预,还不如主动求变,提前做好准备。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升级
 
  据报道,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金融系统正积极行动。多位机构业务人士7月26日透露,多家银行保险机构正加紧安装端口,与财政部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及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联调测试。今后,银行保险机构向地方政府相关客户提供融资前应查询上述监测平台,对于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应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策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审慎授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于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不得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
  尽管上述监测平台账户尚未向机构开放,但是诸多机构已按照高标准操作执行。有机构人士反映,目前市场上出现不少因融资方存在隐性债务被暂停放款项目——即便募集资金已到达机构账户。而如果担保人涉及隐性债务,相关项目也存在叫停风险。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为46.5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普遍认同的60%警戒线。尽管如此,业界普遍认为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值得警惕。
  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主要是以各种融资平台作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举债形成。这部分债务多数没有纳入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且其举债行为并不规范,不乏违规甚至违法情况。
  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规模究竟有多大,目前尚无精确统计。来自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存量城投债共计11555只,债券余额共计9.15万亿元。从债券期限看,以3~7年期为主,存量城投债余额继续创历史新高。
  眼下,越来越多金融机构收紧对地方政府平台的放款,信用评级较低的城投公司未来融资难度必然上升,但国家管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决心毋庸置疑。
  3万亿地方债“整装待发”
  开正门堵偏门。当下各方在合力围堵地方隐性债务的同时,也在加快推动地方债市场化发行步伐。
  根据近期公布的招标结果,广东、浙江、北京、湖北等地的地方债中标利率先后打破与相应国债收益率利差为25BP的隐形限制。
  观察人士认为,在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的背景下,发达地区积极响应财政部“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的要求,这将推动地方债一二级市场价格的衔接,提高地方债流动性。
  相较前几年,今年财政支出一个明显特点是地方债支出进度相对较慢。1~6月,全国地方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8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56亿元、专项债券1.01万亿元。今年全年新增地方债规模为4.47万亿元,包括一般债券8200亿元、专项债券3.65万亿元。这意味着,上半年发行进度仅为三分之一,下半年还有近3万亿元新增地方债“整装待发”。
 
大连发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
 
7月22日,在2021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上,大连市发布十条政策措施,并推出总投资1383亿元的700个数字应用场景,邀请中外企业共同建设“数字大连”。十条政策分别是:
  一、支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5G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及各类数字技术应用试验场地、平台等建设,择优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二、支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对经认定的数字经济基地和产业园区,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对数字技术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慧海洋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最高给予新增投资额的20%的资金补助,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五、支持数字技术产业创新。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获批建设的人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对软件服务业创新中心(技术联盟)建设,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示范,按合同额给予最高25%的奖励。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投资额20%的奖励。
  七、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设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等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各环节进行智能升级和集成应用项目最高给予投资额15%的资金补助,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八、支持数字经济股权基金投资。对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大连市未上市数字经济企业,给予实际投资总额5%的奖励,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九、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赛事。对在大连市举办的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创新大赛,给予大赛奖金总额50%的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大赛获奖团队在本地新注册设立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十、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水平。在应用场景开放、项目对接落地、数据有序开放等领域建立工作专班、专人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苏州发布“REITs十条”
 
7月23日,在中国REITs论坛2021年会上,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简称“苏州REITs十条”)。
  据了解,去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证监发〔2020〕40号文,REITs试点工作正式开展,文件要求试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质项目。此后,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又相继出台了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试点早日落地。国内先进城市积极跟进,陆续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例如“北京REITs十二条”、“上海REITs二十条”、“成都REITs十条”等。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REITs工作,积极推进项目试点和专题研究,成立了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东吴证券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已经初步梳理了一批REITs潜在项目。今年6月,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项目作为首批9个试点项目之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标志着苏州市在基础设施REITs试点中成功破题。
  据凌鸣介绍,作为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的核心部分,“苏州REITs十条”主要措施为:(一)聚焦高质量产品培育,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管理机制;(二)鼓励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整体打包发行REITs产品;(三)研究设立政府引导、市域统筹的基础设施REITs产业投资基金;(四)强化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有机结合,建立REITs项目投资良性循环机制;(五)加强基础设施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的培育引进;(六)壮大苏州市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七)完善苏州市基础设施REITs专业服务体系;(八)构建基础设施REITs领域人才引育平台;(九)加大优质产品推介力度,鼓励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REITs产品市场;(十)发挥财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
  REITs试点是一项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性工作。凌鸣介绍,“苏州REITs十条”的重点和特色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突出REITs项目储备和产品培育。苏州开发区等存量产业基础设施的资产能级全国领先,“苏州REITs十条”重点突出优质项目的识别储备和孵化培育,提出建立意向库、储备库、发行库三阶段的REITs项目库管理机制。
  二是研究设立市域统筹的REITs产业投资基金。“苏州REITs十条”提出,要研究设立REITs产业投资基金,发挥产业基金整合REITs原始权益、吸纳多主体参与的投资平台作用,成为REITs项目库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和重要平台,对更好统筹苏州大市同类项目资源,对做好、做细前期项目准备工作,增加REITs产品数量、提高REITs产品质量有重要意义。
  三是强调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的结合。充分、规范利用存量资产盘活资金,是REITs产业发展的重要价值和主要目标。为引导REITs盘活资金有效规范使用,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和各地、各部门主动识别和发起REITs项目的积极性,“苏州REITs十条”着重提出通过REITs发展推动新增投资的相关举措。
  四是实施财税政策激励。在财政政策方面,公募基金管理人适用苏州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奖励政策,同时参照苏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中关于企业上市的奖励政策,对实施REITs项目发行的本市原始权益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此外,还可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在税收政策方面,除考虑加强税收咨询服务外,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项目,享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目前看,上述所得税优惠目录涵盖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水利、电力在内的相关项目领域。
REITs即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金融产品,可将不动产资产或权益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
·企业动态·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出炉
 
