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将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

(一)18个省区市提及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

天津市提出构建以领航企业为引领、以单项冠军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企业跟进跃升的梯次发展格局;山东省提出形成领军企业辈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黑龙江省提出民营企业成长培育计划,致力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浙江省则提出,加快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打造“单项冠军之省”;安徽省明确未来五年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培育形成1个万亿级产业,10个左右千亿以上重大产业,100个左右“群主”“链长”企业,1000个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冠军”企业。

各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相关措施汇总

北京 支持中德、中日等一批国际合作产业园,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稳定一批海外供应链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总承包总集成能力的大型综合性装备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多元主体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业联盟,激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合发展活力,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瞪羚和隐形冠军企业,打造若干以平台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生态圈。

天津 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吸引集聚一批央企和总部型企业在津设立企业总部、二级公司,构建以领航企业为引领、以单项冠军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企业跟进跃升的梯次发展格局。

河北 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专注创新和发展核心业务,支持企业信息、技术、进出口和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小巨人、单项冠军和“配套专家”。

内蒙古 构建特色产业生态系统,引导龙头企业主动发起、中小型创业企业积极参与,培育大中小企业共存的“1+N”产业生态系统。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

辽宁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积极发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实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政策协同等领域精准发力,扶持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制定专项政策,加大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有效降低配套成本,提升本地配套率,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黑龙江 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培育计划,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实现民营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二”。

上海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尽快向各区下放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权限,探索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引导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集聚和壮大更多创新型企业,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不断壮大本市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及挂牌的后备资源。通过企业研发资助和后补贴、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等开放多元方式,促进科技小巨人等各类型科创企业不断涌现。实施更加精准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江苏 着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完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支持制度和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在细分市场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领先优势,打造成为产业链重要节点的“配套专家”,畅通企业梯级培育机制,推动成千上万家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

浙江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升级工程,建立“小升规”“雏鹰行动”“放水养鱼”“凤凰行动”“雄鹰行动”培育体系,加快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打造“单项冠军之省”

安徽 巩固制造业基础支撑地位。实施“个十百千”工程,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家电、汽车、钢铁、有色、化工、医药等一批大体量产业。完善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体制机制,培育一批行业高峰企业,加快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培育形成1个万亿级产业,10个左右千亿以上重大产业,100个左右“群主”“链长”企业,1000个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冠军”企业。

福建 推进强龙头重引领专项行动,健全龙头企业挂钩服务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优化升级、创新发展。支持优势企业提升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跨领域横向拓展能力,促进上下游配套协同。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梯次,扶持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8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00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达300家以上。

山东 大力培育“领航型”企业。围绕“十强”产业优势领域,通过引进新建、整合重组等方式,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强化平台支撑、政策集成和要素保障,实施本土跨国公司三年培育行动,打造牵引力控制力强的航母级企业。推动组建行业联盟,加强纵向衔接配套、横向联合互动,形成千亿级、五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形成领军企业辈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河南 实施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大企业做强做优和兼并重组,形成60家以上国内一流的百亿级行业领军企业。健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的冠军企业。

湖北 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增强湖北企业竞争力。着力培育和引进更多头部企业和有终端产品的企业,优化产业生态圈,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中小企业突出主业,专注细分市场,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

广东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群。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着力培育若干链主企业和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等方式进入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生产体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群。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健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制度,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加快培育适应新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百年老店”。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重庆 深入实施“大手拉小手”行动,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环境,改善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

贵州 加快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壮大占据产业链中高端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做大做强本土企业总部。加大企业上规入统和上市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百亿级、千亿级行业领军企业,精准引进、培育形成一批“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独角兽企业。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头雁”作用,带动中小企业聚焦特定细分市场,专注发展核心业务,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道路,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潜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健全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对企业的金融、对外合作、管理提升等支持服务。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茅台集团、磷化集团、盘江煤电集团和乌江能源集团。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6500户。

云南 加快培育一批百亿级标志性企业,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支持,完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培育更多“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形成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局面。到2025年,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大幅增长。

(二)多地明确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的举措

除了加快构建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多地也在《纲要》中提及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的举措。上海市提出,通过企业研发资助和后补贴、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等开放多元方式,促进科技小巨人等各类型科创企业不断涌现;河南省提出,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比重,增加技改贷款,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向制造业倾斜;四川省提出,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运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扩大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

各地“十四五”规划《纲要》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措施汇总

辽宁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设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拓宽创业投资、科技担保、风险补偿等多元融资渠道。

上海 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尽快向各区下放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权限,探索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引导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集聚和壮大更多创新型企业,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不断壮大本市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及挂牌的后备资源。通过企业研发资助和后补贴、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等开放多元方式,促进科技小巨人等各类型科创企业不断涌现。

江苏 开展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河南 深化产融合作,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比重,增加技改贷款,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向制造业倾斜。

广东 提升金融支持产业现代化水平。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持续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金融资源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在先进制造业集聚地区设立专营机构,发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运营机构上市或开展直接融资。支持省内大型企业设立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重庆 健全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吸引全球知名创投机构来渝设立投资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保险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等资源集聚科技创新,形成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基金的科技金融体系。高水平发展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深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持续降低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实施拟上市科技企业培育行动计划。

四川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运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扩大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

云南 加快培育一批百亿级标志性企业,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支持,完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培育更多“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形成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局面。到2025年,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大幅增长。

青海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促大企业竞争力跃升、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新型企业快速涌现,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滚动实施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一批制造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改善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非常规状态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实施资本市场“高原红”行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推进“青信融”平台实质性运行,增强对民营企业引导扶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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