  7月23日,证监会公布了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A类公司共有50家,比去年新增了3家,其中AA级公司共15家,和去年持平,A级公司共35家,比去年新增了3家。有部分特色化业务的中小券商获得加分,有近20家中小型券商被评为 A类A级。
  具体来看,获得AA级评级的券商有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
  其中,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为晋级“选手”。前两者是从A级到AA级,广发证券是从BBB级到AA级。在A级券商中,财达证券、国元证券、南京证券、华安证券、西南证券、华林证券、长城证券评级上升,国金证券、中泰证券评级下滑。
  网信证券连续两年为D垫底,C类的券商有爱建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国盛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宏信证券、江海证券、太平洋证券、华融证券、新时代证券、中山证券、中邮证券等。
  证监会表示,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整体状况。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业务活动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迈为股份拟募资28亿加码太阳能电池设备
 
  据悉,迈为股份(300751)7月23日晚披露定增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12亿元,以投资于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通过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公司称将实现HJT电池(异质结电池)设备的量产。
  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2008年至2020年期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由15.25GW增长至713.97GW,保持年均37.78%的高速复合增长率。过去一年里,全球光伏应用市场尽管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仍然实现了加速增长,截至2020年末,全球累计光伏装机容量达713.97GW,全球新增装机容量达126.84GW,同比增长21.60%,依然保持全球最大的新增电源地位。
  同时,依据国家能源局2021年1月发布的2020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末,我国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253.43GW,相较于2019年增长24.1%,我国光伏产业总体呈现稳定上升的发展态势。
  迈为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即涉足太阳能电池设备领域。据迈为股份介绍,公司已成为光伏丝网印刷设备龙头企业,目前占据国内新增市场份额的首位。
  此次定增的募投项目“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为HJT电池设备制造基地,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大兢路以北、光明路以东,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PECVD、PVD及自动化设备各40套。
  目前市场上PERC电池凭借较低的制造成本和不断提升的电池转化效率占据主流位置,但是随着PERC电池转换效率逐渐逼近极限,在政策、市场、技术多方因素的作用下,光伏厂商正努力寻求进一步降本增效的方案,HJT电池等转换效率更高的光伏电池逐渐受到市场的重视。
  据悉,部分光伏产品制造商已经启动HJT太阳能电池的扩产项目,如安徽华晟在安徽宣城的500MW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通威股份在四川金堂的1GW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阿特斯在浙江嘉兴的250MW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等。
迈为股份认为,HJT电池凭借转换效率高、衰减率低、工艺步骤少且降本路线清晰等优势特征,有望成为下一代主流的光伏电池技术。
 
奥海科技拟定增募资近20亿打造智能化生产基地
 
  7月23日晚间,奥海科技(002993)披露定增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6亿元,其中14.1亿元计划投资于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余募投项目包括: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奥海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充电器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本次定增,公司将进一步贯彻“立足于智能制造,以充储电系统解决方案技术为支点,建立并拓展品牌,成为智能便携能源行业的领航者”的发展战略。
  本次募投核心项目为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14.08亿元。
  奥海科技表示,在智能手机充电器行业朝大功率化发展的背景下,本项目将在增强公司智能手机快充产品生产能力的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客户在生态平台领域的优势,积极开拓PC电源、电动工具电源、服务器电源、IoT智能终端电源等领域业务。此外,本次项目中公司将引进智能仓储系统,以提高公司仓储管理效率。
  奥海科技称,近年来,行业大功率快充渗透率快速提升,根据BCCResearch的数据,快充充电器在充电器市场的渗透率有望从2017年20.2%提升至2022年的24%,快充需求量将大幅提升。同时,2020年以来头部手机厂商OPPO、小米、vivo、华为相继推出了65W、66W、120W等大功率快充充电器,快充功率不断提升,快充技术正式迈入百瓦时代。因此,奥海科技作为智能手机充电器领域的领先企业有必要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新增快充产品生产线,扩大公司智能手机快充产品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在智能手机快充领域的竞争地位。
  当前,奥海科技建有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印尼四大生产基地。
 
凯得投控拟入主泰胜风能
 
  据悉,泰胜风能7月25日晚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团队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及股东张舒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拟向凯得投控转让公司3603.39万股股份。同时,上市公司与凯得投控签署协议,凯得投控拟以10.81亿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6亿股。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持有上市公司26.93%股权,并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公告,截至预案出具日,上市公司以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为实际控制人,上述实际控制人团队直接持有公司1.6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3%。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等合计持有的3603.39万股普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1%)。粗略计算,该项股权转让总价款约5.41亿元。
  同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5.01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6亿股,认购金额为10.81亿元。上市公司定增募资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凯得投控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65.95亿元,是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涵盖科技战略投资、母基金、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等方面,聚焦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科技投资、资本运营与产业协同平台。
 
腾讯被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
 
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的调查结果:因交易“应报未报”对腾讯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
  本案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查清本交易违法实施集中的事实,充分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控制力、集中度以及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消费者影响等因素。同时,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调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海外经济·
 
耶伦敦促美国会尽快提高债务上限避免违约风险
 
据悉,美国财政部长耶伦7月23日敦促美国国会尽快提高联邦政府债务上限,以避免政府债务违约风险。
  耶伦在当天写给美国国会民主、共和两党领袖的信中说,2019年的跨党派预算法案允许财政部发行新债直至2021年7月31日,从8月1日开始美国未偿债务将达到法定上限。如果国会不在8月2日之前提高债务上限或者暂停其生效,财政部将需要开始采取额外的非常规措施以避免美国债务违约。
耶伦表示,财政部当前无法预测这些非常规措施可以持续多长时间。在某些情形下,等到国会结束夏季休会、9月中旬复会后,财政部持有的现金和非常规措施可能会很快耗尽。
耶伦敦促国会尽快采取行动维持美国债务信用。她警告,债务违约将对美国经济和所有美国人生计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2011年8月,美国国会两党围绕提高债务上限的持续博弈造成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导致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将美国主权信用评级由“AAA”下调一档至“AA+”。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遭到主权信用降级。
  债务上限是美国国会为联邦政府设定的为履行已产生的支付义务而举债的最高额度,触及这条“红线”,意味着美国财政部借款授权用尽。截至目前,美国公共债务规模已突破28万亿美元。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日前警告,如果国会不通过新的立法提高债务上限或者暂停其生效,美国很可能在今年10月或11月面临政府债务违约风险。 
·研究探索·
 
报告称人民币成第三大国际货币
 
7月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IMI)承办的“2021国际货币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在论坛上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21》显示,人民币国际化指数(RII)为5.02,同比大幅增长54.20%,创下历史新高。人民币使用程度超过日元和英镑,成为第三大国际货币。2020年四个季度,RII分别为4.10、5.19、5.14、5.02,呈现出大幅攀升、高位震荡特点。
  同一时期,主要货币国际化指数的变动情况为,美元从49.52到51.27,欧元从29.84到26.17,日元从3.34到4.91,英镑从4.00到4.15。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币国际使用程度在2020年上半年超过日元和英镑,并连续三个季度在主要国际货币排名中位列第三。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所长张杰表示,要看清楚人民币的国际化或者国际使用,我们需要转换角度,那就是着眼于大国货币视角。大国货币有些基本的条件,币制统一、币值稳定、币制独立、国际使用或国际化,国际化只是人民币成为大国货币的一个条件,或许还不是最重要的条件。从理论逻辑看,人民币要成为大国货币,似乎要步英镑和美元后尘,需要照样学样。但若着眼历史逻辑,人民币要成为大国货币,必然走自己的路。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IMI副所长王芳指出,面对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紧张,人民币国际使用程度同比大幅度提高。人民币稳定跻身于主要国际货币行列。理论分析和历史经验表明,高水平的经济内、外双循环才能支撑起主权信用货币的高水平国际使用。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将为人民币国际化再上新台阶创造重大历史机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部署,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增强人民币硬实力与软实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瞄准问题,抓住关键,重点突破。
  首先,畅通国内大循环要选准生产端和市场端突破口,抓住提升供给创造需求能力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两个关键问题,释放国内大市场的潜力与魅力,保障人民币资产盈利性和安全性。其次,畅通国际大循环要以立足中国本土的高水平开放为突破,保障人民币供给充裕和使用便利。通过多种形式贸易创新重塑中资企业和机构的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提高话语权。最后,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和离岸人民币市场对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基于制度规则和市场使用加速形成人民币国际化的网络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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